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湖南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四個特點:
1.調整發布時間提前一個月,去年,湖南省發布 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15日 ,今年,則在6月11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了一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略有降低。養老金調整的定額調整主要體現了公平的原則,養老金的調整重點看兩方面,首先是經濟增長速度,另一個是物價漲幅,但是,定額調整水平的變化還在於調整在養老金調整的權益,根據湖南省近五年定額調整水平來看,相對比較平穩,今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為45元, 與去年調整水平相比降低了5元。
3.掛鉤調整水平略有降低。2020年,掛鉤調整首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將繳費年限、繳費水平掛鉤調整完全納入並軌,全部實現了統一調整內容、統一調整水平,2021年,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養老金掛鉤調整水平比去年略有降低。
4.傾斜調整水平略有提高。從今年的調整方案來看,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2017-2019年兩個高齡段養老金的增加為20元,30元,2020年增加水平分別提高到23元,24元,在今年的特殊形勢下,不降反增兩個高齡段依然提高到26元和38元。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在以上調整後,每人每月再增加養老金,在2020年提高到8元後,今年再次增長到10元。盡管增加的金額不算多,但在今年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下降的前提下,湖南還能提高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養老金,加大傾斜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B. 定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調整!此次上調幅度有多大
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從甘斯人事和社會保障司獲悉,國家人事和社會保障司、財政部印發《關於調整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到.日前,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辦理退休(職務)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整體調整基本養老金。約 4% 的增長將使全州 1,682,700 名退休人員受益。本次調整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統一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的調整方式,繼續實施“配額調整、環節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和“三個結合”的調整方式。
C. 湖南省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湖南養老金2022年最新消息調整方案:2021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人員可上調: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規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進行信息系統設置,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
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尚未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進行調整,待正式納入後再據實結算。
7月1日前發放到位:各地應抓緊於7月31日以前完成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並於8月10日前將本地區《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附件2)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總結上報。
D. 湖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退休金調整包括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類。第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第二,繳費年限不同,每月增加金額不一致。此外,年滿70周歲、年滿75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別增發不同金額。
法律依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
E. 2021年湖南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法律依據:《湖南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新消息》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六)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F. 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4%,養老金是根據什麼上調的
養老金是根據全省的職工平均工資來上調的,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的經濟發達了,那麼養老金就漲了。
G. 湖南省退休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同時,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3%。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6元;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8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H. 2022年退休金上調政策
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
1、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要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要求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
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
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
年滿90周歲9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