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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獲獎

發布時間:2022-07-12 13:37:09

⑴ 江西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贛人社發〔2020〕2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省直及中央駐贛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三、資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基金及各地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解決,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辦理程序

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五、其他事項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民政廳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提高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標准和增加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11號)規定的原則執行。

六、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運行,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20年7月14日

來源依據: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⑵ 今年江西省養老保險的調整方案怎樣

根據規定,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以下為2017年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歡迎閱讀!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近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政策為:
一、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
三、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東、宣恩、咸豐、來鳳、鶴峰,十堰市的鄖縣、鄖西、房縣、竹山、竹溪,宜昌市的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目前,全省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已經開始積極行動,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據統計,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後人均月增長6.7%。
江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省將有280餘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我省調整的人員范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掛鉤調整辦法有所不同。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延續了歷年企業調整基本養老金做法,體現「長繳多得」。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調整辦法和標准相同。
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從今年開始,這部分人員改為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更好的體現公平性。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根據安排,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7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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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江西省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是否繼續執行

關於江西省201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行業單位: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的通知「(署發[2012] 5)省人民政府的精神,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現就我省2012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企業退休事宜如下:

一,調整人員參與的范圍和調整時間

省2011年12月31日已訂明退休手續並為企業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根據甘BMA文件第55號的神農保險公司[2003]規定不包括家屬)。從時間調整為執行2012年1月1日。

二,調整方法和標准

由基礎養老金和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期間)普遍調整,普遍的基礎上調整,然後退休,高級技術人才稱號,70歲以上的高齡人員實行特殊調整(見附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問題,按照下列規定:

1,使用時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後,根據相應的調整,以增加基本養老金的每個文件。其中,調整基本養老金上的文件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下一檔的上限,按一個文件來確定基本養老金調整後的上限。

2,當付款期,每人增加45每月付款期限至15年(含15歲)調整;超過15年的人員增加了每滿一年3元的付款期限由一年調整計算在不到一年的時間累計結尾的付款期。

3,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滿足特定的調整范圍,然後調整標准特別調整。

4,根據高級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是指需要獲得退休前是高和副高(含批準的高級技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資格,並受聘為需要專業的高級單位在工作人員的技術職務。其中,企業IT人員與2000年高級12月31日的標題,然後退休,適當增加傾斜力度。

5,根據基本養老金調整,養老是2011年12月31日計算的截止時間(按照既定退休時的出生日期當日的程序)。

6,4和5的第一個特殊項目可以合並累計調整。

3,根據發[2010] 29號頒布的辦公室江西省[2011]文件37號,38號的有關規定,選擇一江西省系省政府從32,500到10,000元以上的退休年齡為工人不參加所載文章調整的通知被保險人60%的時間付款,按全省城鎮企業基本養老金標準的調整,調整的每月每級別每月人均計入中央財政補貼加上中央財政補貼,每月執行被轉移後進行調整,即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人均標准138元。

4,增加所需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按照本通知的規定,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從保險基金基本養老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的調整是適當的補貼,部分是由缺乏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解決本地基金支付仍不足,當地政府通過加強Kuomianzhengjiao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解決。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照解決了原來的資金來源。

五個基本養老金調整審批程序:在由單位申報的原則,當局總結由被保險人,以檢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同級並報財務部備案後執行。的條件已經具備直接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加大養老金資料庫,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和指導。

六,2011年12月31日已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和企業軍轉幹部1953年底參軍之前,軍工企業的退役士兵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退休後人均每月增加35元,由公司支付必要的資金軍轉幹部如斯專項資金;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低軍轉幹部,根據江西省[2008] 11號文件執行辦公室的原則發出的政策。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各級資質由軍轉辦確認。

7,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的水平,反映了親切關懷廣大離退休人員的黨和政府。國家,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發布後將會盡快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到位。實施具體的問題,人力資源的省級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2012附表基本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類項目分檔調整增加的金額(人民幣元)

(一)普遍調整(1 )月基本養老金水平

人民幣1,000元(不包括千元)110

1000至1300年元(不含1300元)100

1600至00年元(不1600元人民幣)90 1600-2000元(不包括2000元)80

2000-2500元(不包括2500元)70

2500-3000元(不包括3000元)60

3000多元(含3000元)50

(2)繳費年限(含視作)至15年(含15歲)45

1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3

(b)特別調整(1)高級副正高160

高120

其中,12月31日,70歲以上不滿2000年退休額外40

(2)高齡80年30 80歲或40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含1953年底前參軍,後在軍隊的退休復員軍人企業)35

(4)根據贛府廳發[2010] 29號,發[2011] 37,38號江西省系和選擇員工時支付超過32,500元至10000元的退休年齡被保險人的有關規定,不參加上述(一),(b)要求調整138

<br金融

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三個)項目二年三月二○一日

⑷ 2008年江西省退休職工工資調方案

退休職工的工資好像是全國統一調整的吧~
關於江西省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贛勞社養[2008]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各行業單位:

根據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43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我省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調整的人員范圍和調整時間
我省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不含按照贛勞社養[2003]5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農墾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實行普遍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和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實行特殊調整(詳見附表)。調整基本養老金中有關問題,按以下規定辦理:
1、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時,按各檔對應的調整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調整後上一檔的基本養老金低於下一檔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基本養老金調整後的上限確定。
2、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符合特殊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再按特殊調整標准調整。
3、按高齡調整基本養老金,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4、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是指退休前按規定獲得正高和副高(含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資格,並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5、凡符合按高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兼有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按就高的原則增加養老金,兩項不累加。
三、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費用,凡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省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解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當地政府通過加強擴面征繳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解決。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程序:原則上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五、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勞動保障廳負責解釋。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二ОО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表

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

調整類別
調整項目
項目分檔
增加金額(元)

(一)

普遍

調整

( 1 )

基本養老金水平

700 元以下(不含 700 元)
60

700 - 900 元(不含 900 元)
50

900 - 1100 元(不含 1100 元)
45

1100 - 1300 元(不含 1300 元)
40

1300-1500 元(不含 1500 元)
35

1500 元以上(含 1500 元)
30

( 2 )繳費年限
(含視同)
不滿 15 年
35

滿 15 年不滿 20 年
40

滿 20 年不滿 25 年
45

滿 25 年不滿 30 年
50

滿 30 年不滿 35 年
55

滿 35 年不滿 40 年
60

滿 40 年以上
65

(二)

特殊

調整
( 1 )

高齡
滿 70 周歲不滿 80 周歲
30

滿 80 周歲以上
40

( 2 )

高級職稱
正高
50

副高
40

⑸ 江西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基礎養老金

江西養老金上調
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7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
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傾斜調整
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17〕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養老金計算方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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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2008年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的標准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8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調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時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年齡等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1953年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原工商業者等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的具體調整水平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各地的具體實施方案於12月25日前報送勞動保障部、財政部,經審批後認真組織實施。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研究制定調整辦法。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提高統籌層次、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確保在2008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⑺ 江西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何時發放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專和機關事業單位退屬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⑻ 江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漲工資怎麼計算方法

江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已經出台出台,定額調整月增七十元,滿一年月增三元,九月底到賬,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這意味著在2005年到2015年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基礎上,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十二」連漲,上海已經在六月十五日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全國有北京,遼寧等二十多個省市也已經公布調整方案,並於九月底發放到人,其他省市目前還沒有公布調整消息,不論何時公布調整方案,增加部分還是從一月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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