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北省唐山市國企退休職工喪葬費處理規定
根據冀人社字[2012]203號通知,
喪葬費: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月內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容退職人員(不含離休人員和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其中,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低於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兩個月平均養老金的,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
一次性撫恤金:
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② 國企職工在沒有到退休年齡去世後,單位應發哪些錢
喪葬費、撫恤費及個人賬戶金額和利息由親屬領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③ 沒退休的職工死亡後還能領幾個月的工資
現在各個地區和省市,都不一樣,你說的不是領取工資,而是按照工資計算的喪葬版費以及一次性權的救濟費,你只能咨詢你當地的社保部門,他們才知道,國家原來有一個統一規定,現在各個省市很少執行的,各自都有自己的規定,樓上的回答,是事業單位的,不適合企業單位,規定是不一樣的,
④ 職工未退休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摘要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實行火葬的,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孤寡離退休人員不享受撫恤金)。此外,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救濟費。
⑤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的待遇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一般有以下幾個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條?實行勞動保險的企業的臨時工、季節工及試用人員,其勞動保險待遇暫定為下列各項:一、 因工負傷醫療期間待遇與一般工人職員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確定為殘廢後完全喪失勞動力而退職者,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因工殘廢撫恤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十二個月;部分喪失勞動力尚能工作者,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分配適當工作。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其醫療待遇與一般工人職員同。停工醫療期間,在三個月以內者,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月發給病傷假期工資,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五十;滿三個月尚未痊癒者,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本人工資三個月的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三、 因工死亡時,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發給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發給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發給本人工資十二個月。四、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本企業的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本人工資三個月。五、 懷孕及生育的女工人女職員,其懷孕檢查費、接生費、生育補助費及生育假期與一般女工人女職員同;產假期間由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產假工資,其數額為本人工資百分之六十。
⑥ 企業人員未退休死亡家屬待遇
法律分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⑦ 職工未退休死亡後有哪些待遇
退休職工死亡後應當享受的待遇有:
1、發給本企業3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補助費;
2、有符合條件供養直系親屬的,按月發撫恤金;
3、發本人生前10個月標准工資的一次性撫恤金。
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
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
3、參保單位出具養老保險參保證明;
4、死者所在社區出具的死亡及繼承證明需社區所在派出所核實情況後蓋章;
5、死者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死亡後原來所繳保費,個人賬戶部分可以全部返還,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
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
原參保繳納社保人的供養的親屬或繼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領取參保繳納人的個人帳戶積累余額;
2、喪葬補助費:為其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3、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方式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基金,並處騙取金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⑧ 企業退休職工正常死亡後的待遇
法律分析: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僱工在續存勞動關系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普通企業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⑨ 企業職工未到退休年齡死亡,養老保險金怎麼領取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回承。經辦人的身答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辦理手續,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返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是可以取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辦理死亡手續,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