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去世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人在去世之後的話,單位他可能會由領導或者是由一些員工出面,然後調研一下就可以了,因為他已經是退休人員了,所以說單位的話並不會大規模地給他提錢這方面的事宜。
❷ 人去世後,注銷戶口需要什麼材料,如何辦
人死亡後,要依法及時履行注銷戶口手續,還需要提供需要提供的資料:
1、單位(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注銷戶口證明信;
2、居民戶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證;
4、《死亡醫學證明》或者司法部門的死亡鑒定書、法院的《宣告死亡判決書》。
辦理死亡戶口注銷手續比較簡單,死者的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上述資料,到當地公安派出所直接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公民在死亡後,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應該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即時辦理,並且免費。
二、死亡登記和注銷戶口注意事項
1、驗核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或《屍體火化證明書》、死者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辦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
2、公民在家死亡的,須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提供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由直系親屬申報戶口注銷;
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據公民直系親屬的申報,提供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死亡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銷戶口。社區民警應及時掌握情況,督促社區內常住人口為死亡親屬注銷戶口。
❸ 人死後需要去單位辦理什麼手續嗎一般的步驟是什麼喪葬費這些去哪裡辦需要什麼還有銷戶口這些手續
人死後你要帶著醫院開的死亡證明和派出所開的銷戶證明,身份證等去單位或當地醫保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領取喪葬費,如果當月工資沒有發還可以補發。
❹ 社保退休參保人員死亡,社保卡一般什麼時候會被注銷,是否有時間限制
那要看社保什麼時候知道參保人的死亡信息。一般來說家屬不主動告知的話社保是不知道的,但是參保人家屬繼續領取退休金的話就可能涉嫌保險詐騙,將來被發現的話也是要退還的。另外社保每年也會要求參保人報到一次,也是要看參保人是否在世,如果抽到你們的話也會暴露,所以建議第一時間主動告知參保人死亡信息。
❺ 退休職工去世後 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去哪辦 要准備些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人的話可以去社保局辦喪葬費,如果退休不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可以退一部分錢,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❻ 父親是退休職工去世了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摘要 1、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❼ 老人死亡後手續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開死亡證明。人死後,單位或家屬必須開具死亡證明。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會、居委會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
非常規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單位或公安部門出據死亡或火化證明。然後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然後憑死亡證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2、注銷戶口。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死亡注銷證明,需要提供戶口簿和醫院死亡證明。
3、各種證件、卡等銷戶處理:拿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銀行、房產局等有關部門辦理手續。公交卡、銀行卡(工資卡,個人福利待遇補貼卡除外)可以轉給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❽ 人死後如何辦理銷戶及社保
法律分析:人去世後注銷戶口有時間規定。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的,要有《死亡醫學證明書》;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要有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要有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的,要有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