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開轉院證明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轉院證明一般不需要本人去開,需要攜帶本人及辦理人身份證明同時還要攜帶疾病診療證明這個具體你要咨詢下醫院的醫務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衛生與健康規劃的通知》(二)「十三五」時期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提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將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擺在了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眾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美好生活的追求激發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為健康服務業創造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全面依法治國深入推進,為提升衛生與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同時,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也面臨新的挑戰。人口結構性問題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質有待提高。全面兩孩政策實施,老齡化進程加速,城鎮化率不斷提高,部分地區醫療衛生資源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經濟社會轉型中居民生活環境與生活方式快速變化,慢性病成為主要的健康問題。重大傳染病和重點寄生蟲病等疾病威脅持續存在。境內外交流的日趨頻繁加大傳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輸入風險。大氣等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問題嚴重影響人民健康。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互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快速發展,要求衛生與健康領域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創新服務模式和管理方式。
此外,制約衛生與健康事業改革發展的內部結構性問題依然存在。一是資源總量不足、布局結構不合理尚未根本改變,優質醫療資源尤其缺乏。二是基層服務能力仍是突出的薄弱環節,基層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亟待提高,服務設施和條件需要持續改善。三是深化改革需要進一步破解深層次的體制機制矛盾。四是計劃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亟需轉變。
『貳』 轉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怎麼辦
一、轉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怎麼辦
1、辦理轉院手續流程如下:
(1)住院三天前需要對住院就醫情況進行登記備案,由管床醫師提出,經主治醫師或科主任同意,由副主任醫師簽署意見、醫院辦公室加蓋公章後,方可轉院。
(2)須同時辦好費用結算,有關手續與出院相同。
(3)重症病人轉院,病人家屬及單位應解決好有關護送問題,必要時由經治科室派醫護人員護送,並與被轉醫院有關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2、法律依據:《保護患者合法權益制度》第五條
醫務人員應尊重患者自由選擇和拒絕治療的權利。
(1)患者有權根據醫療條件或自己的經濟條件選擇醫院、醫護人員、醫療及護理方案;
(2)患者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精神病、傳染病患者的某些情況屬不允許范圍)可拒絕治療,也有權拒絕某些實驗性治療。但醫生應說明拒絕治療的危害;
(3)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動出院,但必須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並簽字為據。
二、異地轉院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1、通過所在用人單位參加本醫保的常駐外地在職職工和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參保登記時或於每年11月11日至30日,由用人單位憑有關證明到同級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信息登記備案手續。
2、靈活就業人員不予辦理常駐外地就醫備案手續,已辦理退休的除外。
3、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在勞務派遣機構就業的職工,辦理常駐外地就醫備案手續,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籍(或居住證),並與勞務派譴機構訂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常駐外地在職職工和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就醫,應在居住地選擇兩家鄉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以上基本醫保協議醫療機構,作為本人普通病、慢性病和住院定點醫療機構,一定一年不變。在開通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前,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由本人墊付,每月10日前憑門診、住院病歷復印件、票據明細、診斷證明,通過用人單位到同級經辦機構按規定審核報銷。普通病、慢性病醫療費,在次年的1月份,通過用人單位到同級經辦機構按規定審核報銷。
5、常駐外地在職職工和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因病住院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向同級經辦機構備案。否則,住院醫療費不予報銷。因本人協議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院診治的,應轉往同級及以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並在5個工作日內憑本人協議醫療機構的書面證明,報同級經辦機構核准備案。否則,轉往非本人協議醫療機構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6、縣(市)參保人員在市區內居住,應在市區選擇兩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以上醫保協議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普通病、慢性病、住院定點醫療機構,並報當地經辦機構備案。否則,所發生的醫療費基本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因協議醫療機構條件所限,需轉院診治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同級經辦機構核准備案。否則,轉往非本人協議醫療機構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叄』 轉院手續辦理最新規定
1)轉院須由所在科討論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屬也可向科主任或經治醫生提出要求,經醫務部門與醫院領導批准,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轉院。 (2)需轉外地醫院住院時,還須徵得病人所在單位的同意,有時須報請衛生廳批准,開具證明,辦理手續。急性傳染病、麻風病、精神病和截癱病人,不得轉外省治療。 (3)對病情較重的病人,醫院要派人護送並帶上急救葯材,估計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險的,不能轉院,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後再轉院,病人和家屬也應積極配合。 (4)轉院時應帶上病歷摘要。X線片等醫療資料最好也帶上,可避免重復檢查,減少費用。可辦理借閱手續,治療終結出院時,將借閱資料再退還給醫院。 (5)在院內轉科診治時,須經轉入科會診同意,必要時由醫務部門決定。轉出科會派人將病人送到轉入科,並交接病情,交待有關事項。轉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進行檢診,寫轉入記錄,並通知門診和營養室。 當您熟悉這些規定後,在住院過程中遇到類似問題就可以把握時機,知道怎麼去辦理,並主動配合,把這一工作做好。
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市外轉院轉診手續?按照醫療保險轉診轉院管理有關規定,由於受醫療技術及設備限制,需進一步診斷;或因病情需要轉往其他醫院進一步治療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以及異地安置人員,均可辦理轉診轉院醫保待遇。
◆城職、城鄉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需要以下資料:
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應持有以下所需材料:
1.轉出醫院開具的《轉診轉院審批表》;
2.轉入醫院開具的《住院證》(加蓋醫保專用章);
3.《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流程:
1.在本市范圍內轉診轉院
可在本次住院的醫保科直接辦理住院手續,也可持轉出定點醫療機構填寫的《轉診轉院審批表》,到參保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2.轉往外埠醫療機構
參保患者需轉外埠醫療機構診治的,應攜帶轉出醫院出具的《轉診轉院審批表》及轉入醫院開具的蓋有醫保章的《住院證》、《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提前到參保分中心辦理登記審批備案,經分中心批准後方可轉出。
『肆』 現在開轉院證明啊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一、轉診手續辦理地點
參保人員可在全市醫保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院)就醫,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級醫院就醫的,需辦理轉診手續。
二、門診轉診手續
1、由就診醫院的經治醫師開具《xx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轉院證明》(以下簡稱門診轉院證明),再到該醫院有關部門審核蓋章,並由經辦人員刷卡登記。
2、參保人員到轉入醫院首次就醫時,應當憑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門診轉院證明辦理轉入手續。轉入醫院將其門診轉院證明留存。
3、門診轉院證明自開具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超出3個月後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重新辦理轉院手續。
4、參保人員轉至二、三級醫院後,仍可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持卡就醫並上網結算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伍』 開轉院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參保患者辦理轉診轉院登記,應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轉出醫院開具的《轉診轉院審批表》;2.轉入醫院開具的《住院證》(加蓋醫保專用章);3.《社會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
法律依據:《醫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條 病員住院由本院門診醫師根據病情決定,憑醫師開具之住院證,門、急診病歷,公費醫療證,記帳單(自費者按規定預交住院費)到住院處辦理手續,住院處再通知病區。危重病員可先住院後補辦手續。病員住院應登記其聯系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進行必要的衛生處理。傳染病員住院必須嚴格進行衛生處理。醫務人員要主動、熱情地接待住院病員,介紹住院規則及病房有關制度。
『陸』 辦理轉院手續怎麼辦
轉診流程:
1、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轉病人時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上轉單》,註明初步診斷,由經治醫師簽字並加蓋公章,同時電話通知醫院分管社區的工作人員,經認可後轉診。危急重症患者轉診時,需派專人護送,並向接診醫生說明病人病情,同時提供相關的檢查、治療資料。
2、雙向轉診單分存根欄與轉診欄,病人上轉時需持《社區衛生服務轉診單》就診,存根欄由轉出社區留存。
3、醫院院接診後,應認真填寫《雙向轉診登記表》,並及時安排轉診病人至相應病區或門診。
4、醫院在接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病人,並進行相應的診斷治療期間,專業醫生有義務接受社區醫生的咨詢,並將病人的治療情況反饋社區醫生。
5、當病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進入康復期時,醫院專業醫生應填寫《社區衛生服務雙向轉診下轉單》,說明診療過程、繼續治療的建議和注意事項,及時將病人轉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並根據需要指導治療和康復,必要時接受再次轉診。
為進一步規范優化日照市醫保業務經辦服務流程,簡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最大限度為參保人員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市人社局近日出台《關於簡化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備案流程的通知》:
從6月1日起執行新的轉診轉院規定,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市外住院治療的,直接由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轉院備案手續,不需要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實施備案。
同時辦理轉診轉院手續的參保人員不受參保區域限制,可以在市內任何具備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出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轉診轉院手續後,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
但是參保人員跨省聯網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的,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並對所持有的社會保障卡進行出省檢測。
參保人員轉院後病情加重、在上級醫療機構門診急診急救72小時內死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視為一次住院醫療費用,各分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住院政策規定給予報銷。
參保人員違反規定未辦理轉院手續,自行前往區內三級協議醫療機構和區外協議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按規定報銷比例的50%支付,計算辦法如下:
先按照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原有規定報銷比例的50%計算基本醫保統籌支付額度,然後再計算公務員醫療補助和大額醫療補助、大病保險(超大額醫療補助)支付額度。
剩餘50%不予支付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列入醫保個人自付費用范圍,但不作為公務員醫療補助、大額醫療補助或大病保險(超大額醫療補助)報銷基數。
《長春市新農合層級轉診管理辦法》於2013年5月1日開始實施,並給予特殊人群優惠政策:一是特殊疾病及人群取消轉診手續,可直接到省、市級定點醫院就診,包括傳染病、高危孕產婦、兒童重症、急診患者和部分重大疾病。
二是專科疾病實行歸口治療,具體是結核病、心臟病、病毒性肝炎、精神性疾病、兒童疾病、職業性疾病、傳染病等無需轉診,直接歸口轉入專科醫院。三是對慈善救助項目和衛生部門指定的醫療救助機構要求優先轉診。
2014年,為方便患者就醫,在現有制度基礎上,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腎癌、肝癌等19種重大疾病取消轉診,參合患者可直接前往省、市定點醫院或定點專科醫院歸口治療。2015年起,免轉診病種進一步擴大至42種重大疾病,包括惡性腫瘤、嚴重的腦病、腎病均在免轉診范疇。
《關於做好201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吉衛聯發【2017】103號)中明確規定,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
圍繞縣、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明確出入院和轉診標准。醫療機構對確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轉的患者開具證明,作為辦理上級醫院入院手續和新農合支付的憑證。
轉診制度為一些急情特情做出了合理安排。如參合農民外出,在省內發生急、危、重症的患者,可就近就醫,但要在入院後3個工作日內到參合地縣(市、區)新農合管理辦公室(中心)辦理轉診手續或登記備案。
『柒』 轉院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首先得先來到需要辦理轉院的醫院,然後找到自己的主治醫生,說明情況後開具轉院證明,然後拿到醫院的相關部門,進行蓋章。辦理好之後,及時送到自己轉院後的醫院,一般醫院接受轉院證明的時間是有限的,所以辦好證明後最好馬上上繳。需注意的是可能在轉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應轉院。
如果是正常逐級轉診,也就是在本地醫院無法治癒而到外地醫療機構轉診的情況,通常是需要由本地醫院出具轉診證明,並通過審批,然後才能到外地轉入的醫院就診治療。而出院之後,若所住醫院為即時結報單位,就可直接在本院報銷相關醫療費用了。
而如果是在外地工作、生活的話,那隻要打電話到參保地的社保中心進行網上轉診就行了,之後出院時只要提供醫院的住院證明、單據和發票,以及居住證明或務工證明就行了,無需轉診證明也可在本院直接報銷的。
只是先到外地醫院住院治療,再帶上住院證明、病歷、發票等資料回參保地辦理轉診手續的話,那報銷比例可能就會低一些,可能會低10%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捌』 轉診手續怎麼辦理
辦理轉院需要的手續如下:
1、由轉出醫院主診醫師填寫《某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某地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務(醫保)部門聯系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並蓋章;
2、由轉出醫院結算處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在醫保信息系統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結算,在醫保信息系統進行轉診市內轉院申請登記,並與擬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聯系,經對方在醫保信息系統中確定;
3、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1個工作日內在醫保信息系統辦理備案手續。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醫保信息系統列印有備案結果的市內轉院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轉入住院登記,一份留存備案;
《醫院工作制度》規定:「醫院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對不能診治的病員,由科內討論或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准,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徵得同意後方可轉院。」,「病員轉院,如估計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或危險過後,再行轉院。較重病人轉院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病員轉院時,應將病歷摘要隨病員轉去。病員在轉入醫院出院時,應寫治療小結,交病案室,退回轉出醫院。轉入療養院的病員只帶病歷摘要。」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八條規定 「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後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於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後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