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已經補發到位。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7)156號
各市人民政府,參加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所屬駐遼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批准,現就2017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企業退休老工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企業: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63元。
5、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機關事業單位: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5元。
2、其他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3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
1、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拆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2.3%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1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3、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元人均養老金標准。
機關事業單位:
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天每月在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解決。
四、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和關懷,直接關繫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地要把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各項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緊落實,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盡快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所需資金,確保在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B. 遼寧省退休養老金怎麼漲
如果是指2018年調整退休金(2017已經給你調整了),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內,全國各地已經基容本實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
C. 遼寧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細則(2Ol8)
遼寧省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出台。
目前全國只有上海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且5月18日到賬!
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上海市從2018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含按規定納入職保的原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將於5月18日發放到位。
本市對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具體辦法為:
一是每人定額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計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1%。
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7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後,本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5月18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對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養老金。按慣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比企業退休人員晚一個月左右,於6月20日發放到位。
D. 2017年沈陽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如何計算養老金漲了多少錢
2017年沈陽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今年1月1日至7月5日辦理退休的沈陽市參保人員會發現自己本月進賬的養老金比平時多了。據了解,2015年沈陽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後,共有2.5萬余名退休人員涉及到重新核算和補發養老金。工作人員表示,調整和補發的部分將在本月內陸續到賬。
如何計算養老金漲了多少錢
第一步繳費年限
【文件】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舉例:張某1983年1月參加工作,2013年6月退休,繳費未中斷。繳費年限先算年、再算月,為30年零5個月,不足1年按1年計算,所以,繳費年限為31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張某可增加62元,(31×2=62)。繳費年限超過15年,每滿1年再增加1元。張某可得16元,((31-15)×1=16)。這一項目合計張某可漲78元,(62+16=78)。
第二步0.5%的基本養老金
【文件】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舉例:張某2015年12月份領取到的養老金為1950元。由於絕大多數人領取的養老金就是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所以該項目可用去年12月的養老金為基數。該項目張某應漲9.75元,(1950×0.5%=9.75)。根據「見分進元」的原則,張某可漲10元。
第三步按條件對號入座
【文件】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5.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舉例:張某為1975年參加工作、2003年退休,那麼他就執行第4條,該項可漲118元。
第四步是否符合艱苦、高齡條件
【文件】1.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舉例:張某在艱苦邊遠地區人員范圍內,可再增加5元。或張某已滿80周歲,可在以上三步的基礎上,再增加65元。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更多相關養老金行業資訊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養老金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E. 遼寧省2017年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細則出台了嗎
2017遼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最新消息
我省將改革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保障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設立10年過渡期,確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人員)改革後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和人員,是指經機構編制部門批准設立納入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和在編人員。對於應轉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二)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以下簡稱「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後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F. 2017年遼寧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基本養老金怎麼發 附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2014年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二)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以下簡稱「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後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
(三)2014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四)2014年10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G. 2017年遼寧省退休養老金多少
按照國家統來一部署,今年源遼寧將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和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准,遼寧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有望實現「十三連漲」。
從2004年起,遼寧開始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經過連續12年的調整,由2004年的月人均531元提高到2016年的月人均2304元。2016年,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後,按略高於6.5%的標准提高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遼寧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了1699.1萬人,退休人員達到642.4萬人,去年年底,我省用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總支出已達到1790億元。
省人社廳表示,從國家人社部工作計劃來看,今年國家還將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但具體調整幅度、標准還未出台政策。遼寧目前已按國家計劃著手進行前期准備工作,待國家政策出台後,我省將立即執行,並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H. 遼寧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具體是怎麼調整的
2018年遼寧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一覽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定額調整內容包括:
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人員和「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掛鉤調整內容包括
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17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
四、傾斜調整內容包括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進行傾斜調整,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調整後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