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黑龍江返聘離退休人員工傷

黑龍江返聘離退休人員工傷

發布時間:2022-07-27 10:26:57

1. 返聘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屬於勞務關系。因此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一般應當視為一般侵權行為,按照侵犯人身權利進行賠償。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三)》 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 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如何進行賠付

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如果已辦理退休手續後被單位返聘,並且單位已經按照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在受到工傷後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來確定賠償標准;如果單位返聘後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發生工傷後的賠償標准則需要與單位進行協商確定。

退休人員發生意外受傷或者死亡時,首先需要判定是否為退休返聘人員或是仍在從事勞動的人員,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則可以根據工傷賠償標准進行賠償,下面是為您提供的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詳細表。

一、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規定是什麼

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需要分情況確定:

1、如果退休人員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沒有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並且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的,在受到工傷事故後單位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工傷賠償標准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單位應承擔退休返聘員工受傷後的賠償。單位對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法定的賠償義務,不能夠通過協議來免除法定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由此可見,退休人員發生工傷不一定能根據工傷賠償標准進行賠償,因為退休人員在退休接受返聘,是不能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只能建立勞務關系,因此是不享受工傷保險的,單位需要根據人身損害賠償標准來對其進行賠償。

3. 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算不算工傷

退休返聘工作中受傷不能認定工傷。
已經退休的職工,不具有法定勞動者資格,用內人單位聘容用的 ,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規調整,不能進行工傷認定。
根據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找部、人事部。科技部、 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規定,退休人員返聘因工作發生職業傷害的,應由用工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

4. 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該如何處理

退休返聘人員因工負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但可以向單位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離職手續,享受到退休待遇後,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一般不認可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是認定為勞務關系,勞務關系中,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傷害,因其不存在勞動關系,就不能被認定為是工傷。
勞務關系雖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但能根據《民法典》中相關內容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5. 退休人員返聘發生工傷怎麼賠償

退休返聘人員雖然跟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但符合民法中關於勞務關系的特徵。1、用人單位返聘的退休人員,在工作中受傷,不屬於工傷。如果用人單位與返聘職工簽訂的「返聘協議」合法有效,那麼雙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為僱傭關系,返聘職工發生「工傷」後,雙方發生異議應適用於民事法律。2、退休後,開始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就不再具有勞動法調整的勞動者主體資格,與單位簽訂的是勞務協議,屬於勞務關系。返聘人員一旦發生「工傷」,應認定為從事雇傭工作中受到的傷害,僱傭單位(聘用單位)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輔助器具費、必要的交通費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造成死亡的還有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6. 返聘退休工傷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退休以後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就不再具有勞動法調整的勞動主體資格了,工傷也就不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進行賠償了。退休以後返聘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應當適用民法典等,單位對其雇員是有法定的賠償義務的,雖然退休人員與僱傭單位不構成勞務關系,但是符合民法規定的關於勞務關系的特徵,所以單位對退休返聘人員的工傷應該依法對其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7. 退休後返聘工傷怎麼辦

法律分析:退休後返聘是不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返聘的退休人員,在工作的時候如果遭遇事故而受傷,是不屬於工傷的。若是用人單位和返聘的員工所簽訂的返聘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那麼雙方簽定協議候所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僱傭關系,返聘職工在發生工傷之後,如果雙方發生異議的應該適用於民事法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8. 退休返聘人員發生工傷如何處理

退休返聘人員雖然跟你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但符合民法中關於勞務關系的特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所以,單位對該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法定的賠償義務,不能夠通過協議來免除法定責任。

(8)黑龍江返聘離退休人員工傷擴展閱讀:

目前,與勞動關系相近的一類勞務關系大致有以下幾種情形:

1、用人單位將某項工程發包給某個人員或某幾個人員,或者將某項臨時性或一次性工作交給某個人或某幾個人,雙方訂立勞務合同,形成勞務關系。這類從事勞務的人員,一般是自由職業者,身兼數職,自己通過中介機構存放檔案,繳納保險。

2、用人單位向勞務輸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員的條件,由勞務輸出公司向用人單位派遣勞務人員,雙方訂立勞務派遣合同,形成較為復雜的勞務關系。

具體說,用人單位與勞務輸出公司是一種勞務關系,勞動者與勞務輸出公司是一種勞動關系,而與其所服務的用人單位也是一種勞務關系。這種勞務關系的情形,有人稱之為 「租賃勞動力」。

3、用人單位中的待崗、下崗、內退、停薪留職人員,在外從事一些臨時性有酬工作而與另外的用人單位建立的勞務關系。由於這些人員與原單位勞動關系依然存在,所以與新的用人單位只能簽訂勞務合同,建立勞務關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8條規定:「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上述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已被視為勞動關系。

4、已經辦手續的離退休人員,又被用人單位聘用後,雙方簽訂聘用合同。這種聘用關系現已明確確定為勞務關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之規定)。

5、一般來講,常年性崗位上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必須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一次性或臨時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發包的勞務事項,用人單位可使用勞務人員,並與之簽訂勞務合同。

9.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應該按人身損害處理。退休人員不具有法定的勞動者資格,退休後返聘一般以僱傭關系處理,不可以申請認定工傷,但可以按人身損害依法申請賠償。
【法律依據】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閱讀全文

與黑龍江返聘離退休人員工傷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北京椿萱茂老年公寓 瀏覽:110
社保沒買夠不能退休 瀏覽:21
為孝敬父母禱告 瀏覽:671
農村養老保險費交300 瀏覽:861
老人家蹲廁 瀏覽:589
100多歲老人家下面有分泌物 瀏覽:962
老人家都不推薦葯流 瀏覽:185
重陽節的一天日記 瀏覽:292
紐曼老人手機沒有信號怎麼回事 瀏覽:971
關於重陽節的朗誦活動 瀏覽:308
4050歲男士唱的歌曲 瀏覽:131
獻血多久才可以體檢 瀏覽:522
父母和監護人應該學習哪些知識 瀏覽:469
懷化養老保險多少錢一年 瀏覽:495
突然把以前的事都忘了是老年痴呆嗎 瀏覽:324
老年人五一聯歡開場詞 瀏覽:916
陝西農村養老保險交9萬 瀏覽:983
50歲櫃員 瀏覽:649
體檢完之後合格多久通知集訓 瀏覽:807
蘭州市養老保險金多少 瀏覽: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