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政策
一.參保單位如何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1.個人帳戶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建立和管理的機關、事業、市屬企業單位按在職職工和退休(職)人員之和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按月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個人帳戶暫由用人單位建立和管理的,按本單位參保人數以市本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5%按月申報。繳納統籌基金部分。
二.退休(職)人員是否需要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按我市《暫行規定》,退休(職)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參加並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有何規定?
200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在退休時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作年限)男不低於25周年,女不低於20周年可繼續參加和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滿的應予補足。補繳費用以補足時的繳費標准為基數,屬用人單位應繳未繳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補繳,其餘由職工個人負責補繳。
四.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怎樣組成?
退休人員:1.75周歲(含)以下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4.5%劃入;75周歲以上按上年度市本級職工平均工資的5%劃入。2.存儲額利息。
五.個人帳戶的使用范圍是哪些?
個人帳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員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葯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醫療費、購葯費、住院和規定病種醫療費中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個人自費部分除外),年度通用,年末如有餘額,可結轉下一年繼續使用。
六.哪些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1.不按規定就醫和購葯或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葯店就醫和購葯的。
2.因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打架斗毆、吸毒、酗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3.出國、出境期間的醫療費用。
4.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大面積食物中毒及他人賠付責任應予支付的。
5.納入工傷、女工生育保險參保范圍的職工工傷和工傷舊病復發以及女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七.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
我市現行政策的起付標准為1200元,結算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為960元,第三次以後各次住院均為720元。
八.什麼是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我市的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0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不在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解決。由補充醫療保險按比例支付。
九.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比例如何確定?
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我市在職職工、「雙繳雙保」、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1200(不含)-10000元,一級醫院84%,二級醫院81%,三級醫院78%;
10000(不含)-20000元,一級醫院87%,二級醫院84%,三級醫院81%;
20000(不含)-30000元,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7%,三級醫院84%;
30000(不含)-40000元,一級醫院93%,二級醫院90%,三級醫院87%。
退休和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職職工對應檔次上增加五個百分點;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個人負擔比例為退休人員的50%。
規定病種的門診醫療費用的結算以公歷上、下半年分別為二個結算時間段,認定起始時至上半年或下半年末不滿半年者,按一個結算時間段計算,起付標准為1200元。公歷年度內第二個結算時間段起付標准為96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按三級醫院同檔次比例支付。門診與住院治療的起付標准分別計算。規定病種專家鑒定費用由個人承擔。
十.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怎樣計算?
實例1:參保人員某人患病在市二級定點醫院住院,本次住院費用共12137元,其中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空調費等)37元,計算如下:
1.屬於支付范圍的醫療費;12137-37=12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下自負的醫療費:1200元。
3.起付標准以上至10000元以下,個人自負部分:8800*(100%-81%)=1672元。
4.10000-2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2100*(100%-84%)=336元。
5.某人本次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12137-37-1672-336=10092-1200=8892元。
6.某人本次住院由個人自負37元,自負3208元。
實例2:參保人員某某患病在市三級定點醫院住院,本次住院費用共35150元,其中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2150元,計算如下:
1.屬支付范圍的醫療費:35150-2150=33000元。
2.起付標准以下自負的醫療費:1200元。
3.起付標准以上10000以下,個人自負部分:8800*(100%-78%)=1936元。
4.10000-2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10000*(100%-81%)=1900元。
5.20000-3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10000*(100%-84%)=1600元。
6.30000-40000元,個人自負部分:3000*(100%-87%)=390元。
7.某某職工本次住院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35150-2150-1200-1936-1900-1600-390=25974元。
8.某某職工本次住院個人自費2150元,自負7026元。
十一.什麼是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是否必須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是指對參保因病醫治,在結算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限額後的經濟補助。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和延伸,必須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時參保。
十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是如何組成及籌集的?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費按每人(含退休、退職)每月4元的標准籌集,其中政府資助每人每月2元,單位和參保個人每人每月各繳納1元所組成,按月籌集。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條件是:
1.首次參保人員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滿一年的參保人員。
2.必須是參保人員在結算年度內住院(含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范圍、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標准且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
十三.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是什麼?
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或規定病種門診費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用,職工補充醫療保險補助85%,個人負擔15%。
十四.參保人員轉外地就醫有何規定?
參保人員因病情和醫治需要轉外地就醫必須先由定點醫院病區(科)主任提出意見,填報《嘉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院就診申報表》,經醫院經管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部門核准,簽署意見蓋章後報送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同意,由醫保經辦機構開具轉院介紹信,即可轉往外地定向醫院住院診治。急診、搶救病人可先住院,三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十五.參保人員可否在葯店購葯?
參保人員因病需要可持定點醫療機構醫師開具的外配處方並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專用章,可到定點葯店購葯。非處方葯可直接到定點葯店購買。
十六.參保人員就醫時應隨帶哪些卡、證?
參保人員患病就醫,賃醫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職工醫療卡》、《基本醫療保險證》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自由選擇門診、住院就醫。
十七.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如何看病和結報醫療費用?
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不辦理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就醫卡、證。其用人單位須將人員名單報市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經醫保經辦機構同意,填寫《嘉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申請表》後,可在居住地選擇3-4家鄉衛生院以上不同等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如有特殊原因,需臨時回工作地暫住,須辦理安置地停止就醫的手續,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後,在工作地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可賃個人與醫院的全額結算發票清單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報支,而不能安置地、原工作地兩處同時就醫。在安置地就醫所發生的治療費用,視同在本市治療,均按《暫行規定》待遇辦理,個人自負部分不作提高。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支,賃發票、病歷、處方、醫療費用清單,由參保單位定期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報支屬統籌基金應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十八.離休人員的醫療待遇怎樣?
離休人員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按原資金渠道解決,不足支付時由同級人民政府解決。
㈡ 退休職工醫保怎麼辦
1、在退休的時候申請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
根據題主的描述,最少要補繳10年醫療保險才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保障,如果一次性補繳的話說大概要4萬-5萬左右;補繳成功後,次月就可以有一定金額打入醫保卡中,並且還可以不用繳費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保障;
2、辦法退保清算個人醫療保險賬戶;
大家可以拿著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社保局大廳辦理即可;說到這我們就不得不說一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個人繳納2%,單位繳納8%;如果要退保清算的話,清算金額也是非常少的;
3、辦法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醫保養老保險也是我們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在報銷比例方面稍低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按年繳費,現在最低標準是180元/年,經濟發達地區相對會多一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㈢ 江西省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江西省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政策范圍內醫葯費用,按原《江西省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贛人社字〔2009〕232號)待遇規定繼續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年度累計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按不低於50%的比例由大病保險基金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各設區市確定。
農村居民在新農合補償後,政策范圍內年度累計個人負擔部分醫葯費用和統籌區域內住院實際發生需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外的合規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基金按規定給予保障;按住院補償辦法進行補償的門診大病、重大疾病的門診醫葯費用納入大病保險基金保障范圍,設區市可規定不予支付范圍。
按規定,農村居民納入大病保障的醫葯費用,0-5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50%;5-10萬元,補償比例不低於60%;10萬元以上,補償比例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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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江西省退休人員醫保
根據江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銜接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財社[2012]35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省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贛人社字[2012]27號)要求,從2012年7月1日起,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省直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及退休人員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社保中心承辦。為方便省直單位幹部職工掌握和執行醫療保險管理規定,我們編制了此就醫指南,內容包括就診須知、個人賬戶使用、轉診轉院、零星報銷、門診特殊慢性病就醫、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生育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名單和用卡須知等,供省直單位參保人員及相關醫務人員、管理人員掌握和使用。
一、就診須知
1、參保人員可以選擇哪些醫院和葯店就醫購葯?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就醫購葯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管理。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障卡(暫使用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卡,下同)可以自主選擇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診購葯(現有定點機構名單附後,最新詳細名單請查詢)。
省直單位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實行醫療費用即時結算,即個人只須支付個人現金支付的部分,應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支付的部分由省社保中心省直機關幹部醫保處(以下簡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機構定期結算。
2、參保人員哪些醫療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可以報銷的?
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搶救留觀並轉入院前的醫療費用;
(3)規定的3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的門診治療費用。
符合規定的普通門急診費用、住院和慢性病費用中個人自付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後的剩餘金額從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中支出,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由參保人員現金支付。
3、哪些費用是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
以下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包括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
(1)在非定點醫院和非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急診、搶救除外);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准目錄》范圍的;
(3)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4)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5)政策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4、參保人員如何辦理入院和出院手續?
參保人員應持醫院開具的入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材料),在定點醫院的醫療保險專用窗口辦理入院相關手續,並按醫院規定繳納押金,押金不得超過600元。參保人員出院時,持出院通知單、本人社會保障卡,到醫保結算窗口,辦理出院結算手續實行即時結算,參保人員只需按規定支付個人應現金負擔的費用,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大病醫保基金和單位補充基金應支付部分由省直機關醫保處與定點醫院定期結算。
5、住院費用具體能報銷多少?
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報銷政策如下:
(1)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需要首先負擔住院起付線。一、二、三級醫院起付線分別是200、400和600元,年度內再次住院逐次降低起付標准100元,但最低不得低於100元。
(2)起付標准以上、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目前為10萬元)以下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一、二、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8%、95%和90%。
(3)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費用,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基金報銷90%,報銷段為10萬-30萬。
(4)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個人自付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對退休人員在此基礎上再增加2%進行報銷(不得超過100%)。
(5)超過30萬元以上,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范圍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費用,按正廳100%、副廳98%、處級96%、處級以下95%在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中支付。
6、哪些住院費用會加重個人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范圍(簡稱三個目錄)內的乙類葯品、乙類診療項目和乙類服務設施,個人必須先負擔8%,再進入報銷流程;丙類診療項目,個人必須先負擔10%,再進入報銷流程。三個目錄之外的葯品、診療、材料和服務,屬於自費項目,必須由個人現金支付,省直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7、參保人員住院還需要注意些什麼?
(1)參保人員住院時要主動出示社會保障卡,並配合醫院檢查人卡是否相符,由於社保卡損壞或網路異常等原因無法進行刷卡,應在48小時內補刷卡;
(2)醫院使用自費葯品、診療和服務時,必須徵得參保人員同意並簽字,否則參保人員有權拒付相關費用;
(3)帶葯規定: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天量,門診處方量和出院帶葯量一般在7天內,慢性病最長不超過15天量,禁帶注射劑出院,住院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外購葯物;
(4)參保人員發生醫療費用無法即時結算時,要妥善保管病歷、處方、檢查檢驗報告、出院小結和費用單據等有效票據;
(5)參保人員因外傷住院時,必須在住院後兩個工作日內將單位出具的排除工傷證明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排除第三者傷害證明(包括排除車禍證明)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否則該費用不予支付。
(6)職工需院內轉科或15日內再次入院的,填寫《江西省本級醫療保險醫院內轉科或出院15日內再次住院申請表》,並提供出院小結、身份證復印件,報省直機關醫保處審核,審核通過的,准予再次住院。
二、個人賬戶使用指南
1、省直單位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如何劃入?
個人賬戶區分在職、退休人員不同分別建立,劃入比例為:
(一)在職職工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2%(含個人繳納的2%)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1%劃入;
(二)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金為基數,分別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8%劃入。從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基金中按3.5%劃入。
個人賬戶劃入的數額,每年年初一次性核定,在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後劃入。
2、個人賬戶余額會計息嗎?
個人賬戶余額本金和利息(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每年計息一次)歸個人所有,可以轉移、結轉使用和繼承。
3、個人賬戶支付范圍包括哪些?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費用和住院期間應由參保人個人自負的政策內醫療費用。
三、轉診轉院和零星報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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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退休職工醫保最新政策規定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出台退休年齡的最新規定,仍然是男性60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女性幹部和自由職業者55周歲退休,不久會出台延遲退休的方案,將在2022年全面實施,暫時還沒有退休人員繳納醫保的規定。
㈥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城鎮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個體業主及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本市戶籍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參保人員患病先門診治療,在本地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憑醫保證、IC卡在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不足部分個人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院或在異地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參保人員無論在當地或外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和購葯費用均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門診治療無效,或病情嚴重需直接住院治療的,應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資料:1、門(急)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及相關檢查報告單;2、參保人員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3、參保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對需緊急搶救的危、急、重病參保患者,無論定點與否,應本著先搶救治療的原則,3天之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補辦入院登記手續。參保職工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將個人醫保證、IC卡交醫院醫保科,以便進行身份核對並記帳。持卡住院職工其醫療費在38000元以內的由醫院墊付(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則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出院後由大病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出差、休假的在職職工因病需住院的,應選擇當地的定點醫院,並及時同單位聯系,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登記。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標准執行。農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療的,可在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自願要求回原籍治療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可在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醫療結算服務。最近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