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退休前工作時間不夠3-5年可以任工會主席嗎
只要是在職人員,沒有任何規定年齡大小任工會主席能與否!只要有能力,選舉通過,受眾歡迎,單位通過,沒有什麼不可以。
Ⅱ 離休人員能享受工會福利嗎
完全可以。
首先, 中國工會章程 (1993.10.30)第七條 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待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中國工會章程 (2013.10.22) 第八條 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其次,從國家政策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看
1、離休幹部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離休幹部應享受的生活待遇主要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住房、用車、醫療保健、護理費等方面。《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指出,幹部離休後,原標准工資(含保留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都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一樣對待,並切實給予保證。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方面,應當優先照顧。這是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生活待遇的總的政策規定。
2、應怎樣理解幹部離休後「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國務院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第五條所稱的「福利待遇不變」,是指幹部離休後,繼續享受原單位同級在職幹部同樣的困難補助(含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等各項非生產(工作)性福利待遇不變;「其他各項生活待遇」包括:糧價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和醫療、住房、用車、生活品供應等待遇。
第三,工會福利屬於非生產性開支。
綜上所述。根據政策文件精神,離休幹部應該享受工會福利。
Ⅲ 離退休幹部去世能否用工會經費進行慰問
不可以。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進行慰問,由單位行政方決定並支付費用。
依據全國總工會——工會組織建設問題解答(七)的第57條問題:
57. 離退休會員是否享受工會為在職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從理論上講,保留會籍者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留會籍者是否享有工會組織舉辦的有關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基層單位行政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基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因此,保留會籍者要求同在職會員一樣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現實的。為離退休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應當由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工會法〉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Ⅳ 請問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計提工會經費嗎
請問離退休人員的工資計提工會經費嗎?----不計提, 工會經費只能按工資總額來計提,而離退休人員的工資不屬工資總額范圍。
Ⅳ 退休人員還保留工會會員資格嗎
退休人員來會保留工會會員資格源。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加入工會的職工退休後是否還是工會會員,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職工退休後如果本人健康情況允許,仍然可以參加工會活動,仍然可以履行工會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5)離退休人員工會規定擴展閱讀
工會會員資格福利
1、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2、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4、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工會章程
Ⅵ 離退休老幹部還是單位的工會會員嗎
中國工會章程
第五條 會員組織關系隨勞動(工作)關系變動,憑會員證明接轉。
第六條 會員有退會自由。會員退會由本人向工會小組提出,由工會基層委員會宣布其退會並收回會員證。
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當視為自動退會。
第七條 對不執行工會決議、違反工會章程的會員,給予批評教育。對嚴重違法犯罪並受到刑事處分的會員,開除會籍。開除會員會籍,須經工會小組討論,提出意見,由工會基層委員會決定,報上一級工會備案。
第八條 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
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根據這個規定 如果沒有退會或視為自動退會及開除會籍的工會會員,退休後仍是會員
Ⅶ 哪裡有中華全國總工會組織部關於已退休的職工能否參加工會的問題的復函
不是省級(含省級)以上勞模,沒有任何待遇的。工會裡面還是比較重視勞模的,積極分子沒有什麼待遇的。
Ⅷ 離退休工會會員的父母去世有沒有補助費
老的工廠企業職工是有的,每個地區政策不同
Ⅸ 退休職工算工會會員嗎
職工在職時已加入工會,並一直履行會員義務,退休後可保留會籍。
文件依據: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八條:「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退休人員保留會籍實際只是保留了會員這個稱號,實際已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