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世後戶口是否可以不注銷
人去世之後,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❷ 人死不銷戶有什麼後果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為了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服務於社會主義建設,制定本條例。全文共二十四條。
❸ 社保退休參保人員死亡,社保卡一般什麼時候會被注銷,是否有時間限制
那要看社保什麼時候知道參保人的死亡信息。一般來說家屬不主動告知的話社保是不知道的,但是參保人家屬繼續領取退休金的話就可能涉嫌保險詐騙,將來被發現的話也是要退還的。另外社保每年也會要求參保人報到一次,也是要看參保人是否在世,如果抽到你們的話也會暴露,所以建議第一時間主動告知參保人死亡信息。
❹ 退休人員去世,他醫保卡里剩餘的錢家庭成員能花嗎
退休人員去世,他醫保卡里剩餘的錢家庭成員能花嗎?在社保卡注銷之前,只要知道密碼,就可以繼續刷卡到葯店買葯。你可以一次刷完,這絕對沒有問題。但是,退休人員死亡後,應在葬禮後立即通知社會保障部門。一般養老金支付至退休人員死亡後的第二個月,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退還也將退還至退休人員死亡後的第二個月。如果社會保障部門和醫療保險部門未及時上報,超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將從退休人員的喪葬補貼和養老金中扣除。
4、第四項費用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在許多地方,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根據繳費基數或個人養老金,結合個人年齡結構,按月返還到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具體返回時間因地而異,但返回比例基本相同。返還的具體金額與個人在職期間的支付基數掛鉤。如果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沒有用完,退休人員去世後,個人社保卡將被注銷,因此社保卡不能再使用,只能到當地醫保局辦理個人賬戶退款手續。
❺ 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所領的轉業幹部和參加人員補助需要注銷嗎 企業退休人員去
需要注銷。這是兩個方面的問題,不能混作一起。首先是企業沒有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該企業員工是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亦是如此。只有補足費用和滯納金後才能恢復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種做法,對該企業員工和退休人員貌似不公平,但對全體按時足額繳納醫保的企業和人員是公平的。
❻ 人去世了不注銷戶口可以嗎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
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6)退休人員去世後未注銷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死亡後,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很多人貪圖去世人員的退休金、保險金或低保補貼和軍烈屬補貼而不銷戶,這種行為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還將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❼ 人去世了社保卡會自動注銷嗎
人去世了,社保卡不會自動注銷,需要到社保服務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被保險人死亡的,社保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其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主要分3種情況來看:
1、一種是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
尚未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2、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
退休後身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的余額(減去過去已領部分)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費用。(個人交的也是有單位部分的,單位部分的進社保統籌)退保只退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部分。
3、領取了139個月的養老金後,個人養老賬戶此刻余額為零,參保者依舊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不過這筆錢開始由國家出資。此時,參保者離世,繼承人將不再有繼承養老賬戶金額的權利,該賬戶將作銷號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❽ 人死亡後不注銷戶口後果會怎樣
人死亡後不注銷戶口會帶來很多麻煩,例如被他人盜用身份做出危害他人及社會利版益的行為,假如是貪權圖退休金、補貼而不注銷的,一旦查出,除收繳已領款項以外,還會按詐騙公私財物罪問責。
此外不注銷戶口也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
(8)退休人員去世後未注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規定: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九條 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❾ 退休人員已死亡,為什麼醫保個人賬戶上的錢還在增加
老人亡故後,不僅要注銷戶籍,同時還應注銷社保賬戶。
戶籍與社保賬戶不是同一系統,如果未注銷社保賬戶,亡故人的養老金和醫保費還會繼續發放。但一旦被發現,必須全額退回,同時法定繼承人還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