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法律分析:由於每個企業退休人員的情況各有不同,不同地區領取標准也各有差異,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領取3到6個月左右的養老金,而一次性撫恤金是10到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除此之外,企業職工去世以後還要進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給到家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貳』 退休公務員死亡可以領多少撫恤金和喪葬費
公務員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喪葬補助費的標準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的標准。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是根據職工死亡性質確定,因病死亡的,按職工病故時的1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因公犧牲的,按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批准為革命烈士的,按犧牲時的40個月的工資額發給。所有參加養老保險的公務員都有撫恤金和喪葬費,都是一次性發放的。傷殘撫恤金的標准為:
第一,一次性撫恤金,如果屬於因工死亡的,那麼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第二,一次性撫恤金,屬於因病死亡的,那麼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三條公務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保險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
第八十四條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叄』 國家對退休人員以後死亡補助有哪些
退休職工死亡的補助:1、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暫行規定》第二條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水平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
『肆』 公務員退休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各是多少
公務員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喪葬補助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執行中央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所在地的標准。一次性撫恤金的數額根據職工死亡的性質確定。職工因病死亡的,按照職工死亡時10個月的工資支付。因公犧牲的,按照犧牲時20個月的工資支付。被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犧牲時發給40個月的工資。參加養老保險的公務員都有養老金和喪葬費,一次性發放。傷殘撫恤金的標准如下:一是一次性撫恤金,如果屬於因工死亡,那麼一次性撫恤金就是本人死亡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二、一次性撫恤金屬於因病死亡,所以一次性撫恤金是本人死亡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或者受傷的;(三)因工緻殘或者患職業病的;(4)失業;(5)生育能力。職工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費必須按時足額繳納。第八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保險待遇。公務員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定的撫恤和優待。第八十四條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改變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和保險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和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伍』 退休人員死亡的撫恤金都有哪些
死亡撫恤金裡面不包含其他的補償。因此退休後死亡撫恤金就是指的死亡撫恤金。死亡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陸』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退休工人去世後,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果是機關公務人員因病去世,撫恤金發放標準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資的40倍,如果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撫恤金國家通過發放金錢向優撫對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優撫形式,包括傷殘撫恤和死亡撫恤兩種。
傷殘撫恤金有以下幾點:
1、傷殘撫恤的對象,傷殘撫恤是以特定傷殘人士為優撫對象的撫恤形式,撫恤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和退出現役的軍人;
2、傷殘的性質認定和等級評定,傷殘撫恤針對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軍人,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對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三種情形作了詳細說明;
3、傷殘撫恤待遇,傷殘人員經評定和審核批准以後,發給傷殘證件,享受傷殘撫恤待遇;
4、傷殘軍人死亡待遇,傷殘人員死亡的,從死亡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柒』 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有哪些
死亡撫恤金裡面不包含其他的補償。因此退休後死亡撫恤金就是指的死亡撫恤金。
死亡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捌』 離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
法律分析:離退休人員病故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法律依據:《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玖』 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如何辦理撫恤金
法律分析:1、如果是納入了社會統籌的,也就是說退休費是由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申領人持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和死亡退休職工的死亡證明書、火化證到社會保險機構申領。沒有納入社會統籌的,除需要相同證件外,有的單位還需要合法繼承人的授權委託書。
2、資金發放單位和標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屬於烈士的,由其遺屬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屬於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由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政法機關發放一次性撫恤金;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根據其死亡性質落實一次性撫恤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拾』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
3、火化證,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加上10個月的工資;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