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別的企業任職嗎有何依據
可以!按照我國政策規定,退休三年後,只要不在自己在職時關聯的行業就業、打工是完全可以的,這就給了一部分退休老同志英雄用武之地。能寫的加入文化傳媒行業、能書會畫的加入老年書畫院,能唱會跳的加入老年舞蹈隊,每逢有大型企業開張、年慶什麼的,還真的會請這些老年黑體去捧場,營造熱鬧的氛圍。而後,每人一個300元的紅包是少不了了。
過了幾天,這個老總辦完事要打道回府了,於是擺桌子回請當地的朋友、同學、同事等。老總就是老總,他請了二桌子客人,有在這幾天辦事幫忙的朋友,還有當地礦山企業主管部門、職能部門的領導等,滿滿當當,高朋匯合座,貴賓如雲。席間,老總給每一位到場的客人都敬了酒,隨後他又單獨給他這次辦事幫了大忙的領導、朋友敬酒。後來又是回敬什麼的,總之,當天的場面讓老總當年的同學、朋友、同事等都好羨慕。紛紛說這個人在職時就能折騰,退休了也是個人才啊。這幾天辦事,不但結識了縣上的新朋友,還熟絡了老朋友,真正的新老通吃,一網打盡!
2. 普通工作人員退休後能否在私企從事與原工作相關的服務
普通工人退休後是能在私企從事與原工作相關的服務,因為是普通工人,也涉及不到保密的問題,向做服務工作的就可以退休後在私人的飯店餐館去干,這樣是可以的。
3. 公務員退休三年後可以在企業兼職嗎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4. 政府退休人員能在企業任職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公務員法規定退休幹部到企業任職須有三年或兩年冷卻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5. 國家公職人員(公務員)退休後是否可以在企業任職
務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任職或兼職,但必須在兩到三年後,且需履行必要的組織報備、審批程序
關於公務員退休後到企業任職兼職等問題,公務員法第107條非常清楚地予以了明確: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對此,中組部和中紀委在2016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 任職) 問題的意見》也有細化的要求,核心要義有三點:
第一,對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離退休的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從嚴審批。這是標准。
第二, 黨政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退休,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地的企業任職或兼職,從事經營性的業務活動。這是底線。第三,即便三年後要到原任職務地的企業任職或兼職,也必須向原單位報告,提供說明材料,由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後,才能兼職或任職。這是原則。
如果不按上述規定到企業違規兼職或任職的,一經舉報發現查實後,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沒收個人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並責令接收單位清退,情節嚴重的,還將對接收單位進行罰款,罰金是違法所得的一到五倍。
6. 公務員退休3年後,可以去企業任職工作嗎
摘要 一般可以,但是如果退休前是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三年內,不得在與原任職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7. 公務員退休3年後,可以去企業任職工作嗎
摘要 公務員法規定退休幹部到企業任職須有三年或兩年冷卻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那麼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8. 中紀委對退休公務員到企業任職的規定
《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對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的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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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企業兼職(任職),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內,擬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外的企業兼職(任職)的,必須由本人事先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企業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按規定審核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徵得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後,方可兼職(任職)。
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三年後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報告,由擬兼職(任職)企業出具兼職(任職)理由說明材料,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按規定審批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