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發 〔2016〕19號《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6〕19號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有關工作並取得初步成效,國有企業辦學校、公檢法機構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已移交地方或進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國范圍內仍然存在大量國有企業辦社會機構,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遺留問題較為突出,人員管理、運營費用負擔沉重,已經嚴重製約了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競爭,集中資源做強主業,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市場導向、政企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法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二)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針對不同企業特點,因地制宜、分類處理,不搞「一刀切」,允許採取分離移交、重組改制、關閉撤銷、政府購買服務、專業化運營管理等不同方式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改革思路清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率先推進,改革情況復雜的地區可以試點先行、逐步推進。
(三)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分擔成本。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承擔主要成本;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根據企業分級監管關系及歷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四)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認真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好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的統籌銜接。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為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要求
(一)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對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的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維修改造標准、改造費用測算等相關工作執行各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對同一地區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執行相同的政策標准。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補助50 %。
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中央財政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牽頭負責。
(1)國資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財政部負責制定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具體補助辦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財政部和各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二)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對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機構實行分類處理,採取移交、撤並、改制或專業化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剝離。
1.時間安排。2016年出台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業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職能移交地方以及對企業辦消防機構的分類處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類處理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對與地方協商一致同意接收的醫療、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對運營困難、缺乏竟爭優勢的醫療、教育機構,予以撤銷並做好有關人員安置和資產處置工作;對因特殊原因確需保留的醫療、教育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資源優化整合,實現專業化運營管理。同時,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重組改制。
(2)對企業按照消防法規要求建設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消防隊予以保留;對企業辦的市政消防機構,原則上予以撤銷.其中符合當地城鎮消防規劃布局不能撤銷的消防隊(站)劃轉當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業負責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負責。
( 4)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等費用補助50%,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有關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公共服務機構剝離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國資委、公安部、財政部負責制定國有企業辦消防機構分類處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統一交由當地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集中力量將尚未實現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服務。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逐步移交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關系和黨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相關檔案存放在縣級檔案管理部門。
(2)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時按每人每年核定費用基數。中央企業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國有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具備條件的可以移交當地有關部門管理。
(4)妥善解決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含有關地區供暖費)問題。
3.工作分工。國資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和時間要求,實現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廠辦大集體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政策措施。認真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18號),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中央財政對廠辦大集體改革繼續給予補助和獎勵,補助比例按國辦發〔2011〕18號文件規定不變,獎勵比例統一確定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將自籌資金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統籌用於接續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等改革支出,具體范圍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因核銷關閉破產廠辦大集體企業養老保險欠費增加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各地區結合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和自身財力狀況統籌考慮。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依照有關工作安排推進實施。
(五)集中解決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問題。對持續嚴重虧損、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一企一策採取措施,妥善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生活保障問題。
1.政策措施,對國有困難企業進行梳理分類,分別通過依法破產靖算、重整或債務重組等方式開展集中治理。企業要通過資產變現、資產證券化、引入戰略投資等多種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決職工分流安置、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問題,有關金融機構要依法處理企業債權債務。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負責制定關於加大困難中央企業治理力度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對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國有困難企業,由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會同有關部門按一企一策原則專項研究解決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專項小組。專項小組由國資委、財政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銀監會、國防科工局等部門參加。專項小組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督促檢查,推動中央企業、地方政府及時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二)發揮地方作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本工作方案未涵蓋的區域性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
(三)落實企業責任。各級國有企業要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將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納入業績考核體系,按時出台落實措施,認真做好風險評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過資產變現、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強外部審計,嚴格落實承接債務的主體,防止逃廢金融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
(四)保障資金投入。國資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了解掌握改革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優先用於支持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財政部商國資委根據工作進度,千方百計保障改革資金需求。
財政部統籌安排年度預算資金,將有關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補助資金,主要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資金渠道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復雜性、艱巨性,明確目標、加強溝通,開闊思路、創新方法,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探索改革新路徑,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間題。
國資委、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指導和督促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1)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於正部級。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將成為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戰場"。
參考資料: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Ⅱ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退休人員自我管理和互助組織
對企業抄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除了依襲靠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機構和社區服務人員之外,還可以通過開展退休人員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來解決他們在日常生活、學習和娛樂等方面遇到的問題。街道、社區應在企業退休人員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組織,根據退休人員居住情況分片劃定若干小組,由退休人員推選本小組中責任心強、熱心社會公益事業、身體條件較好的退休人員擔任組長。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一般以30-50人為一個小組為宜。廣大企業退休人員通過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可以更好地發揮余熱,繁榮社區文化,促進社區建設,不斷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
有的地方還明確規定,在退管經費開支中劃出專門的經費給自管小組用於自我管理和互助組織的網路建設和開展活動。
Ⅲ 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施社會化管理是什麼意思
那就是企業員工退休後就與企業沒有任何關系了。
Ⅳ 國有企業的退休人員可以實行社會化管理嗎
不能辦理,還是不能實行社會化管理,我們系統內有個國企單位就實行社會化管理了。陳老師,能不能說明一下。
Ⅳ 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施社會化管理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企業逐步的不再管理退休人員,關系轉入社區,由地方政府實施社會化管理!
Ⅵ 什麼是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相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其意義:
一是進一步保障企業退休人員晚年生活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廣大退休人員應當享受幸福、安定的晚年生活,社會化發放有了經濟上的保障,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可以更好地實現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二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是社會保障發展完善的一個必然選擇。
三是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隨著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和破產兼並企業增加,一些企業退休人員失去了原單位的依託,亟需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為他們提供相關服務。
Ⅶ 黨中央,國務院開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意義是什麼
是指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來企業分離,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社會化管理服務。
Ⅷ 如何做好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
一、黨政總攬一體化。從2000年開始,我市全面推行了以「兩個置換」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改革,隨著133家公有企業的民營化或破產關閉,11324名企業離退休人員逐步與原企業脫鉤,由過去的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養老金的社會化發放確保了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解決了退休人員老有所養的問題。為更好的實現退休人員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快捷、規范地搞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從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統一全市各級領導的思想認識,成立了以分管社保工作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為正副組長的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出台了《津市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實施方案》,明確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穩步推進、逐步規范」的工作方針。市政府把我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作為全市的一項系統工程,從一個方面的工作提升到全市綜合工作的高度,實行了科學的部署和調度,並建立了「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辦公室--街道辦事處(鄉鎮)勞動社會保障站--社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社區離退休人員自管小組--退休人員文體活動協會」這樣一套完整的組織管理體系。
二、多方促進系統化。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多,涉及面廣,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市各部門明確了本部門的職責,市勞動社保部門制定了22項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章,牽頭和指導全市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市委組織部和各辦事處黨工委制定落實了社區黨支部制度;市委宣傳部制定了加大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宣傳方案;市財政局落實了各勞動保障站和社區的工作經費;市總工會和文化、體育局制定了定期指導組織開展活動的制度,各部門齊心協力,有力地推進了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三、機構建設標准化。首先,我們在四個街道辦事處分別明確一個社區作為示範點,由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辦公室具體指導,區分不同情況、不同層次,建設好相應陣地樣板,然後在全市全面推廣,確保了全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網路平台建設的質量。如對於城隍廟社區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中心,我們一是斥資126萬元購置了社區辦公用房,配置了高標准管理服務設施,組建了退休人員活動中心,安排了必要的學習資料,配備了門球場、乒乓球室、棋牌室、書畫室、健身房等文體娛樂設施;二是明確編制,面向社會公開聘用了管理服務人員,並對工作人員進行了業務知識的培訓,落實了一支素質較高的管理服務幹部隊伍,現全市社區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人員中,文化程度在大專以上的佔35%;三是對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比照行政事業單位標准,安排了人員經費及辦公費,除2003年按照每個社區2萬元落實基本工作經費外,2006年又按照每名退休人員20元標准安排了退休人員服務經費。
四、服務到位規范化。為了保障進入社區的退休人員能夠及時順利地享受高標準的各類服務,快捷地辦理各項事務,我們一是將所有業務工作進行科學的分類;二是制訂了一套完善的業務工作流程圖;三是公布了七項業務工作辦事指南;四是嚴格規范了工作人員的業務操作行為;五是強化了業務工作監督約束機制。現企業離退休人員較多的重點社區基本做到了「查詢有摸的、辦事有看的、咨詢有問的」(即電腦觸摸查詢系統、電子顯示屏和辦事指南、專門的社保咨詢服務工作人員),為了達到企業離退休人員真正與社區掛鉤的目的,2004年底,我們利用國家調整養老金待遇的契機,通過將調待工作全面落實到社區的形式,使每名企業離退休人員與社區和社區工作人員實現了面對面的對接,目前,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與社區見面率達94%以上,除837名長期居住外地的退休人員外,全部找到了他們自己的「新家」。2006年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待遇工作,我們全部以社區為單位進行,確保了這項工作的高效准確和規范化。
五、責任明確制度化。在制定了22項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規章的基礎上,嚴格推行三項制度管理。一是推行崗位目標責任制,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做到項項任務有人管,人人肩上有責任;二是推行業務工作層級負責制,強化各級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及其幹部職工的責任心,確保業務工作質量;三是推行辦事程序公示制,明確工作要求和服務准則,提高了服務質量,融洽了與工作對象的關系。
六、社區組織網路化。一是在全市24個城區社區建立健全了社區黨支部和專門的離退休人員黨支部。使前幾年因企業停產或關閉後找不到歸屬的共產黨員回到了組織的懷抱,一位下肢癱瘓的退休老黨員曾搖著輪椅到社區黨支部參加組織生活會時動情地說:「今天我有一種回家的感覺。」二是創造性地將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與社區黨建「三聯三創」有機結合,開展了各種形式的獻愛心主題活動。四年多來,社區工作人員先後為卧病和高齡離退休人員義務服務達160多人次。去年,三洲街社區退休孤寡老人肖澤舫,在他生病期間和生命的最後日子裡,社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的同志們象親人一樣,給予了他細心的照料,死後又按照他的生前意願進行了安葬,老人生前非常感動,將自己的房產和7400元現金存摺捐贈給了社區用於公益事業,此事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收到了很好的引導示範效果。三是全市各社區組建了京劇協會、門球協會、書畫協會等離退休人員專業文體活動協會11個。每年組織開展活動10多次,極大地豐富了離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