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時怎麼算
法律分析: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職工退休時是按如下兩部分組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2、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2. 事業單位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如果養老保險累計交費時間和年齡兩條都滿足了可以申辦退休手續了。第一步,攜帶以下資料:(一)本人原始檔案並加蓋存檔單位密封專用章;(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雙面復印件;(三)本人一寸照片一張;第二步,填寫以下表格《XX市/縣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退休申報表》第三步,完清繳納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3. 企業參保人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哪些材料
(一)如何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1、參保人員申請正常退休的,一般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參保企業和檔案託管部門在辦理退休前,必須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1000-1500)
3、退休申報:
申報材料:按規定裝訂成冊的的退休人員檔案及《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申報地點: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
4、待遇審核
單位在退休申報後10個工作日內到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領取已審核的《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單位持報審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結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領取《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待遇核定表》,及《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
發放《退休證》退休人員持《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到其常住地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報到,並領取《退休證》
(二)退休後繼續留在單位工作辦理什麼手續?
員工退休後,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已經結束。如果企業還要留用,應該簽訂《返聘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勞動報酬。企業除了按照《返聘協議》支付勞動報酬之外,不需要再為其繳交「五險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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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保退休怎麼辦理手續
一、如何辦理社保退休手續
個人社保退休手續辦理:
1.首先,在工作單位或當地社保局領取表格填寫相應信息。表格有《XX市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兩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表》。填寫完後由工作單位蓋章。
5、一張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用於辦理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證);
6、養老保險手冊(如屬一次性在我中心補繳完養老保險的可不用);
7、養老保險需交至申報退休的當月;
8、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手冊;
9、申報人填寫《職工退休核准(審批)表》。(在人才大廈一樓社保窗口領取)
10、有副高級其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及批文的原件及復印件。
11、軍轉幹部需提供轉業證明及轉業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哪些情況下可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個人的累計參保繳費年限一般要達到15年(對於老職工,如果過去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相應年限可以視同為已繳費。
5. 單位退休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一、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3、將審批後的《廣州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二、一些靈活就業人員需辦理個人社保退休手續:1、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於每月1-15日(機關事業單位)、1-20日(企業單位)到社保局二樓養老服務大廳窗口遞交有關材料,辦理有關手續。2、對符合退休條件審核通過的退休人員,社保局將會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將有關退休人員養老金撥付到退休人員所開設的農行養老金存摺(卡),退休人員憑存摺(卡)到農行各網點領取。3、辦理退休時,須提供人事檔案(有視同繳費年限)或勞動合同;《城鎮從業人員退休登記表》(一式二份);《養老保險手冊》及繳費清單(在三樓服務大廳列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張;3張1寸免冠相片。註: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後3個月內,可自帶身份證和一張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樓社會化服務窗口辦理退休證,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第二款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 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 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 延長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6. 公司社保退休怎麼辦理流程
天津市企業辦理職工退休流程,分以下情況來參考(2015版本)辦理
一、正常退休
(一)服務對象:
在本中心存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基本養老保險金繳費年限累計15年的,可由本中心負責辦理退休手續。
(二)需要材料:
(1)存檔證
(2)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18位身份證號碼)
(3)戶口本復印件
(4)就失業證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6)社會保險公司列印的歷年繳費明細單。
(三)辦理程序:
1、退休前一個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請並填寫《退休人員登記表》。
2、經勞動部門審核後,填寫《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養老待遇檔案》和《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證》。
3、按規定繳齊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存檔費。
(四)辦理時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為退休上報時間,由區勞動局和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退休審批手續。辦結後由人才服務中心負責通知本人領取退休證和退休金存摺。
二、特崗退休
(一)具備條件:
在本中心存檔並從事過有毒、有害工作滿8年;從事過高溫、井下工作滿9年;從事過高空、特繁工作滿10年;男55周歲,女45周歲,可在本中心辦理特崗退休手續。
(二)需要材料:
(1)存檔證
(2)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18位身份證號碼)
(3)戶口本復印件
(4)就失業證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6)社會保險公司列印的歷年繳費明細單
(7)原所在單位特崗批文復印件及原單位證明(必備材料)。
(三)辦理程序:
1、在到達特崗退休年齡前兩個月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2、審核「需要材料」及人事檔案後,填寫《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核表》、《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表》等表格。
3、每月15日前由人才服務中心將申請人的人事檔案及有關材料報區、市勞動部門進行初審。
4、初審通過後,由申請人繳納相關費用。
5、市勞動局審核批準的當月,由人才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辦理退休手續。
三、因病提前退休
(一)服務對象:
在本中心存檔,男50周歲,女45周歲,經本人提出申請,病情符合病退條件的,可在本中心辦理因病退休手續。
(二)需要材料:
(1)存檔證
(2)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本復印件(到派所升18位身份證號碼)
(4)就失業證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6)社會保險公司列印的歷年繳費明細單
(7)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說明
(8)與病情有關的病歷資料,包括診斷證明書、原始病歷及近幾年的住院、門診病歷;X光、CT、B超檢查報告;心電圖、腦電圖和病理報告及化驗單。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將「需要材料」按規定時間報人才服務中心。
2、審核後將相關材料報區勞動局初審。
3、初審通過後,由區勞動局報市勞動局復審。
4、復審通過後,填寫《非因工病、傷、殘勞動鑒定申請表》、《天津市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
5、由市勞動局統一安排鑒定時間,申請人按規定到指定銀行交納鑒定費。
6、由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到天津市職工醫院接受專家鑒定。
7、鑒定合格後,由中心通知申請人辦理退休手續。
【提示】
若有新的變動及政策調整,請以最新法規來參考辦理。
信息源
辦理退休手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橋區政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單位職工退休怎麼辦理退休手續
單位職工退休辦理退休手續:
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
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
3、將審批後的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
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手續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將審批後的《城鎮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 職工怎麼辦理退休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1、符合辦理退休條件的人員,每月10-15日帶本人身份證、檔案、職工養老金手冊到大廳待遇審批窗口。
2、向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資保險福利科(大廳待遇審批窗口)遞交退休書面申請並認定退休條件。
3、到社保局業務窗口審查養老保險繳費情況。
4、到社保局業務窗口結算個人帳戶,核實退休待遇。
5、到社保局財務窗口(企業離退休人員協會)辦理檔案存放手續。
6、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資保險福利科(大廳待遇審批窗口)審批待遇。
7、到社保局指定銀行開戶。
8、到社保局退管窗口登記個人信息。
9、到開戶銀行領取退休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 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 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 延長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9. 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您好,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1、確定職工退休年齡。普通職工是女性滿50歲可退休,機關企事業單位女幹部要滿55歲。男性則為60周歲。
2、准備人社局材料。以機關事業單位為例,首先在人社局系統操作退休申請,待申請通過後,從系統里打出退休人員審批表以及報批表,一式三份。並准備好3張一寸照片。
3、蓋好相關的章。如果職工有獨生子女證,也要拿著這個證去人社局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費的審批表。先蓋好單位的公章,再去人社局,財政局相關部門蓋章。
4、准備好去社保局的材料。去社保局機關養老科辦理保險手續,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復印好退休審批表、報批表,以及獨生子女表,蓋好單位的公章,交於社保局機關養老科。
5、注意把握時間。一般情況下,機關養老科的表會在15號後填寫。人社局在手續辦完後,會給予職工一個退休證,手續辦完後,在下個月15號之前,要去征繳科申報當月保險。
6、完成當月保險減員手續。去申報當月保險時,要填寫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表,一式兩份,交於社保局工作人員,進行當月的保險人員變動,完成醫保手續的辦理。最後,整個退休手續就辦完了。
退休手續辦理的流程:1、當職工已經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向社保部門進行申報。到當地的社保部門提交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和社保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和證件照。2、社保局工作人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受理成功會通知職工的單位提供檔案。3、經工作人員進行確認後,退休員工就可以帶上退休證進行確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