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幼兒園教師。退休後還可以領工資
極少數公立幼兒園,教師有正式編制,附屬的企事業單位有自己的養老金體系(這個即使是國企也不一定能保證),那麼退休後能拿到一份絕不低於社保水平的退休工資。
② 2021年上海市幼兒園教師退休工資大概是多少錢
5000到6000元。
退休教師的工資人員: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教師屬於專業技術人員,自從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以後,按照現行規定,計算退休金時有三種計算標准,分別是採用老人老方案,新人新方案,中人過渡法計算退休金。退休教師工資計算方法: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③ 幼兒教師退休補貼政策
幼兒教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符合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的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二、法定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①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②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企業退休幼兒教師補工資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根據最新的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算,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
①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②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退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④ 退休教師補發180月工資合理嗎
一、退休教師工資補發政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已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將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二、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⑤ 退休教師補發工資
法律分析:退休教師2020年補發工資:1、退休教師的工資2006年7月1日後離休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2、工資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參照的;3、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4、年限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5、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6、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在職教師的工資標准要適當增加退休費,退休教師也當適當增加退休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⑥ 教師退休補助
法律分析:退休教師工資主要由基本退休費、退休人員補貼、獨子費、住房補貼等幾項組成,其中基本退休費為退休前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構成。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⑦ 退休教師生活補助能發多少啊
根據《關於妥善解決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待遇問題的通知》(國資發分配(2011)63號):
「三、對於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
「五、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的生活補貼可以藉助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者由地方政府另行確定發放方式。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發放自2011年1月1日起計算。」
因此,只有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在2011年1月1日後,才有所謂「退休教師生活補助」,且其發放的數額是第三條規定的差額,並不是一個確定值。
具體請咨詢當地人社財政部門。
⑧ 63號文件國企退休教師待遇
法律分析:(一)補貼標准:對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其基本養老金加企業統籌外項目補助(含企業年金企業繳費部分),低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其差額部分以加發退休教師生活補貼的名義予以補齊;實際發放額高於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標準的予以保留,仍按照現有渠道發放。(二)補貼調整:今後,納入范圍的國有企業職教幼教退休教師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規定執行;生活補貼調整與當地政府辦同類教育機構同類人員退休金同步調整;其養老金調整時,增加的養老金相應沖減加發的生活補貼。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