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麗水市副高級職稱待遇
規定是在享受正常退休工資的基礎上再增加1150元/每月
。在每年退休人員調整工資時同步進行增加,分五年補貼到位,如遇某年退休人員沒有調整工資,職稱補貼也順延調整。
2. 高級工程師退休後享受什麼待遇
企業高級工程師退休待遇,不考慮高工技術職稱,和他人一樣計算,只是在各個省市出台調整退休費時,對於高級工程師退休工資,有傾斜政策,具體多少,各省市不一樣。大多數是退休時在算出的基本養老金上增加3%,有的地方是分錢不加。
退休金的決定因素
首先呢,退休金的高低並不取決於最後兩年的社保金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上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來確定的。
但我認為個人賬戶金額多少、繳費時間長短和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高低是養老金開得多與少的主要因素。因此說退休前最後兩年多交費是會影響到退休養老金,因為多交費你的個人賬戶金額要增加。
如果說你的社保也就是養老保險交的越多,那麼你的退休工資也就越高,因為我們國家養老保險的一個政策和原則就是這樣規定的,它是一個多繳多得,長繳長得這么一個原則。
3. 寧波高級技師退休後有何待遇
摘要 您好,根據浙人社發〔2004〕46號文件規定,就我省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技師資格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如下:按照2006-2013年企業退休高工基本養老金累計增發額度設置最高增發限額,正高級、副高級(含高級技師)專業技術人員增發限額分別為每人每月1500元、1150元。
4. 企業高級工程師退休待遇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1390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6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貼。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上調一定比例,2015年10%、2016年6.5%、2017年是5.5%左右。
5. 浙江省企業退休職工高級職稱的這次(2014年)養老金調增多少元
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嘉興市社會保障事務局,省級各單位: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共享社會發展成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適當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遵照執行。
一、調整范圍和對象
全省企業(包括行業單位)中,凡於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和按國發[1978]104號、浙勞險[1993]185號、浙政[1997]15號、浙政發[2006]48號等文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可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
2014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在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具體調整辦法如下:
(一)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實行「雙掛鉤」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月人均120元的額度,根據2012年各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調整標准。具體調整標准如下:杭州市123元,寧波市123元,溫州市119元,湖州市119元,嘉興市119元,紹興市119元,金華市119元,衢州市115元,舟山市119元,台州市119元,麗水市115元。
在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參保的企業退休人員按123元標准執行。
退職人員全省統一按每人每月100元標准調整。
第二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長短確定調整標准。具體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
(二)適當提高部告攜跡分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退休(退職)人員再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
1.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足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職)人員。
2.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隱逗)人員 , 每人每月增發30元。
同時符合上述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三、有關人員的待遇處理
(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委辦[2004]3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襪並足。
(二)企業退休的勞動模範和省先進生產(工作)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辦發[2007]88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勞動模範是指獲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稱號和按規定享受省及省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個人;省先進生產(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獲得省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個人。
(三)退休的原工商業者(含從原工商業者中區分出來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小業主)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當地此次調整後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勞社老[2002]150號文件規定,予以補足。
上述(一)、(二)、(三)類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當地此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低於2013年的,按2013年水平確定。
(四)執行「低門檻准入、低標准享受」養老保險辦法的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退休(退職)時計發基本養老金所確定的繳費系數,乘以調整額(含特調部分)確定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
(五)2012年12月31日前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崗位按月享受定期傷殘津貼的職工,按本通知辦法增加傷殘津貼。如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工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低於當地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平均額度的,也可按平均額度予以補足。
(六)企業離休人員、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及企業退休的「兩航起義」人員,不列入本次調整范圍。
四、資金來源
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社會統籌的,從原渠道列支。工傷職工調整傷殘津貼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此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6. 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職工退休後工資有何待遇
根據《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五十)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企業職工(含其中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參保人員),退休計發基本養老金時,除按《實施辦法》規定計算外,再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計算增發養老金。
可增發養老金的人員,按以下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4、企業中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退休時憑省級有關部門(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也可憑國家有關部委、總公司)核發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高級政工師資格證書、高級技師資格證書和在退休前仍被企業聘用並發給的聘用證書、聘用通知,按其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0.1%的養老金。
當前,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建立個人賬戶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1、基礎養老金 = 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6)浙江省企業退休高工待遇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工人、職員年滿六十周歲,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下同)滿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女職員年滿五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十五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損身體健康工作的工人、職員,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其連續工齡和一般工齡又符合本條(一)項條件的;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十五年,身體衰弱喪失勞動能力,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
(四)連續工齡滿五年,一般工齡滿二十五年的工人、職員,身體衰弱喪失勞動能力,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不能繼續工作的;
(五)專職從事革命工作滿二十年的工作人員,因身體衰弱不能繼續工作而自願退休的。
7. 2013年杭州市企業高級工程師退休工資如何算
高級工程師的退休費計算,和普通人員一樣,沒有區別,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以及當地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只有在退休之後,歷年調整養老金時,可以給予特殊的傾斜政策。
8. 退休的企業高級職稱人員工資標准應是多少
沒有標准。
與繳費金額、總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要細算。
一般,各地(以企業職工為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695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69500 / 139= 5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數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月工資為4000元,繳費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4000元 = 10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會高,比如2%,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7%左右。
注意2:一般是1992年才開始個人繳費的。1992年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算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500元/月。
(3)其他津貼。高工(有些地方已取消此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可能會上調一定比例,2017年是5.5%左右。
9. 浙江省對高級職稱退休後退休金有政策規定嗎
浙江省是一個嚴格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省之一,對高級職稱退休後退休金並沒有自己的專政策規定的;屬而是依據和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網頁鏈接第四條規定的。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四條
10. 企業高工退休後的工資待遇
企業高工和企業的中級,退休費的計算辦法是一樣的,沒有區別,區別就在於個人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的不同,會算出不同的退休費,但是在退休之後,調整退休費的時候,就有區別了,對於具有高工資質證書,並且在退休之前在崗的,除了普調之外,還可以給予傾斜政策,另外增加退休費,而對於中級職稱的,則沒有傾斜政策,只有普調,沒有特殊傾斜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