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了還在本單位上班生病住院有沒有工資和病假
第一,你退休了還在本單位留用
第二,上班生病住院有沒有工資和病假
第三,這版要看你留權用以後單位跟你簽沒有簽合同,如果簽了合同,就應該是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就可以了,如果沒有簽合同,按照規定,你已經退休了,生病住院是沒有工資的 也沒有病假的,你就按照退休工人待遇就可以了
B. 退休返聘人員生病單位負責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從事返聘工作受到傷害死亡的,由聘用單位按照人身損害賠償;其它原因死亡的,聘用單位不存在侵權,不承擔賠償責任,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死亡待遇條件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方自行協議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對於社保、住房公積金等,可以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根據企業情況自己決定,返聘人員貢獻大,企業離不開就協商補貼一些,返聘人員可有可無,當初返聘協議沒有這些補貼內容的,也可以拒絕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C. 退休返聘人員去世病假是否有病假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有相關約定的,則退休返聘人員休病假是有病假工資的,可根據其約定或參照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來計算;如果聘用協議中沒有相關約定的,則一般沒有病假工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 退休返聘人員生病不能上班,用人單位可以解聘嗎謝謝!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
退休返聘人員生病不能上班,無法提供正常勞動,返聘的初衷已不復存在。
單位可以終止聘任。
E. 已退休人員,但是返聘上班了,這期間身體得了腦梗死,可以享受病假工資嗎有病假
不可以,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享受病假工資。
F. 退休留用人員病假如何算工資
退休人員如果簽訂勞務合同,按合同履行,如果沒有合同,病假期間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一般不會支付工資。
G. 到了退休年齡,返聘期間患病有病假工資嗎
已經退休,就說明已經喪失勞動能力,國家法定在家休息的年齡,因此,在單位返聘,不享受國家有關對企業在職職工所有文件和規定,包括探親假,病假以及年休假等,也不受國家有關法律的調整,比如勞動法,工資法,勞動合同法,也不能繳納社會保險,雙方只能互相協商確定待遇,和相關條款,
H. 返聘退休人員病假工資還有嗎
有啊,退休返聘跟正常工作的區別是他們拿雙份的(一份退休金一份薪),其他照舊
I. 退休工人返聘有病假工資嗎
法律分析:工資標准具體看與用人單位協議如何簽訂。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J. 退休職工打工期間休病假,享受病假待遇嗎
你好,退休返聘的員工是否享受單位病假工資,按照簽訂的書面勞務合同計算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