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北今年養老金調整辦法大變樣,五增一降一砍,你怎麼看
河北今年養老金調整辦法大變樣,五增一降一砍,你怎麼看?2020年河北養老基金調整方案已經出來了,進入七月份,全國各地養老金的調整都陸陸續續的公布了自己的調整政策,基本上七月底前承諾確保企退休人員發放的養老金全部能夠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到位,今年約有四五百萬人參保,是一個比較高的人數水平了。
可以說,河北省調整退休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方案是根據他的一個自身的經濟情況和經濟實力所做出的一個調整。而且是按照相關的規定,一般來講,如果是普通人建議。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相應的養老基金。同時在養老金方面可以推薦繳滿基本的15年之外,還可以繼續繳費,因此如果職工從35歲或者從20幾歲就開始交費的話,那到他們退休年齡的時候就可以領取到更多的養老金了。養老金對於老年生活非常重要呢!
B. 河北人社廳2020退休漲工資
沒有的,最新消息為2016年1月起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
從2016年1月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級財政負擔10元(中央財政按現行對我省的補助標准負擔70元,如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准繼續調整,則按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准增量進一步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
鼓勵各市、縣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增加本地區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當地財政負擔。本次提高的省級基礎養老金,原則上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從2016年1月起,各地要按提高後的標准,按時、足額發放城鄉居保養老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2)河北省2020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方案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各地要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政策宣傳、預算編制、系統調整、資金撥付等准備工作,確保配套資金及時到位,確保專款專用,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
2、2014年7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5年1月,基礎養老金提高到75元;2016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
C. 已到7月份,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怎麼長
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2020年養老金的調整方案是上調5%。
D. 河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在2021年養老金增幅4.5%的消息傳出以後,退休人員都做好了沒有去年漲得多的心理准備,尤其是定額調整,本就是所有人都一樣,比去年減少也在意料之中。
在2020年,河北省定額調整是52元,所有退休人員無論養老金多少,都按照這個錢數上漲,2021年,定額調整是49元,比去年少了3元,影響也不大。
與繳費年限掛鉤減少,利好繳費年限短的人群
2020年,河北省繳費年限掛鉤金額是每滿1年增加2.32元,如果40年工齡,那麼可以漲40*2.32元=92.8元,而今年改成了每滿1年增加1.32元,同樣40年工齡,只能漲52.8元。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比例增加,利好養老金高的人群
2020年,掛鉤比例是0.4%,2021年,掛鉤比例是1.02%,一下子提升了0.62個百分點,實屬震驚,當然,更好的鼓勵多繳、長繳了。
傾斜調整減少,意料之外
在河北省中,看到傾斜調整的高齡退休人員補貼減少,的確是意料之外了,好在只減少了2元,影響也不會太大。
另外,傾斜調整中艱苦邊遠地區、軍轉幹部都會相應上漲,如果是普通的70歲以下的企退員工,也就是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E. 河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政策為何
河北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政策為何?2020年河北養老基金調整方案重新出來了,進入七月份,全國各地養老金的調整都陸陸續續的公布了調整政策,七月底前確保企退休人員發放的養老金全部能夠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到位,基本發放到位,今年約有四五百萬人參加養老保險,是非常高的一個水平。
一般來講,如果是普通人建議。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相應的養老基金。
F. 河北省退休人員2021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根據此前國家公布的工作要求,養老金調整方案與發放應盡量在上半年完成。近期,已有多個省份相繼公布養老金方案。河北省也是其中之一,今年河北養老金調整如下:
調整人群:
_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_ 按照原工資100%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調整內容:
2021年1月1日起發放的養老金數額。
河北省養老金方案
定額調整
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掛鉤調整
_ 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
_ 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註:本人繳費年限包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傾斜調整
高齡退休人員
_ 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
_ 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
_ 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艱苦邊遠地區人員
_ 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_ 二類地區每人每月_加20元,
_ 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註:這部分人員如常駐省外,其艱苦邊遠地區地區類別高於河北省相應地區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如與河北省的類別相同,則按照河北省標准發放。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在上述調整基礎上,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至平均養老金水平。
【拓展資料】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G. 202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是什麼
人社部和財政部發布的2020年養老金調整通知,2020年的養老金上漲4.5%。退休人員工齡30年,養老金3000元。目前全國已經有29個省、市、自治區公布了2020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養老金調整方案繼續按照國家要求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種方式來進行。定額調整是貫徹的公平原則,人人增加相同的錢數,對於養老金水平較低的人更有利。不過今年養老金調整最大的看點是,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法的統一。具體以各地市的調整方案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H. 河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的,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