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2020年上報中央關於企事業單位退休漲工資具體方案
現就我省2020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
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同時,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管理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20年8月1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2020年7月14日
(1)2020河南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通知擴展閱讀: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7-29
豫人社〔2020〕15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和《關於做好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20〕9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
B. 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6元。
2.掛鉤調整: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讓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今年掛鉤調整辦法為,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在按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増加1.2%的基礎上,再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7%。
3.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對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 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 5元、6 5元、105元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 0元、3 0元、40元、60元、8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C. 河南省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河南省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1、定額調整。上述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一年就是多了600元。
2、河南省退休年齡起點為65歲。另外,根據年齡不同,分年齡段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除了每月增加的50元以外,額外又增加的金額,具體標准為:65-70周歲20元、70-75周歲25元、75-80周歲30元、80-85周歲40元、85-90周歲50元、90周歲以上60元。除了上述以外,月基本養老金還沒有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不過有個前提,增加後月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1000元。通俗來說,主要指的是981元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3、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大,最終所獲得的養老金金額越高,這也體現了公平、公正。調整後的標准,每繳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如果繳了15年,那每月會增加22.5元。
除此之外,還有增加項目,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0.88%計算增加。如果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是2500元,等於今年每月又增加了22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D. 河南省2020年退休金計算基數
河南省2020年養老金平均為2832元,在全國31省市中處於下游水平,基本等同於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按照這一數值推算,在2021年養老金整體調整幅度4.5%的基礎上,2021年河南省平均養老金約為3000元左右。」首頁> 現在河南退休工資多少現在河南退休工資多少小編介紹,2016年退休工資漲幅為6.5%,此前11年,職工養老金是以每年至少10%的增幅上調。河南省退休工資計算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用公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
E. 河南省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F. 河南省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點,從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5元;第二點,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計算增加;第三點,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不同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第一條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第二條 (一)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1%計算增加。
(三)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G. 河南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通知
法律分析:調整如下:
1、定額調整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
2、掛鉤調整為,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增加。
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3、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截止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2021年河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全文
H. 河南退休工資2021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體現社會公平。
2、掛鉤調整
實行雙掛鉤,長繳多得,多繳多得,體現社會效率。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含視同,不含折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5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和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在2020年12月統籌內養老金待遇(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基礎上,按0.88%的比例增加養老金。
3、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別向三類特殊人群,額外增加養老金。
(1)高齡人群:按年齡分為6檔,按不同標准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年滿65歲、70歲、75歲、80歲、85歲、90歲的,分別按20元、25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的標准額外增加養老金。
(2)企退軍轉幹部: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後,企退軍轉幹部如果養老金水平仍然低於當地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一律予以補足至該水平。
(3)低水平養老金人員:低於1000元的,額外增加20元,但調整後,不得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I. 河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在上述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職業年金)的0.88%計算增加。
(三)適當傾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