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單位破產遺失檔案如何辦退休
想辦法聯繫到相關人員,實在不行則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要求賠償。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非緊急救助服務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檔案這樣重要的資料一般是不會隨便丟棄的,還是應該想辦法聯繫到相關人員。無檔案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是有政策依據的,自2011年1月1日起,無檔案人員也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參保人可以以養老保險實際繳納年限來辦理退休手續。
北京市一中院表示,公民的人事檔案是公民取得就業資格、辦理調動、聘用、核算工資標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乃至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以及享受養老保險福利待遇所應具備的重要憑證。
用人單位負有妥善保管以及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後及時轉移職工檔案的義務,而現參保人檔案下落不明,用人單位也未向法院提供將參保人檔案轉出的有效證據,因此應賠償參保人的損失。
(1)企業破產檔案缺失退休工齡減少擴展閱讀:
周某1980年入職武漢一家國企,1989年因小孩出生沒人照顧,她書面申請離開單位。2013年6月,50歲的周某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時,被告知原單位無法提供她的人事檔案,無法辦理退休手續。
2015年9月,周某向硚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該委以周某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為由,未給予受理。今年2月,周某向硚口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單位賠償其損失41萬余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單位違反妥善保存檔案的有關法律規定,造成周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檔案遺失對周某辦理社會保險及退休手續的影響,法院酌情認定為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