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在國外養老金如何處理
按勞動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8號文件規定,每年進行一次生存驗證之後,養老金有其指定的親屬代領或郵寄到國外。
附:勞動部《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1〕8號
四、 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六、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資格進行核查。在國內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每年向負責支付其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一次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居住證明(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
B. 國內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還可以繼續在國內領退休金嗎
可以的。
退休人員,獲准加入外國籍後,還可以繼續在國內領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僑政司、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85)僑政政字第119號)規定,在國內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可以繼續領取國內基本養老金。
對於每年的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根據外交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國領事可根據海外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進行生存驗證:
一、海外退休職工親自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和居留證,並在中國領事面前填寫資格審核表;
二、海外退休職工如委託他人辦理,除第一條材料外,代理人須提交有效護照、居留證及30天內辦理的委託公證書或類似證明。國務院僑務辦僑政司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85)僑政政字第119號江蘇省僑務辦公室:蘇省僑(85)第210號函悉。
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能否繼續享受退休待遇的問題,經研究,答復如下: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
C. 請問老年網認證如果退休人員暫住國外的話怎樣認證
在居住國我來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領自取填寫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經驗證後寄回發放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根據外交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國領事可根據海外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進行生存驗證:
一、海外退休職工親自提交本人有效護照和居留證,並在中國領事面前填寫上述資格審核表;
二、海外退休職工如委託他人辦理,除第一條材料外,代理人須提交有效護照、居留證及30天內辦理的委託公證書或類似證明。
D. 請問老年網認證如果退休人員暫住國外的話怎樣認證
摘要 在居住國我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領取填寫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經驗證後寄回發放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E. 退休後移民國外拿到綠卡,國內退休金是否還給開
或准移民國外並拿到綠卡的退休人員,國內基本養老金照發。
根據國務院僑辦僑政司、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後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 [85]僑政政字第119號),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籍之後,仍然可以享有國內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5)對在國外申請庇護的退休人員擴展閱讀:
養老金演算法:
根據最新的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算,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
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F. 退休後在國外辦理了10年簽證的人員還能不能領自己的養老金
可以,不過你需要在國外提供認證,具體手續在國外的使領館都有的,有一些可以郵寄,具體你可以看一下使領館網站說明
G. 國家勞動法對國內人員在國外定居後如何在國內領取退休金,一直在國內交養老保險
外籍華人可領退休金」的政策早在1985年就出台了。當年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僑內政司、勞動人事部保容險福利局就已經發布過《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規定》。其中提到,「已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後,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凡在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內工作的工人與職員(包括學徒),不分民族、年齡、性別和國籍,均適用本條例』的精神,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對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待遇。」也就是說,只要持有離退休證明以及相關單位開具的本人生存證明文件,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國內待遇。
日前,外籍華人領取退休金的方式進行了一些調整。根據外交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關於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有關問題的通知》(領外函[2015]660號)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國領事館可根據海外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審核表」;免收領事規費。
H. 在國外申請政治庇護需要什麼條件和資料
條件
要成功地申請政治庇護,申請人應能證明:
1、申請人過去曾受過迫害,或確實恐懼會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於種族、宗教、國籍、隸屬某社會團體或政見。
所謂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爭論的焦點。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對此作出明確的解釋,即害怕會受到迫害的恐懼感具有合理性,申請人必須以具體的事實證實過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將來會受到迫害。
至於迫害,則是指迫害者為懲罰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而加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傷害,比如歧視、體罰、因非法離境而加諸的過分處罰,如政府未經司法程序即剝奪一個人的自由、財產則會構成因政見不同而進行的迫害。
應該注意的是,刑事處分不是迫害,騷擾本身也不構成迫害,短期的拘押也並不構成迫害,而屠殺、刑囚、長期監禁以及奴役則為迫害,長期的不公平的對待也可構成迫害,經濟上的剝奪雖也可構成迫害,但必須證實剝奪的過分與獨特。
為了證明「合理的恐懼」,申請人應表明:
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點會招致迫害者的懲罰;
2、迫害者了解或有可能了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
3、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能力;
4、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意願。
一般說來,迫害者須是政府,或在迫害發生時政府袖手旁觀或拒絕對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還應指出的是,要證實恐懼會受到迫害,必須在主客觀兩個方面都提出證據。從主觀方面講,申請人的心態的確真的害怕會受到迫害;從客觀方面講,申請人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會受到迫害,兩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一國家的政府迫害橫行,但申請人並不害怕會受到迫害,或者雖然申請人極其害怕會受到迫害,但所在國並不對其實施以任何迫害,申請人的政治庇護申請都不會得到批准。
最後,迫害必須基於上述的五種原因,即種族、宗教、國籍、某社會團體的成員或政見。
流程
在你的國家如果你無法使行民主自由的保障,您可以要求政治庇護。如果你不是政治罪犯或違背了聯合國原則。根據日內瓦公約,可以向邊防警察的提出申請,或進入其他國邊境後,直接向警察局移民部申請。在證明身份後,你的申請提交到地區移民委員會,由該委員會審批。
必須提交警察局移民部的文件:
(1)申請表,用該國語言說明尋求庇護的理由。
(2)護照復印件。
(3)任何有助於申請的其他文件。
一旦你獲得難民許可,您就可以向移民窗口要求居留證。
I. 對已經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回國有什麼限制
政治庇護
指國家對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本國的通緝或追訴,而請求政治避難的外國人,允許其入境、居留並予以保護,並拒絕其本國政府引渡要求的行為。
你都去他國尋求政治庇護了,還敢回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