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後檔案在哪裡保管
退休後檔案存放各地有所不同,原則上仍由原單位保管,也有的轉移到當地社保部門,有的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移到社區保管。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國務院關於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80%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給;連續工齡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60%發給。退休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
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90%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80%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35元的,按35元發給。
㈡ 原單位已經改制了,我今年5月退休,,職工檔案應該到哪
先找原單位,確認個人檔案在什麼地方,再將檔案轉至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
㈢ 退休後存放檔案的幾種情形
【法律分析】: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法律依據】:《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查閱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應辦理審批手續。查閱單位應申明查閱理由,管檔單位根據規定和需要確定需提供的檔案材料。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檔案。即有權查詢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的主體只能是單位,任何個人不論基於什麼原因、什麼理由、什麼目的均沒有查詢的權利。
㈣ 企業職工退休後,檔案在哪裡
㈤ 辭職後,個人檔案原單位放在什麼地方保管
社會勞動保障局 查看原帖>>
㈥ 企業退休後,個人檔案是繼續存放原單位,還是送交勞動部門或其它部門
原來老的企業員工檔案都是單位自己保管的,哪怕開除了個人檔案還放在單位里版.現在有幾種形式,由單位權保管、區勞動保障部門、失業由戶籍地街道保管。 被開除的人肯定需要找工作,那其他單位或許想了解他以前情況,這個時候需要看他的檔案.還有就是辦理退休,辦理手續時需要有個人檔案的支持,沒有就無法辦理.所以員工來原單位索取檔案是很正常的. 作為單位來講員工檔案不能交於本人,應該問清情況後,由單位勞動部門派人送交有關檔案部門,如果屬於失業:交其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如果有工作了,送其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區勞動保障部門。這樣移交都有手續,以後能夠講的清楚這個員工的檔案在哪裡
㈦ 已經退休了,個人檔案可以自己保管嗎
您好,自己是不可以保管檔案額,檔案統一由當地勞動人事局裡報告。
㈧ 辦完退休手續後,檔案為什麼要自己保管
這個對呀,很正常啊,因為你已經那個退休了,就是你的檔案必須要自己保存呢。然後那個存檔的話你單位是有存檔的你檔案的話單位都有檔案但是你的那個自己檔案你必須是自己要拿的呀。
㈨ 退休職工 死亡後檔案應繼續在原來工作的企業保存多長時間
退休職工死亡後,人事檔案繼續在原存檔部門保存,何時銷毀沒有具體規定,一般內為長期(50)年,好似容房產年份,但是隨著社會保險的普及,人事檔案似乎有弱化的趨勢。有一些人檔案放在人才或職介,個人的 檔案材料收集的既不全也不及時,使用價值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