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呼和浩特市醫保呼和浩特市企業退休醫保卡每月按工資比例多少上錢診葯費,怎樣按工資比例發放,
2. 呼和浩特市醫保卡未交夠6個月可以統籌嗎
醫療保險統籌是指某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中版,扣除劃入個人帳戶後權的其餘部分。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屬於全體參保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集中管理,統一調劑使用,主要用於支付參保職工發生的醫葯費、手術費、護理費、基本檢查費等。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任何個人都不得挪用。單位新參保的職工參保繳費後馬上可以享受醫保待遇,靈活就業人員新參保後等待三個月即可享受醫保待遇,所以可以享受。
3. 呼和浩特市退休醫保補繳怎麼算
差多少補多少。
醫保補繳欠費方式: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醫療保險欠費情況,版建立欠費數據權信息,填制《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通知參保單位補繳欠費;
對因籌資困難,無法一次足額繳清欠費的參保單位,醫保機構征繳部門與其簽訂社會保險補繳協議;
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補繳通知單》或補繳協議辦理補繳,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予以受理,並通知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收款;
破產單位無法完全清償的欠費,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單位破產清算組提出的申請,審核後送稽核監督部門處理;
醫保機構征繳部門依據財務管理部門傳來的補繳欠費到賬信息和稽核監督部門傳來的核銷信息,調整參保單位欠費信息。
如欠費單位發生被兼並、分立、破產等情況時,按下列方法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被兼並的,與兼並方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
4. 我是呼和浩特市下崗職工,55歲,男,職工養老保險已交30年,醫療保險沒交,現在想交醫療,該怎麼交
到退休時能否領取抄養老金與是否繳納醫療保險沒有關系。只要您在到達退休年齡時女工人身份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最低滿15年就可以申請退休了。
您已經繳納了30年的養老保險費,所以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
5. 呼和浩特職工醫保已交夠年限,還有必要繼續交至退休年齡嗎
醫療保險來如果還沒有達到法源定退休年齡是不能停繳的,因為醫療保險一旦停繳後,你在退休前這段時間就不能享受醫保報銷待遇,再次繳納時還必需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才能再次享受醫保報銷待遇。所以即使你醫保已交夠年限,如果還沒有退休也必需繼續繳納。
6. 原來單位是呼市醫保,後來換成內蒙古醫保,怎麼參保
參保單位是呼市醫保卡,後來換單位是內蒙醫保,影響參保嗎?
7. 呼和浩特市醫保2004到2017年補繳要多少錢
社保的補交是從你開始辦理社保以後斷交的部分,不能往前補交。
1、直接版提供補交月的工資憑權證復印件,加蓋財務章和公章,憑證上要有員工的本人簽名。
2、員工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3、單位起草一份補交申請,就說是經辦人員失誤之類的原因,補交保險。上面註明員工姓名和身份證號。加蓋公章。
帶上公章,去那現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員一般會告訴你繳費比例,照基數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兩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時再選擇繳款方式托收、現金還是支票。
除了這些,你還是需要帶著你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有疑問的,可以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咨詢。
8. 呼市醫療保險段保怎麼交
只要補繳即可。
自續交的方式一般是到醫保所在地的社保局去辦理自繳的手續,具體的專操作方式需要到當地的屬社保局咨詢。
醫保中斷,連續3個月中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恢復繳費後,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重新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在連續繳費滿1年後方可重新享受醫保待遇。
9. 呼市醫保
您好!呼和浩特市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工作將於2015年 1月 1日啟動實施,爭取到 2015年,大病補充保險平均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 50%。基本建立起籌資機制合理、管理體制健全、運行規范的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籌資標准按人均 35元籌集,其中城鎮參保居民原每人每年 20元的大額醫療費全部用於大病補充保險,不足部分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每人15元的標准劃入大病補充保險基金。居民本人不再另行繳費。
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基金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設立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標准作為本年度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設定在 10萬元。
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由商業保險機構代理。代理商業保險機構通過政府招標方式確定。規定代理商業保險機構的盈利率控制在 5%以內,實際賠付低於 95%賠付目標的剩餘費用全部返還城鎮居民大病補充保險基金。
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門診統籌結算管理辦法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結算管理辦法,重點在四個方面作了調整,從 2015年 1月 1日起實行。調整後提高了門診統籌報銷比例,三級醫院由 50%提高到 60%,二級以下醫院由 50%提高到 80%。
放寬了慢性病定點醫院,由原來只能在二級醫院就診放寬為可到三級醫院就診。
取消乙類慢性病申報辦理,提高門診統籌支付限額,4000元(含4000元)以下的乙類慢性病與普通門診並軌,統一按 4000元標准執行。原高於 4000元限額的乙類慢性病調整為甲類慢性病,實行隨時申報備案。
門診統籌起付標准設定為,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1000元。
明確和調整城鎮職工醫保
市級統籌相關政策
於 2013年 10月 28日發布並實施的《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和調整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相關問題,具體包括六個方面:
(一)按統賬結合 8%比例繳費的個體參保人員退休後,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80%為基數,按 6%由本人一次性繳足所余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後享受統賬結合的醫療保險待遇;按住院統籌 4.5%比例繳費的個體參保人員,退休後仍按 4.5%比例一次性繳費,享受住院統籌醫療保險待遇,不建立個人賬戶。一次性繳費有困難的,可按在職職工繳費標准逐年繳費,繳足所余年限後,不再繳費。個體參保人員退休前,同時有 8%和 4.5%兩種繳費標准信息的,最後一次繳費時的標准為退休後繳費標准。
(二)已辦理退休手續的被征地農民,依據 2011年市政府 1號令規定,按參保當年繳費基數的 6%或 4.5%一次性繳足 20年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退休後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按照參保當年繳費基數的 4.5%分三個年齡段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當年的大額醫療保險費。
(三)統籌區以外(含自治區本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可累計計算,但在我市實際參保繳費年限不少於 20年。市屬旗縣轉入市本級的參保人員,在旗縣的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 20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已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每繳費 1年可按城鎮職工繳費 2個月折算。
(四)2004年12月31日前的連續軍齡或工作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其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我市參保實際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未繳足 15年的可按2011年政府 1號令第十八條繳納醫療保險費,享受退休人員醫療待遇。
(五)調整職工醫保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准,參保人員在定點機構一年內首次住院:三甲醫院為1000元,三乙醫院為 800元,二級醫院為500元,二級以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 300元。二次及三次以上住院起付標准仍執行2011年政府 1號令規定。由門診治療轉為住院的,按一次起付標准收取。
(六)在《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的同時,廢止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呼和浩特市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醫療保險辦法 >的通知》(呼政發〔2007〕4號)文件。
謝謝閱讀!
10. 我是呼和浩特下崗職工已交20年養老,醫療保險交了1年,現在只交醫保不交養老保險可以嗎
是的。你已交了20年的養老保險了,不要交了。醫療保險要年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