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人死了後,退休金是不是當月就開始停了你怎麼看
我認為當然不是當月就停,因為退休金是在人死後的第2個月才會停止發放,也就是注銷戶口後的第2個月。
⑵ 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是當月就停了嗎
不是,正常情況下,按照社保局的規定。老人死亡後,家裡人要持證明去社保大廳辦理手續,然後領取一次性的喪葬費。
如果死亡時間,是這個月發工資時間之前,那就只能領這個月的工資。如果死亡時間,是這個月領工資以後,那下個月還可以再領一次。比如說,每個月是15號發工資。如果是這個月15號之前死亡,那這個月工資繼續領,但是下個月的工資就沒有了。如果死亡時間是16號-月底,那下個月還可以再領一次退休金。但是,大城市裡一般都是這種模式,偏遠的鄉鎮就不一定了。
這怎麼辦?我們無能無力。這是別人的家事,我們雖然很同情這個阿姨,但是也沒任何的辦法。只能安慰她一下,讓她以後有什麼困難,就去找街道辦事處的人。
我在銀行上班快十年的時間了,幾乎每個月都能遇到因為喪葬費而翻臉的人。最狠的一次,一家兄弟姐妹幾個人,直接就在銀行里打起來了。最後只能報警處理,讓警察教育他們。那家老人如果知道,他們的孩子因為一點錢翻臉打架,估計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⑶ 2022年退休人員將被嚴查,哪些人群的退休金將會被停發
現在年輕人的壓力很大,要背負高額的房貸,高昂的教育成本等等。所以老年人也體諒他們,不希望加大他們的壓力,養老更多是靠自己。因此,人們的參保意識也不斷提高,希望退休後能夠靠養老金來維持生活。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兩種,一種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人員,也就是有單位幫你繳納大部分,自己交一部分;另一種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主要包括2億多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農民工朋友等。
最典型的是很多人找一家公司掛靠,但又沒在那裡上班,沒有勞動合同關系。按照《社保法》規定,一經發現這種行為,不但要退回騙取的養老金,還要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第五類是進入嚴重失信人名單的人。一旦被列入嚴重失信人名單,那他的資產都要被用來償債,包括社保在內。如果老賴仍然在領養老金,那就需要退回。據了解,今年以來已經有安徽、新疆等多地發布了通知,有針對性地打擊那些「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人,並要對「違規」人員進行追償。因此,參保單位、參保人員及其親屬都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要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否則要承擔後果。
⑷ 去世後退休金還發嗎
法律分析:退休之後死亡,從死亡的次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剩餘部分是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申請領取出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⑸ 退休職工死亡後的養老工資怎麼辦
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退休人員生活來源的基本保障,發放期限從辦理完退休後的次月一直發放到離世後的第二個月,離世後則終止養老金的發放。雖然養老金在離世後終止發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就完全脫離了社保關系,離世人員的繼承人依然可以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款等。
(山東企業職工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表)結語由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雖然退休人員離世後的第二個月就會被取消養老金的發放,但是遺屬依然可以繼承個人養老賬戶中的余額,領取當地實際執行的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山東和陝西還可以領取數額不等的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款。
但是另一方面,各省市執行喪葬費、撫恤金的標准和計發方式不一樣,所以具體能發放多少還要以咨詢當地社保部門為准,另外在領取喪葬費和憮恤金的時候一般需要以下資料:死亡證明、死者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火化證、火化收據、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死者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等。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碼字不易,給點個贊、點個關注吧。
⑹ 2021年退休去世後,還能領取40個月工資,真的嗎
這當然不是真的。
退休人員去世以後,從死亡的下一個月,退休金就會停發,因此去世以後再發四十個月退休金是沒有的事情。
不過,退休人員去世以後,其近親屬可以領到這樣幾筆錢:
這一項不是每個人去世之後都有,僅限於逝者必須供養,又沒有其他收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父母配偶發放到去世,未成年子女發放到滿18歲。
當然了,以上只是粗略介紹一下,實際上各地政策並不完全一致,計算標准和計算方法都有差異,以上回答僅供參考。
⑺ 老人去世了。養老保險還能領多久已經領了半年了。
按政策來講,老人去世的下個月養老保險就不能領了,應當辦理一切喪葬手續,然後可以領到老人的喪葬費,但是養老保險是不能留的,你領了半年,已經屬於違規了,趕緊向有關部門申報,不能再繼續領啦。
⑻ 人過世在本月17日死亡的,次月養老金還能發嗎
當月的退休金照常發放,下個月就沒有了,後人去社保局辦理喪葬費領取手續,順便辦理銷戶
⑼ 退休職工,不幸去世之後,養老金怎麼辦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大多數地區規定,在職職工醫保返還與社保繳費基準掛鉤,通常不超過2%;退休職工醫保返還與個人基本養老金或者當地社平工資掛鉤,通常介於4%~6%。
目前,個人醫保卡賬戶余額可以在參保地看病、買葯,少數地區可以取現或者用於購買商業保險。
職工去世之後,家屬是可以繼承醫保卡賬戶余額的。當前,領取的前提是賬戶余額不為0。查看的方法很多,通過APP、或者到葯房,都可以。
3、喪葬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
根據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1)喪葬補助金。主要用於補助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具體金額、因地而異。比如,大連是當地上一年度3個月社平工資、南京市一次性補助6000元。
(2)一次性撫恤金。現有政策中,公務員最多發放40個月基本養老金、事退職工最多發放20個月基本養老金;企退職工,各個地區不一,比如山東是10個月基本養老金、重慶市15個月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退休職工去世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同時,還能領取其他三筆權益,如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醫保卡余額、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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