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退休死亡補助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幾個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領流程1、 死亡人員所在單位申報(街道管理的由街道申報)、喪葬撫恤費審核及社會保險支付結算單列印、上報《社會化發放人員增減及發放信息表》、辦結後7個工作日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費打入死亡人員工資卡或單位賬戶。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② 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一、單位退休職工死亡待遇有哪些
1、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待遇是需要發給其遺屬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准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麼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如下:
1、因工死亡職工的供養親屬符合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支付。
2、供養親屬本人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除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外,根據職工死亡是核定的供養親屬享受的撫恤金數額,其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支付的標准為:
(1)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80個月;
(2)年齡在50周歲以上至70周歲之間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120個月;
(3)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按照按月發給的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算60個月。
③ 企業職工退休後死亡補償標准2021
(一)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基數。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再加上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
(二)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准。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8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④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
如果企業退休職工是因工傷死亡,則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衍生問題:
家屬撫恤金最新標準是什麼?
喪葬費2021年9月1日最新標準是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救濟費(遺屬費)等三項待遇。其中,供養直系親屬生活救濟費,符合規定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企業所在地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發給。企業職工,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者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新標准,是按照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次性撫恤金,2021年9月1日後去世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去世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在職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年數來確定發放月數。
⑤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2020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的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企業自己規定的,大概標准為:①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二十個月基本工資;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十個月基本工資;③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④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同時,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可以參照事業單位的標准來調整。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離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
1.離遇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高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含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計發的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部分)和本人離退休後按國家規定歷次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精神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含2006年7月1日後退職計發的特區津貼和特區生活補貼部分)和本人退職後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⑥ 企業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由於每個企業退休人員的情況各有不同,還有我們不同地區領取標准也各有差異,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領取3到6個月左右的養老金,而一次性撫恤金是10到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例如,河南省是3個月養老金的喪葬費和20個月基本養老金的一次性撫恤金。山東省是1000元的喪葬費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的撫恤金;北京市是5000元的喪葬費和20個月基本養老金的撫恤金給到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⑦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數額一般是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病故的,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準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准為每人3100元。各縣區可參照上述文件制定當地的喪葬費補助標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從200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
⑧ 企業退休職工正常死亡後的待遇
法律分析: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普通企業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