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員工退休後醫保待遇
法律分析:1、離休幹部、在建國前已經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因公導致傷殘的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以及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的,可以百分之百報銷。
2、退休人員工齡三十年以上的,可以報銷百分之九十。
3、退休人員工齡在二十一年以上三十年以下的,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五。
4、退休人與工齡在十五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的,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
5、退休人員工齡不滿十五年的,可以報銷百分之七十五。一般職工醫療保險可以報銷的醫院,退休職工也能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② 醫療保險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如果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後,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是有繳費年限要求的,一般為男25年,女20年,如果退休時達不到規定的繳費時間,是不能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的。但可通過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的醫療保險費後,才能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享受待遇
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的醫療單位和醫務工作人員,要堅持文明行醫,端正醫德醫風,協助醫療保險單位積極做好退休職工醫療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對症下葯,合理用葯。城鎮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包括個體業主及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和本市戶籍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所有城鎮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都應按規定為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辦理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職工;參保人員患病先門診治療,在本地定點醫院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憑醫保證、IC卡在定點醫院直接刷卡結算,不足部分個人現金支付。在非定點醫院或在異地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參保人員無論在當地或外地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和購葯費用均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門診治療無效,或病情嚴重需直接住院治療的,應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辦理住院登記手續應提供以下資料:1、門(急)診醫師開具的住院證及相關檢查報告單;2、參保人員本人醫療保險證、IC卡;3、參保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對需緊急搶救的危、急、重病參保患者,無論定點與否,應本著先搶救治療的原則,3天之內持相關資料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補辦入院登記手續。參保職工在本地定點醫院住院治療的,應將個人醫保證、IC卡交醫院醫保科,以便進行身份核對並記帳。持卡住院職工其醫療費在38000元以內的由醫院墊付(個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則由參保人員先行墊付,出院後由大病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城鎮職工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和出差、休假的在職職工因病需住院的,應選擇當地的定點醫院,並及時同單位聯系,到經辦機構服務大廳登記。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標准執行。農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療的,可在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內選擇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自願要求回原籍治療的,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可在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為其提供醫療結算服務。最近剛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這條規定的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這條規定的富有彈性的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群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④ 退休人員醫保金怎麼發放
按退休前的工資基數的百分之六發放。個人不在交醫保費用。
⑤ 退休職工醫保怎麼辦
1、在退休的時候申請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
根據題主的描述,最少要補繳10年醫療保險才可以享受免費醫療保障,如果一次性補繳的話說大概要4萬-5萬左右;補繳成功後,次月就可以有一定金額打入醫保卡中,並且還可以不用繳費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險保障;
2、辦法退保清算個人醫療保險賬戶;
大家可以拿著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社保局大廳辦理即可;說到這我們就不得不說一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納比例,個人繳納2%,單位繳納8%;如果要退保清算的話,清算金額也是非常少的;
3、辦法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城鄉居民醫保養老保險也是我們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在報銷比例方面稍低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按年繳費,現在最低標準是180元/年,經濟發達地區相對會多一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⑥ 退休後醫保
法律分析:職工醫療保險是到退休時一定要繳足25年,只要滿足了這個條件退休後就不要繳費一直享受醫保。不足25年,退休時一定要補足25年才可以享受。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⑦ 退休職工醫保卡里的錢是怎麼計算的
退休職工醫保來卡上面的錢,自即個人賬戶額度,是按照退休職工上年度月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劃入的,一般為4——4.5%。因為年齡不同,劃入比例略有差異,一般分60歲以下和60歲至75歲,75歲以上等。各地經濟水平不同,醫療保險辦法也有區別,各地的具體劃入標准也略有差異。
因此,涉及退休職工個人賬戶的劃入比例,建議直接咨詢當地醫保局。
⑧ 享受退休醫保待遇是什麼
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退休人員個人賬戶: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根據上年九月份退休費×12×6%劃入個人賬戶。(在12月20日之前沒有申報的,按上年度九月份的全市退休人員平均退休費乘以12的6%劃入個人賬戶)。就診待遇:退休人員門診發生的費用,先由個人賬戶支.
1.退休人員個人賬戶:
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根據上年九月份退休費×12×6%劃入個人賬戶。(在12月20日之前沒有申報的,按上年度九月份的全市退休人員平均退休費乘以12的6%劃入個人賬戶)。
2.就診待遇:
⑴退休人員門診發生的費用,先由個人賬戶支付,賬戶用完後進入社會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上年申報退休總額的5%),在起付標准內由個人支付,超過起付標准部分實行分段結算的辦法,由個人和統籌基金共同承擔。
⑵門診費用:三級醫院(市第一人民醫院、市江濱醫院、四院(婦幼保健))就診的,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支付40%;二級醫院(市二院、三院、四院、中醫院等)就診的,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支付30%;一級醫院(各鄉鎮醫院)就診的,統籌基金支付75%,個人支付2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的,統籌基金支付85%,個人支付15%。
住院費用:5000元(含5000元)以內,統籌基金支付90%,個人支付1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個人支付5%;10000元以上至最高限額(3萬)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5%,個人支付2.5%。
退休人員須繳納大病統籌金(年繳費48元/人),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年度內發生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限額3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醫療統籌金支付95%,個人支付5%。大病統籌金請於每年12月20日前繳納,以前年度如有欠費請盡快補繳,否則將不再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⑶退休人員患有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的,可自選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的慢性病門診定點醫院,就診時免收掛號費、診療費。
⑷退休人員進行癌症治療、腎透析的費用,超過起付標准進入統籌以後,符合規定的個人自付部分可以到市醫保結算中心報銷。
⑸退休人員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不含特種檢查治療、控制葯品、超范圍葯品、超報銷項目、超過最高限額以上及不足繳費年限部分的個人自付費用),年度內超過3500元以上部分,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⑨ 退休後醫保個人帳戶是怎麼計算的
退休後醫保賬戶里每個月有進賬,按年齡計算,一年1.5元,例如60歲就是每個月90元。
⑩ 關於退休人員醫保政策
醫保現在需要連續交滿20年才能在退休後享受醫保政策。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規定,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不得少於20年(包括大額醫療保險)。
根據相關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而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未達到20年的,用人單位可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5%一次性補繳所缺年限的醫保費;或由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5%按月繳納;或先由用人單位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5%為標准作為補償基本醫療保險費,並與服務年限掛勾,每工作滿1年則補償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補償,用人單位補償後仍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再由職工本人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5%一次性補繳所缺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靈活就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需按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一次性補繳所缺年限的醫療保險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