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在編財政統發工資的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資從社保領還是財政領取
(1)不論參公與否,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工勤人員(工人身份)有兩類,一類是固定製工人,另一類是合同制工人,都是正式職工;在職時他們的基本工資都是由財政供養,但後者按政策規定必須納入社保范圍,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2)退休以後,第二類合同制工人身份的退休費由社保和單位共同承擔:社保部分根據當地政策計發和領取,事業單位要保證本單位兩類工勤人員享受同等退休待遇,所以要把差額部分補齊.
(3)至於事業單位補齊差額所需資金從那裡來,由單位根據自己經費情況決定,因為事業單位有的只是財政補助單位,也有自有資金,並不都是財政經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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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制員工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2006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退休金按照以下規定的月標准計發:基本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3.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資從社保領還是財政領取請給出相關法律條文。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資從社保領。
1,事業單位一般的福利是相當好的,你繳納的社保越多,繳納的基數越大,到時候退休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2,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4. 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退休復工資的基本組成由制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及過渡性養老金組成,三者的總和即為所領取的退休金數額。
三者的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5. 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工資怎麼計算
現在不都是勞動合同制嗎?我國1983年就開始全國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了,從此再也沒有原固定工了。
6.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金計發辦法,其退休費用由財政統發,不再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般來說,只要到職員滿足退休的條件,且在職期間繳納了養老保險金等,用人單位是應當受理其得到退休金的請求。勞動中的退休問題一般先咨詢勞動局,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7. 陝西省國有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待遇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保障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待遇,根據國務院《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有企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在退休養老以後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的來源,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凡按規定繳納退休養老基金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可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第三條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退休養老待遇包括:退休費(含國家和本省規定加發的有關補貼、補助)、醫療費、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和救濟費。第四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費用的支付:參加社會統籌的,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從收繳的退休養老基金中撥付企業,由企業按月付給退休職工;未參加社會統籌的,由企業按月付給退休職工。第五條用工單位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滿十五年,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享受退休養老待遇。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並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它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累計時間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由縣屬以上醫院證明,並經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符合上述條件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由最後工作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從辦理退休手續的次月起,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死亡。第六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費標准: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五年的,按月發給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75%;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五年後,從第十六年起,每滿一年補助1%,最高不得超過90%;有特殊貢獻者,可按國家規定加發,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100%。退休費的最低金額另行規定。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的單位,以職工本人基本工資作為計發退休費的基數。第七條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緻殘,經地(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退休費按其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發放,其標准:
(一)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為本人標准工資的90%,可按規定標准發給護理費。
(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為本人標准工資的80%。
(三)以上(一)、(二)項人員繳納養老金滿二十五年以後,可按我省退休費補助規定加發,最高不得超過本人標准工資的100%。
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職工的退休費最低金額另行規定。第八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達到退休年齡,而繳納退休養老基金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按月發給退職生活補助費,計算標准為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五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的40%,其最低金額另行規定;繳納退休養老基金不滿十年的,發給一次性生活補助費,其標准為,每滿一年發給兩個月本人工作期間最後一年月平均標准工資。第九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經批准易地安置的,其易地安家補助費、建房補助費、本人及供養直系親屬遷往居住地途中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按照現行的規定,由最後工作單位發給。第十條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退職後死亡的,從死亡的下月起停發退休費、退職費。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按照本省有關規定標准支付。第十一條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和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招用的勞動合同制工人的退休養老待遇,可比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二條本辦法不適用礦山、建築、裝卸、搬運行業從農村招用的戶、糧關系不變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以及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季節工。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8.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
退休後按工人待遇享受退休金。原來有特別的制度的,按原制度執行。可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9. 合同制工人退休規定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列印養老保險清單。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需呈報材料:(1)職工檔案;(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3)二代身份證原件;(4)企業職工退休核准表;(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40%的生活費,低於20元的,按20元發給。第六條退休工人異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150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300元。退職工人異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2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第七條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10. 農民合同制工人退休新政策
【法律分析】: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