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編制退休職工房補怎樣算
退休就沒有住房公積金了
⑵ 退休以後還能領房補嗎
退休職工沒有你想像的房補,各地退休職工有許多補貼:房貼、水電補貼、糧油補貼、物價上漲補貼、個別地區有沿海城市開放補貼(35元是最大一塊),所有這些補貼加在一起,最多的不會超過70元。
⑶ 職工退休要房補
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專住房公積金領屬取的個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⑷ 兗礦集團今年還給退休職工漲房補嗎
對於每一個員工來說,如果可以漲工資或者是漲退休工資對於每一個員工都是非常的幸福
⑸ 兗礦集團是世界500強第3I7名為什麼退休職工不給漲房補了
因為房補是企業對在職員工的一項福利,職工退休後人事檔案關系已移交社會保障部門,不再歸企業管理,所以不會再漲房補了。與兗礦集團是世界500強中317名沒有關系。
⑹ 2019年大連市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後,對應房補是否也要上調
自2005年退休金上調至今,所有補貼都拋出只調整基本養老金。換句話說補貼不在退休養老金範圍。
⑺ 新礦集團退休2o16年房補漲不漲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需要由國家人社部統一部署和安排,根據當時人退休前的內參保時長、當容前年齡等具體的個性化的信息及當地本年度該范圍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比對計算,每個地方、每年的政策是有出入的,並不能一概而論。
2005~2015全國范圍內連續開展了11次養老金調整,每年一次。2015年度整體平均上調10%,各地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政策並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後執行。2016年截止今天,各省市自治區都沒有發布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消息。
⑻ 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地方管理,社會通籌外的房補那部分,企業應該繼續承擔,你說呢
、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稅前列支的問題
關於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是否可以稅前列支的問題,一直是一個困擾著征納雙方的問題。依照《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強化部分總局定點聯系企業共性稅收風險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稅總辦函〔2014〕652號 )第一條的規定:「一、離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等與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支出的稅前扣除問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企業取得收入不直接相關的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費等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關於企業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稅前列支的問題
國稅函[2009]3號文在列舉職工福利費項目時未包括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而財企[2009]242號文則明確將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納入職工福利費核算范圍。統籌外費用與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共同構成現在的保障體系,從理論上講,後兩者能夠稅前扣除,統籌外費用也應當可以稅前扣除。
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就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政策答記者問時就提出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雖然離退休人員已經不再為企業提供勞務,應當納入社會保障體制予以保障,但由於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水平仍然比較低,企業為他們支付統籌外費用,實質上屬於延期支付福利。因此,正常情況下,企業為本企業離退休人員發放或支付的統籌外費用,應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關於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的稅前扣除問題,稅法顯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按照國稅函[2010]148號的第三條第1款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精神,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因此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應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文的第一條第(四)項的規定:「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⑼ 企業退休職工住房補貼怎麼辦理
現在退休人員,沒有住房補貼,因為早已經實行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根據繳納住房公積金領取的個規定。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⑽ 兗礦集團今年還給退休職工漲房補嗎
嗯,暫時呢,還沒有相應的政策,但是如果有漲工資的政策呢,會第一時間通知到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