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企業職工檔案退休管理工作規定

企業職工檔案退休管理工作規定

發布時間:2022-07-04 06:11:55

⑴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員工從單位退休後員工檔案統一在當地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保管,如果個人要查詢本人檔案,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去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查詢

法律依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⑵ 退休人員檔案去哪查詢

退休人員檔案可以去原有單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區查。 退休人員的檔案,在有人事任免權的單位保存,比如大型國企,檔案都是在單位保存的,可以去單位查詢。單位比較小,沒有保存檔案資質,要交給社保局保存,劃歸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交給社區保存,可去社區查詢。退休職工可到原存檔部門查詢檔案,具體的查詢地方要根據自己的檔案保存情況而定。檔案一般存放在人才中心,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或人社局、報到證簽約單位、畢業時報到證的報到單位、畢業學校。具有人事權的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退休調檔案需要哪些材料
退休調檔案需要以下材料: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⑶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規則是什麼

轉載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1992年6月9日勞動部 國家檔案局發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 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 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 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 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
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 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第十條 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 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16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 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准(見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 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復制辦理。
第六章 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准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 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附件略)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1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⑷ 國有企業職工個人檔案包含哪些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三章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1、履歷材料;

2、自傳材料;

3、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4、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籍、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5、政審材料;

6、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7、獎勵材料;

8、處分材料;

9、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十七條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1、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2、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3、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授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4、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5、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6、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復制辦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⑸ 職工辦理退休為什麼需要檔案,需要審查檔案的什麼內容

為何需要檔案辦理退休?審核檔案中什麼要件辦理退休?


一是認定檔案記載年齡:

認定檔案記載年齡主要依靠檔案中最先最早表上顯示的出生年月,若最先最早表上為年歲,則參照次早表和最早表推定認定記載年齡。具體要件包括:《入團申請書》《高中學生登記表》《高中畢業生登記表》等等。

常見誤區:很多人認為身份證和退休時間有關,其實這是一個誤區,只有在檔案丟失或大部分要件丟失的情況下才會引入身份證,不然全部按照檔案為准。

人事檔案是一個具有連貫性、全面性的檔案材料,各種形成於不同時間段的材料相互印證得出的答案不見的是最准確,但一定是最公平的。故以檔案記載年齡來辦理退休的目的在於避免一些人為原因導致的重復得利行為——即通過修改其他材料來改變出生年月,以推遲或提前退休。

二是認定檔案身份:

認定檔案身份的要件包括,轉正定級表;全日制學歷材料;崗位調轉審批表;職工調資表等等。通過相應的要件形成時間和持續時間,認定職工身份。

三是認定參公時間:

參公時間的認定方式比較簡單:普通人主要是報到證、派遣證和轉正定級時間相互印證即可;有過入伍經歷的需要核實《入伍登記表》;有過上山下鄉經歷的需要核實其相關上山下鄉材料。

四是核實其他情況

其他情況主要就是上面第一條第四點當中提到的職稱和獎勵方面的材料是否全備。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存在實際出生年月與檔案記載的出生年月不一致的情況。這種情況下需要綜合的分析研判,得出一個相對公平的出生年月認定,同時,遇到這種情況也會結合參公時間進行綜合認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⑹ 企業職工退休後,檔案在哪裡

為什麼我的檔案在市檔案館?

⑺ 國有企業職工檔案管理辦法

關於頒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勞動部、國家檔案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檔案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按照檔案完整、真實、精練、實用的要求,實現檔案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使企業職工檔案工作納入全國檔案工作管理體系,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現頒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請遵照執行。
企業中由國家任命的幹部,其檔案管理,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的工人檔案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附:一、企業職工檔案卷皮、檔案袋樣式和規格
二、轉遞企業職工檔案材料通知單及存根(本刊略)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 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 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 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 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 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第十條 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 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 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准(見附件一)。
第十五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 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受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復制辦理。

第六章 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准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 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附件一:企業職工檔案卷皮、檔案袋樣式和規格
一、檔案卷皮(卷面、卷底各一頁)
1、卷皮規格:長27.4厘米,寬20.5厘米;左邊設三個裝訂線眼,眼距(從眼中心算起)8.3厘米;線眼中心距左側邊沿1.5厘米,上下線眼中心距上、下邊沿均為5.4厘米。
2、卷面標簽:由裝訂線處向左設「標簽」兩個,供填寫編號、姓名、籍貫用。規格為:上下高6.5厘米,左右長9厘米。兩個「標簽」距卷面上、下邊沿各為6厘米,並與卷面裝訂線相連接。
3、卷皮材料:一般可採用三百克的單面白板紙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邊角,也可以用紙裱糊,但不宜過厚,以減輕檔案重量。
4、卷皮顏色:應採用淺色,如淺黃、乳黃色等,不要用大紅、大綠,或黑、蘭、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紅色。
5、卷面項目:「企業職工檔案」、「姓名」。
6、字體與距離:「企業職工檔案」用楷體(72磅),字與卷面上邊沿距離為7厘米;「姓名」用大一號宋體,與卷面下邊沿相距5.5厘米。
7、卷面里頁印「注意事項」:
(1)注意保密,不得遺失,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閱。
(2)愛護檔案,不要塗抹、勾畫及亂加批註。
(3)卷面與材料不得拆散,不得隨意增加或抽出材料。
二、檔案袋
1、規格:長30厘米,寬23厘米,厚(折疊部分)2.5厘米。
2、材料質量:可根據條件選用較好的牛皮紙。
3、袋面項目:「企業職工檔案袋」、「姓名」、「製作單位」。
4、字體和字的顏色與檔案卷面同。「單位」在「姓名」下邊。

⑻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

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⑼ 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是如何規定的

一、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但是因為特殊情況可以提前申請退休。
二、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三、如果在退休之前養老保險沒有繳納15年退休金會相應減少。
1、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⑽ 關於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豫政〔2013〕58號)文件精神,為保證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項目取消後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的正常辦理,防止違規辦理提前退休,規范退休管理,2013年12月16日,我省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辦理工作管理辦法》。該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我省將使用新的河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退職)表,原河南省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同期廢止。
據了解,該辦法對檔案管理作出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應當完善制度,加強對參保人員檔案的規范管理,保證參保人員檔案內的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從事工種情況等原始記載內容准確、清楚,保證參保人員人事檔案完整、准確。對蓄意更改參保人員檔案的,暫停其退休手續辦理,責令檔案保管單位恢復檔案原貌。再次申報時須附有用人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關於參保人員檔案更改和恢復原貌的情況說明及再次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的正式報告。
因檔案丟失、損毀、塗改等原因造成無法認定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按實際繳費年限辦理退休手續、核發養老保險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企業職工檔案退休管理工作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成都市內駕駛證體檢哪些醫院能做 瀏覽:833
公寓房出租海口老年公寓 瀏覽:689
那些在視頻宣揚孝順 瀏覽:50
河北省老年公寓 瀏覽:121
孝敬父母的感想 瀏覽:177
老師有沒有退休工資是多少 瀏覽:370
城鎮居民社區養老金怎麼算 瀏覽:5
已退休不簽合同雙倍工資 瀏覽:13
艾灸養生哪裡有賣 瀏覽:345
包頭奧林老年公寓 瀏覽:628
老年人室內活動室設施 瀏覽:712
已退休人員再就業繳納社保 瀏覽:346
養老機構機構種類 瀏覽:141
養老金並軌的中人 瀏覽:5
養老院鎖門 瀏覽:447
重刑犯體檢做什麼 瀏覽:628
羊肉為什麼養生 瀏覽:816
北京退休金與社平工資的關系 瀏覽:149
深圳到退休年齡社保怎麼辦理退休 瀏覽:10
老人摔倒後心臟疼怎麼辦 瀏覽: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