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四川退休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

四川退休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

發布時間:2022-07-19 04:29:35

❶ 成都市退休人員獨生子女獎勵金在工資哪塊體現

其實在你的工資里就有一些專門的經費交獨生子女費。在退休工資里邊也有相應的體現。就改成了。一種都是指你的補助費用。

❷ 四川省也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政策

是的。

四川省執行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歲享受獎勵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加發5%的退休金;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印發《成都市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基清州本條件的通知》規定執行。即,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城鎮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為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戶籍在本市,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包括《獨生子女證》)。

3、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裂正攔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肆胡。

三是農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計生專項經費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獎勵扶助金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但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雙女戶。

3、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

❸ 四川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 四川省對取得獨生子女證者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1、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10元,即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60元或120元,每年從取得獨生子女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從2013年1月1日起,將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標准提高為每對夫婦每年不低於120元。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2、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3、地方各級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

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

1、夫妻持有《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夫妻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再婚夫妻雙方合計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獨生子女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符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條件的獨生子女父親或者母親,單獨提出辦理申請的。

三、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所需材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❹ 四川 德陽計劃生育獎勵輔助基金政策

四川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解釋2008版2008-12-16 16:03四川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解釋2008版 四川省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 確認條件的政策解釋 一、基本條件 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應是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的已婚農民: (一)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經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現存一個子女,或現存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58-59歲女性由省按照國家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准予以獎勵,年滿60周歲後納入國家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范圍)。 二、確認條件的政策解釋 (一)關於戶口界定的問題 1、界定農村居民戶口僅適用於實行了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地區。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的必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土地或具有承包土地資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公民。城鎮化建設中成建制農轉非但暫未徵用土地、未領取征地補償金、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土地或具有承包土地資格的,可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 2、夫妻(含再婚)雙方有一方為非農業戶口或城鎮居民戶口的,夫妻雙方不予獎勵。 3、一方曾有工作單位、現領取退休金、養老金或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戶口返遷為農業戶口的,其本人和配偶不予獎勵。 4、口袋戶、戶口待定待落、沒有戶口的人員不予獎勵。 5、喪偶或離異尚無配偶的人,以本人戶口狀況界定。但離異後雙方仍長期共同生活的,仍按夫妻關系界定。 (二)關於生育行為合法性問題 1、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視為合法生育。 2、1979年9月1日以後生育的,以申請人本人持有的批准生育證明材料或行政機關檔案資料中記載的批准生育證明材料為據判定。無批准生育證明材料的,按以下規定判定。但因子女病殘照顧再生育的,只能以批准生育證明材料判定。 (1)1979年9月1日-1980年8月31日期間生育的,生育子女數量應符合《四川省革命委員會關於計劃生育工作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川革發〔1979〕14號)的規定,即不超過兩個或同時存活子女數不超過兩個。 (2)1980年9月1日-1984年12月期間生育的,生育子女數量應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川府發〔1980〕177號)及其配套文件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對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的意見》(川委辦〔1982〕39號)的規定。 (3)1985年1月以後生育的,生育子女數量應符合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轉發四川省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關於〈四川省山區計劃生育政策座談會情況報告〉的通知》(川委辦〔1984〕71號)和《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3、有無生育行為判定標准以計劃生育出生人口統計口徑為據。活產(出生時有生命體征)的,可判定為有生育行為或者計算為曾生育子女。 (三)關於「現存子女」計算的問題 1、本人及配偶現存的子女包括親生子女(含送養、寄養、判隨前夫或前妻)和收養子女。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後生育和收養的子女合並計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均為獨生子女父母、再婚後未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可按各自生育情況判定。夫妻婚姻關系多次變化的,因婚姻關系產生的繼子女,如產生繼子女關系的婚姻關系解除,該繼子女不計運算元女數。 3、生育雙胞胎、多胞胎的,以子女個數計運算元女數量。 4、子女下落不明,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不計運算元女數。 (四)關於收養子女的問題 1、未曾生育僅有收養子女的夫妻不列入獎勵扶助對象。 2、夫妻依法生育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依法收養子女,其中依法生育或者收養的子女死亡,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的,屬於獎勵扶助對象。 對依法收養的認定 (1)1992年3月31日以前已形成事實收養關系,被收養人與收養人長期共同生活,且2003年12月31日前其戶口登記為收養人子女的; (2)1992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向民政部門登記;其他收養,由收養人和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且2003年12月31日前其戶口登記為收養人子女的; (3)1999年4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實施後收養的,依法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並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五)年齡認定 年齡以個人為單位認定,夫妻雙方一方符合規定即一方為獎勵扶助對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8周歲」是指按身份證登記的出生時間(無身份證的,由公安部門提供其出生年月或按照戶口簿上記載的身份證號碼判定),以年份計算男性年滿60、女性年滿58周歲。 (六)其它問題 1、1994年2月1日前,沒有配偶的男女,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可認定為事實婚姻。 2、符合獎勵扶助條件,但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時享受獎勵扶助的,從本人申報並被批准之年起享受,之前的獎勵扶助金不予補發。 3、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村民委員會的,分別向其戶口所在村民委員會申報。 四川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2007年11月12日印發

❺ 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

2022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農村地區的獨生子女家庭當父母年滿六十周歲後,每人每年可以領取獎勵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獨生子女的參加高考且成績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國家認可的高校錄取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的計劃生育獎勵金2000元。
3.獨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沒有生育能力,可以領取一次性的計劃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❻ 成都市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的獎勵金政策是什麼啊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工資沒有領到百分之百的,可以增加百分之五?

❼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2021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
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8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860元的標准發放。
(7)四川退休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❽ 計劃生育獎勵金

那個省的? 想要申請什麼福利?

❾ 四川計劃生育政策

第三十七條 凡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根據當地或者單位的經濟條件,每月發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總和為5元至10元,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子女18周歲止。獎勵金由父母所在單位各負擔50%。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為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或者農村人口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夫妻雙方均為農村人口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人員的獎勵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二)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可多劃一人宅基地。
(三)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5%的退休金(但加發後的比例不得超過100%);企業職工中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根據有關規定增發養老金。

閱讀全文

與四川退休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山東省菏澤老年大學 瀏覽:608
老年人腎不好吃什麼肉 瀏覽:565
如何快速讓父母給錢 瀏覽:646
漢朝記載的重陽節 瀏覽:538
交了27年的養老金能開多少 瀏覽:862
湖南省退休人員社平工資 瀏覽:802
城鎮個體工商戶養老基金怎麼辦理 瀏覽:685
老年人肛周膿腫怎麼治療 瀏覽:758
開會使人得老年痴呆 瀏覽:13
孝敬父母得財富 瀏覽:842
五險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瀏覽:127
父母很關心我用西班牙語怎麼說 瀏覽:732
3歲孩子70斤可樂 瀏覽:285
胖狗怎麼長壽最快 瀏覽:305
養老金退休前還沒交夠怎麼辦 瀏覽:360
弱聽怎麼過體檢 瀏覽:197
養老保險執行腐敗 瀏覽:642
舒悅的老人鞋多少錢 瀏覽:930
2015年退休職工加工資嗎 瀏覽:498
老年痴呆什麼時候能好 瀏覽: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