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退休後存放檔案有如下幾種情形:
1、企業退休人員
如果是在企業退休,那麼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具體流程是退休人員到倒法定退休年齡時,單位帶著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來到當地勞動局申請退休,當地勞動局的工作人員審核檔案材料,待審核完畢後會將個人的職工的返還給單位,然後有單位進行保管。所以來說,在職職工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
2、個體戶人員
個體戶的檔案都會存放著在參保地的勞動局代理中心。(一般來說,勞動局都會專門的科室來保管靈活就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的檔案。)
3、機關單位人員
比如是屬於醫院的在編醫生等,那麼個人的檔案就會放在衛生局,如果是學校的在編老師,那麼檔案就會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個檔案就會放在人社局。
不管個人是在職還是退休,那麼他們檔案都會保存在所屬上級單位。(在這些部門保留的僅僅是普通科員的職工檔案。)
4、區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員
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不過大趨勢是今後的人是大管理都歸組織部管,那麼組織部的所要存放大就會更多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
2. 企業里的人事檔案都如何整理啊有什麼好的方法能使檔案看起來規范
我就是在人事做檔案,你要先按目錄把各種檔案歸類,做的時候先要把最新的職工登記表的信息做准確,不準要重填。黨齡,團齡,工齡,各種日期都准了,再按批文做幹部職務變動表,做好後按照變動表做好乾部審批任免表,需要補考察材料和考核結果的都補好,敲章。最後打好目錄,裝訂打孔,按籍貫歸類,就可以咯!經過幾個月的練習,我一天能做一本了!開心啊~
3. 國有企業職工檔案管理辦法
關於頒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勞動部、國家檔案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檔案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按照檔案完整、真實、精練、實用的要求,實現檔案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使企業職工檔案工作納入全國檔案工作管理體系,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現頒發《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請遵照執行。
企業中由國家任命的幹部,其檔案管理,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的工人檔案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附:一、企業職工檔案卷皮、檔案袋樣式和規格
二、轉遞企業職工檔案材料通知單及存根(本刊略)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職工檔案管理,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職工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考察職工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企業職工檔案工作,在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宏觀管理、組織協調下,由勞動主管部門領導與指導,實行分級管理,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的法規和制度。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職工檔案由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管理。實行檔案綜合管理的企業單位,檔案綜合管理部門應設專人管理職工檔案。
第六條 職工失蹤、逃亡、合理流動或出國不歸者,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可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代為保管。
第七條 職工死亡後,其檔案由原管理部門保存五年後,移交企業綜合檔案部門保存。對國家和企業有特殊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死亡以後,其檔案由企業綜合檔案部門按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
第八條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一)保管職工檔案;
(二)收集、鑒別和整理職工檔案材料;
(三)辦理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手續;
(四)登記職工工作變動情況;
(五)為有關部門提供職工情況;
(六)做好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七)定期向企業檔案室(館)移交檔案。
(八)辦理其它有關事項。
第三章 檔案的內容
第九條 企業職工檔案的內容和分類:
(一)履歷材料;
(二)自傳材料;
(三)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評定崗位技能和學歷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定技能的考績、審批等材料);
(五)政審材料;
(六)參加中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七)獎勵材料;
(八)處分材料;
(九)招用、勞動合同,調動、聘用、復員退伍、轉業、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出國、退休、退職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組織參考的材料。
第四章 檔案的收集、保管和銷毀
第十條 職工所在企業的勞動(組織人事)職能機構對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檔案的完整。
第十一條 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組織審查蓋章或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後歸檔。
第十二條 企業職工檔案材料統一使用十六開規格辦公用紙,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墨水及復寫紙書寫。
第十三條 按規定需要銷毀檔案材料時,必須經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檔案卷皮、目錄和檔案袋的樣式、規格實行統一的製作標准(見附件一)。
第十五條 嚴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檔案或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對違反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盜等工作。
第五章 檔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條 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受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嚴格履行登記手續,並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塗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准後才能復制辦理。
第六章 檔案的轉遞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准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 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勞動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附件一:企業職工檔案卷皮、檔案袋樣式和規格
一、檔案卷皮(卷面、卷底各一頁)
1、卷皮規格:長27.4厘米,寬20.5厘米;左邊設三個裝訂線眼,眼距(從眼中心算起)8.3厘米;線眼中心距左側邊沿1.5厘米,上下線眼中心距上、下邊沿均為5.4厘米。
2、卷面標簽:由裝訂線處向左設「標簽」兩個,供填寫編號、姓名、籍貫用。規格為:上下高6.5厘米,左右長9厘米。兩個「標簽」距卷面上、下邊沿各為6厘米,並與卷面裝訂線相連接。
3、卷皮材料:一般可採用三百克的單面白板紙加包布面,或只用布包邊角,也可以用紙裱糊,但不宜過厚,以減輕檔案重量。
4、卷皮顏色:應採用淺色,如淺黃、乳黃色等,不要用大紅、大綠,或黑、蘭、紫等深色。卷面上的字,一律用正紅色。
5、卷面項目:「企業職工檔案」、「姓名」。
6、字體與距離:「企業職工檔案」用楷體(72磅),字與卷面上邊沿距離為7厘米;「姓名」用大一號宋體,與卷面下邊沿相距5.5厘米。
7、卷面里頁印「注意事項」:
(1)注意保密,不得遺失,不得讓無關人員翻閱。
(2)愛護檔案,不要塗抹、勾畫及亂加批註。
(3)卷面與材料不得拆散,不得隨意增加或抽出材料。
二、檔案袋
1、規格:長30厘米,寬23厘米,厚(折疊部分)2.5厘米。
2、材料質量:可根據條件選用較好的牛皮紙。
3、袋面項目:「企業職工檔案袋」、「姓名」、「製作單位」。
4、字體和字的顏色與檔案卷面同。「單位」在「姓名」下邊。
4. 公司人事檔案如何整理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對人事檔案進行有效保管的關鍵。其基本內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歸檔制度;檢查核對制度;轉遞制度;保衛保密制度;統計制度。
(1)材料歸檔制度。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歸檔的大體程序是:首先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再次,在目錄上補登材料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材料放入檔案。
(2)檢查核對制度。檢查與核對是保證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檢查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對人事檔案材料本身進行檢查,如查看有無霉爛,蟲蛀 等,也包括對人事檔案保管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查看庫房門窗是否完好,有無其他存放錯誤等。
檢查核對一般要定期進行。但在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突發事件之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發現某些損害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霉,發現了蟲蛀等。
(3)轉遞制度。轉遞制度是關於檔案轉移投遞的制度。檔案的轉遞一般是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的,轉遞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應轉走的檔案;在檔案底賬上注銷;填寫《轉遞人事檔案材料的通知單》;
按發文要求包裝、密封。 在轉遞中應遵循保密原則,一般通過機要交通轉遞,不能交本人自帶。另外,收檔單位在收到檔案,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字蓋章,及時退回。
(4)保衛保密制度。具體要求如下:對於較大的企業,一般要設專人負責檔案的保管,應齊備必要的存檔設備。庫房備有必要的防火、防潮器材。
庫房、檔案櫃保持清潔,不準存放無關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將人事檔案材料帶到公共場合。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吸煙。離開時關燈關窗,鎖門。
(5)統計制度。人事檔案統計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項:人事檔案的數量。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情況。檔案整理情況。檔案保管情況。利用情況。庫房設備情況。人事檔案工作人員情況。
(4)國有企業退休人事檔案整理方法擴展閱讀:
1、員工基本信息登記。
這樣的表格基本上會在員工剛進入一家企業的時候進行登記,有一部分為員工個人填寫(例如:入職員工基本信息表、入職登記表等),還有一些可能需要HR進行填補並一一登記至電子版《員工花名冊》,包括勞動合同的情況。
2、員工入職相關審批文件。
3、員工各類證件。
這一類檔案很多傳統企業會用復印件,不建議僅保留復印件,因為防止有修改爭議,當然更重要的是可能會被毀損,盡量用掃描件或者拍照等再保留一份。
包括但不限於:入職體檢合格表、上家企業離職證明、擔保人相關資料、勞動合同書及附件、不購買住房公積金申明、試用(實習)工作總結、試用期業績完成情況、引導人及部門的轉正評估意見、轉正後薪酬福利確認函(開始入職沒有簽署)、轉正申請、每年度工作總結等。
5、員工參加重要會議、培訓的各類統計與履歷表。
6、員工在企業里的崗位異動記錄。
7、員工調薪、獎懲記錄。
8、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等相關文件。
5. 企業檔案該如何整理
你好,我也是非檔案學出身的,剛到現在的單位不久,主管讓我做檔案方面的工作,這是我搜集的一些資料,希望對你能夠有所幫助。
企業檔案工作規范
4 檔案工作原則
4.1 企業檔案是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檔案工作是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基礎工作。企業檔案工作應以統一管理為原則,堅持資源整合和資源開發。
4.2 企業應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建立健全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管理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持續發展提供有效服務,滿足企業各項活動在證據、責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
4.3 企業檔案管理的方法與技術應適應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發展的需要,並以檔案管理信息化為發展方向。
5 檔案工作體制
5.1 組織系統
企業應建立分管檔案工作領導、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的檔案工作領導體系和以檔案部門為核心、各專職和兼職檔案人員為基礎的檔案管理工作網路。
5.1.1 檔案工作領導
確定分管檔案工作的企業領導;確定各部門、各項目主管檔案工作的負責人;確定檔案部門的負責人。
5.1.2 檔案部門
根據企業規模和檔案工作實際需要設置檔案部門。檔案部門統一管理企業各類檔案,行使對企業檔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檢查職能。
大型企業應設立具有獨立職能的檔案機構。
5.1.3 檔案人員
根據工作需要在檔案部門配備專職檔案人員,在各部門、各項目管理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檔案人員。
5.2 工作職責
企業應對檔案工作職責進行劃分,明確企業、檔案部門、檔案工作領導、檔案人員和文件形成者責任。
5.2.1 企業職責
5.2.1.1建立健全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將檔案工作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
5.2.1.2 將文件形成、積累和歸檔要求納入各部門、項目及工作職責和有關人員崗位職責,並對分管領導、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進行考核。
5.2.1.3維護和確保檔案真實、安全,預防突發事變及災害的發生,並隨技術進步為檔案工作持續發展提供技術和設施、設備保障。
5.2.1.4在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時,同時提出所涉及檔案的處置要求。
5.2.1.5按規定向相應單位移交檔案。
5.2.2 檔案部門職責
5.2.2.1 貫徹國家有關檔案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和檔案整理、保管、利用、鑒定、銷毀、移交等有關規章制度。
5.2.2.2 統籌規劃和負責本企業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和提供利用工作。
5.2.2.3 指導本企業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及歸檔工作。
5.2.2.4 監督、指導、檢查本企業所屬機構(含境外機構)的檔案工作。
5.3 崗位職責
5.3.1 分管檔案工作的企業領導,統一領導本企業的檔案工作,負責審查批准檔案工作規劃、計劃,對企業依法開展檔案工作負總責。
5.3.2 各部門或項目檔案工作的負責人,負責審核本部門或項目檔案工作計劃,對本部門或項目歸檔文件材料的齊全、完整、准確負責。
5.3.3 文件形成者應對歸檔文件材料的准確性、有效性負責,並按規定向本部門或項目專兼職檔案人員移交。
5.3.4 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的專兼職檔案人員負責收集、整理本部門或項目歸檔的文件材料,並按要求做好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對文件材料的歸檔質量負責。
5.3.5 檔案部門的檔案人員,負責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提供利用工作,監督、指導各部門和項目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對所屬單位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與檢查,對檔案管理工作質量負責。
5.4 人員要求
企業應配備遵紀守法、忠於職守、具有檔案專業及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從事檔案工作。檔案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符合專業技術或管理人員要求。
5.4.1 檔案人員的配備應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和發展需要相適應。
5.4.2 檔案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或同等學識水平。
5.4.3檔案部門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識水平。
5.4.4檔案人員應定期進行在職培訓。
6 檔案工作制度
6.1 檔案工作制度體系
企業檔案工作制度體系由工作規章、管理制度、業務標准規范組成。
6.1.1 工作規章
企業應將文件材料收集、歸檔及檔案管理要求納入到企業相關的管理制度中,同時將企業檔案工作規定、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檔案管理應急預案等作為企業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6.1.1.1企業在制定產品開發、科研管理、設備管理、基建工程管理等制度中應提出相應的文件材料收集、歸檔及檔案管理要求。
6.1.1.2檔案工作規定是企業檔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內容應包括:檔案工作原則及管理體制,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與歸檔要求,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鑒定、統計、利用要求,資產與產權變動檔案的處置原則,解釋許可權等,規定中應明確體現「三納入」、「四參加」、「四同步」的要求。
6.1. 1.3 檔案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應對相關崗位和人員違反文件材料收集、歸檔及檔案管理要求,發生檔案泄密、造成檔案損毀等行為提出責任追究和處罰措施。既可單獨制定,也可納入到相關的管理制度中。
6.1. 1.4 檔案管理應急預案,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制定檔案搶救應急措施,包括組織結構、搶救方法、搶救程序和轉移地點。
6.1.2 管理制度
根據檔案工作各環節需要,制定相關制度。其中文件材料歸檔、鑒定銷毀、保密、利用、移交、電子文件管理、科技檔案補充更新等制度等需要其它部門配合檔案部門貫徹實施;檔案保管、統計,檔案管理系統操作,庫房管理等制度主要是檔案部門和檔案人員貫徹實施。
6.1.2.1 文件材料歸檔制度主要包括歸檔范圍、歸檔時間、歸檔要求以及控制歸檔質量的措施。
6.1.2.2 鑒定銷毀制度應明確鑒定工作的組織及職責、鑒定方法、鑒定時間和銷毀要求。
6.1.2.3 保密制度應明確檔案形成者、檔案管理者、檔案利用者承擔保密的責任。
6.1.2.4 利用制度應明確檔案提供利用的方式、方法,規定查(借)閱檔案的許可權和審批手續,提出接待查(借)檔案的要求。
6.1.2.5 移交制度應規定檔案移交范圍、移交對象、移交內容、移交程序及手續。
6.1.2.6 電子文件管理制度應對本企業計算機應用系統中形成的電子文件、資料庫提出歸檔、管理和利用要求。
6.1.2.7 科技檔案補充更新制度應明確科技檔案補充更新原則,補充更新程序和方式、違規處罰原則。
6.1.2.8 檔案保管制度應包括保管工作原則、各門類檔案保管條件,特殊載體檔案保管方式,檔案進、出庫房要求;對受損檔案的處置原則和要求。
6.1.2.9 檔案統計制度應包括統計內容、統計要求,並提出對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6.1.2.10 檔案管理系統操作制度應明確檔案管理系統操作人員的職責、檔案管理系統軟體、硬體的操作要求。
6.1.2.11 庫房管理制度應明確庫房管理員職責、庫房管理要求,進出庫房要求。
6.1.3 業務標准規范
根據檔案業務需要,提出技術和操作要求。
6.1.3.1 檔案整理規則應明確整理原則、整理方法、檔號編制要求,和檔案裝具要求等。
6.1.3.2 檔案分類標准應明確分類依據、類別符號、類目范圍。
6.1.3.3 各門類檔案管理標准應明確不同載體、不同類別的檔案收集、整理操作程序和保管條件。
6.2 檔案工作制度制訂程序
6.2.1 企業應依據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結合本企業實際,提出制訂檔案工作制度方案,並將檔案工作制度的制訂程序納入到企業規章制度的制訂程序中。
6.2.2 企業檔案部門負責企業檔案工作制度的制訂和修訂工作,審核後報企業批准發布實施。
6.2.3 根據有關規章和標准規范的調整,並結合本企業實際需要,依程序對檔案工作制度進行補充和修訂。
7 檔案工作業務
7.1 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
7.1.1 文件材料形成時應使用符合檔案要求的載體和記錄方法。
7.1.2 文件形成者應隨時積累自身形成的文件材料。
7.2 文件材料的歸檔
企業應推行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的文件材料整理、歸檔責任制。根據歸檔范圍、按照歸檔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由各部門、項目及專項工作對文件材料整理後向企業檔案部門歸檔。
7.2.1 歸檔范圍
企業各種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不同形式、載體的文件材料應列入歸檔范圍。(參見附錄C)
7.2.1.1 本企業內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7.2.1.2 本企業引進項目、外購設備等帶來的文件材料。
7.2.1.3本企業派出機構(包括境外機構)應報本企業的文件材料。7.2.1.4 本企業所屬單位(包括投資的全資、控股、參股企業)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材料。
7.2.1.5 本企業參與的合作項目,合作單位按要求應向本企業提交的文件材料。
7.2.1.6 本企業執行、辦理的外來文件材料。
7.2.2 歸檔時間
根據文件材料形成特點確定歸檔時間。
7.2.2.1 黨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經營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般應在辦理完畢後的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7.2.2.2 產品生產或業務開發、科研課題、基建項目文件材料在其項目鑒定、竣工後或財務決算後三個月內歸檔,周期長的可分階段、單項歸檔。
7.2.2.3 外購設備儀器或引進項目的文件材料在開箱驗收或接收後即時登記,安裝調試後歸檔。
7.2.2.4 會計文件材料在會計年度終了後由會計部門整理歸檔,保管一年後向檔案部門移交。
7.2.2.5 電子文件邏輯歸檔實時進行,物理歸檔應與相應門類或內容的其他載體歸檔時間一致。
7.2.2.6 磁帶、照片及底片、膠片、實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應在工作結束後及時歸檔,或與相應內容的其它載體歸檔時間一致。
7.2.2.7 更新、補充的文件材料;企業內部機構變動和職工調動、離崗時留在部門或個人手中的文件材料;企業產權變動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其他臨時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應做到隨時歸檔。
7.2.3 歸檔要求
7.2.3.1 歸檔的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准確、系統,其製成材料應有益於長久保存。
7.2.3.2 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為原件。因故無原件的可將具有憑證作用的文件材料歸檔。
7.2.3.3 非紙質文件材料應與其文字說明一並歸檔。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漢譯文的應與漢譯文一並歸檔,無譯文的要譯出標題後歸檔。
7.2.3.4 歸檔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適當增加份數。
7.2.3.5 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項目,在無合同、協議要求情形下,主辦單位保存全套文件材料,協辦單位保存與承擔任務相關的正本文件。
7.2.3.6 文件材料歸檔時,由承辦部門填寫歸檔材料移交清冊。
重要項目文件材料歸檔時應由項目管理部門編寫歸檔說明,並經項目負責人審核簽字。
7.3 收集工作
企業應做好歸檔范圍內文件材料的接收和有關檔案資料的收集。
7.3.1 歸檔范圍內文件材料的接收
7.3.1.1承辦部門將核對無誤的《檔案移交(接收)登記表》(參見附錄A圖A1)隨同歸檔文件一起向檔案部門移交。
7.3.1.2 檔案部門接收檔案時,要認真核對《檔案移交(接收)登記表》,並檢查整理質量。移交清冊雙方各保留一份。
7.3.2 有關檔案資料的收集
7.3.2.1 應接收所屬單位因產權變動無規定接收單位卻有保存價值的檔案。
7.3.2.2 根據管理許可權接收無法人資格的所屬單位的檔案。
7.3.2.3 根據企業需要,收集宣傳報道本單位的新聞資料。
7.3.2.4 根據研發、市場競爭等需要,收集可供分析研究的資料。
7.3.2.5 根據企業歷史研究需要,向社會、離退休人員收集、徵集的檔案資料。
7.4 整理工作
企業應按照一定原則和標准對文件材料和檔案進行整理。
7.4.1 文件材料整理
7.4.1.2 文件材料一般按事由結合時間或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
具有成套性特點的文件材料按項目、專業等分階段或過程排列。
圖文並存的文件材料按文字在前,圖樣在後次序排列。
7.4.1.3 不同載體形式的文件材料應分別排列。
7.4.1.4 非紙質載體應編寫時間、地點、事由、人物等文字說明。
7.4.1.5 根據需要填寫相應目錄、備考表等。
7.4.2 檔案整理
7.4.2.1 企業應以本企業全部檔案為對象,依據企業管理職能,結合檔案形成特點,制定統一的分類方案。
7.4.2.2 分類方案應保持相對穩定性和可擴充性,同時附分類說明。分類層次不宜過多,一般為三級。
7.4.2.3 根據分類方案設定類別符號。可採用漢字或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或拼音字母或其中兩種混合方法設定類別代號。
7.4.2.4 明確全宗內檔案排列方法。全宗內檔案按分類方案分別集中、歸類,類內檔案按類目條款順序依次排列。
7.4.2.5 根據分類方案擬定檔號編制方案。檔號應指代單一,具有唯一性。
檔號可採用全宗號——分類號(或項目代號或目錄號)——案卷號(或件號或盤、盒、張號)結構。
7.4.2.6 全宗號由企業根據本企業產權變更情況自行設定。需向國家檔案館移交的檔案,其全宗號由該檔案館另定。企業可對所屬單位的檔案設定全宗號。
7.4.2.7 分類號是根據分類方案設定的類別符號。
項目代號是指檔案所反映的產品、工程、課題、設備的代字或代號。目錄號是指檔案分類目錄號。
7.4.2.8 案卷號是根據排列要求編制的案卷順序流水號。
件號是根據排列要求編制的文件順序流水號。
盤、盒、張號是非紙質載體檔案排列的順序流水號。
7.4.2.9 紙質檔案應與對應的非紙質載體檔案設立互見號。
互見號是反映同一內容其它載體的檔案保管單位的檔號。
7.4.2.10 根據需要填寫檔案盒封面、脊背。
7.4.3 全宗卷
全宗卷是檔案部門在管理某一全宗過程中形成的,能夠說明該全宗歷史情況的有關文件材料所組成的專門案卷。
7.4.3.1 檔案部門應對企業每個全宗檔案建立全宗卷。
7.4.3.2 全宗卷的主要內容有:檔案收集工作中形成的接收、移交目錄、記錄、說明;檔案整理過程中形成的分類、檔號編制方案、說明;檔案鑒定工作中形成的檔案鑒定委員會(組)名單、保管期限表、鑒定意見、銷毀檔案的請示與批復、銷毀清冊;檔案保管工作中形成的安全記錄、重點檔案的保護措施、受損檔案的搶救與修復情況;檔案統計工作中形成的反映檔案收進、移出情況、檔案利用情況、館藏檔案基本情況等管理台賬;檔案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全宗指南(介紹)、利用許可權說明、檔案利用典型實例等;檔案信息化工作中形成的軟體說明、操作手冊、數字檔案館(室)和檔案數字化情況說明等。
7.5 保管工作
企業應採取有效措施對檔案進行安全保管。
7.5.1 檔案的保管
保管工作應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檔案完整與安全。
7.5.1.1 檔案入庫前應去污、消毒、去酸。
7.5.1.2 對一些不利於檔案保管的紙制材料和字跡,應以復印或加膜等方式保護。對一些不利於檔案保護的包裝物應去除。
7.5.1.3 重要檔案應考慮異地備份保存。
7.5.1.4 底圖應存放在底圖櫃中,不易折疊。
7.5.1.5 磁帶、錄音帶、錄像帶等磁性材料應存在防磁櫃中。
7.5.1.6 光碟、縮微膠片和底片應存放於專用的裝具內。
7.5.1.7及時補救或修復受損的檔案。
7.5.2 庫房管理
7.5.2.1 庫房管理要採取防火、防盜、防光、防有害氣體、防潮、防高溫、防塵、防蟲等措施。區分載體控制庫房溫度和相對濕度。
7.5.2.2 庫房應保持衛生清潔。堅持溫濕度登記(登記表參見附錄A圖A2),溫、濕度應符合各類載體的保管要求。
7.5.2.3 定期檢查庫房設備運轉情況,及時排查隱患。
7.5.2.4 定期清理核對庫藏檔案,做到賬物相符。庫藏檔案發生變化時應記錄說明。
7.6.1 文件材料價值的鑒定
7.6.1.1 從企業、國家和社會角度判斷文件材料對現實和今後工作的依據、參考價值以及對歷史研究的價值。
7.6.1.2 參照本規范制定本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與保管期限表。(參見附錄C)
7.6.1.3 保管期限一般分永久、長期、短期。
永久,30年以上
長期,10以上至30年以下(含30年)
短期,10年(含10年)以下
7.6.2 到期檔案的鑒定
7.6.2.1 企業檔案鑒定委員會(組)應對已滿保管期限的檔案進行鑒定。其中已無保存價值的應進行審核,需繼續保存的應重新劃定保管期限。
7.6.2.2 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登記造冊(銷毀清冊參見附錄A圖A3),經企業法人代表批准後進行銷毀。
銷毀清冊永久保存。
7.6.2.3 檔案銷毀必須實行兩人以上監銷。
7.7 統計工作
檔案部門應對檔案管理、利用、檔案人員等有關情況進行日常統計,並按要求填報有關報表。
7.7.1 統計工作應做到統計數字准確無誤,統計資料按時報送,統計活動符合規范。
7.7.2 日常統計工作要有台賬,主要內容包括:檔案館藏情況統計;檔案利用情況統計;檔案人員情況統計;檔案設施、設備情況統計;檔案銷毀情況統計等。
7.7.3 及時、准確地填報本企業檔案工作年報及有關統計報表。
7.8 利用工作
檔案管理部門應及時有效地提供檔案,並大力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
7.8.1 根據保密規定和知識產權管理要求,設定利用者許可權。超越許可權的利用必須按相關規定審批。
7.8.2 利用檔案應按規定登記(借閱登記表參見附錄A圖A4)。利用效果突出的應進行登記。(利用效果登記表參見附錄A圖A5)
7.8.3 可採用直接查閱、電話調閱、網上查閱等方式提供利用原件、復製件、縮微件和電子版本檔案。
7.8.4 編制多種檢索工具滿足利用者需要。
7.8.5 檔案管理部門應結合企業生產和發展需要,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企業各項工作服務。
7.8.5.1 對檔案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形成專題匯編,如規章制度匯編、專題文件匯編、榮譽證書集等。
7.8.5.2 對檔案信息進行綜合整理,形成專題材料,如大事記、年鑒、組織沿革、產品性能比較、設備的更新換代、市場的變化等。
7.8.5.3 對檔案信息進行分析研究,形成有一定深度的編研成果,如歷年生產經營指標統計分析、重大事故原因研究分析、企業史志等。
7.8.6 舉辦檔案陳列或展覽,通過檔案展示企業業績和形象。
8 檔案信息化
8.1 檔案信息化的目標和原則
8.1.1 檔案信息化的總目標是檔案管理現代化、檔案信息數字化,檔案利用網路化。實現檔案管理系統與企業各信息系統銜接。
8.1.2 檔案信息化原則是堅持技術與管理並重,以技術促進管理更新,以管理統領技術應用。
8.2 電子文件的歸檔
8.2.1 企業各信息系統生成的文本、圖形、圖像電子文件歸檔范圍應參照紙質文件歸檔范圍確定。音頻、視頻、多媒體電子文件及數據、資料庫的歸檔范圍可根據需要確定。
8.2.2 企業各信息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文件的元數據、背景信息,以及生成非通用電子文件格式的軟體等應與電子文件一並歸檔。
8.2.3 歸檔的電子文件數據格式應易於識讀、遷移。
通用電子文件格式主要有:
電子文件類型 推薦數據格式
文本 PDF、XML、TXT、RTF、CEB
圖像、照片 TIFF、JPEG、PDF、DWG
音頻 MP3、WAV
視頻 MPEG-2、MPEG-4、AVI
資料庫與光碟數據表 DBF、XML
圖形 DXF、SVG、DWF
網頁 HTML、XML
8.2.4 電子文件歸檔採用物理歸檔和邏輯歸檔兩種方式。
8.2.4.1 物理歸檔是把計算機及其網路上的電子文件集中傳輸至獨立的或可離線保存的載體上後,向檔案部門移交。有網路傳輸和介質傳遞兩種方式。網路傳輸既可實時進行,也可定期完成。介質傳遞宜定期完成。
8.2.4.2 邏輯歸檔是在計算機網路上進行,不改變原存儲方式和位置而實現電子文件向檔案部門的移交。邏輯歸檔應實時進行,並定期進行物理歸檔。
8.2.5 電子文件必須經鑒定、整理、審核後才可以歸檔。
8.2.6 加密的電子文件歸檔時應解密,必須加密歸檔的電子文件應與其解密軟體和說明文件一並歸檔。
8.2.7 電子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識別性,歸檔前由形成部門負責,歸檔後由檔案部門負責。
8.3 非電子檔案的數字化
企業應根據本企業檔案保管和利用的實際需要,逐步對非電子檔案實施數字化。
8.3.1 紙質檔案和照片檔案數字化的要求:掃描解析度參數大小的選擇,以掃描後的圖像清晰、完整、不影響圖像的利用效果為准;採用黑白二值模式掃描的圖像文件,一般採用 TIFF(G4)格式存儲;採用灰度模式和彩色模式掃描的文件,一般採用JPEG格式存儲;提供網路查詢的掃描圖像,也可存儲為PDF或CEB或其他格式。
掃描後的圖像文件應與紙質或照片檔案檔號對應。
8.3.2 聲像檔案數字化的要求:音頻檔案數字化形成的電子文件格式應為MP3或WAV,視頻檔案數字化形成的電子文件格式應為MPEG或AVI。
數字化生成的電子文件應與聲像檔案檔號對應。
8.4 網路服務與業務系統
檔案部門應為企業各項工作提供檔案信息網上利用服務。
8.4.1 建立庫(室)藏全部檔案的案卷級目錄資料庫,逐步建立文件級目錄資料庫。
8.4.2 利用網路技術,將數字化後的非電子檔案和各信息系統中歸檔的電子文件根據利用許可權及時有效地提供利用。
8.4.3 堅持涉密檔案管理系統與互聯網物理隔離,非涉密檔案管理系統可與互聯網路邏輯隔離。
8.4.4 檔案管理系統應採取身份認證、許可權控制、加裝防火牆等安全保密措施。
8.4.5 檔案管理系統伺服器必須採取雙機備份等可靠的備份措施。
8.4.6 企業各業務系統的開發與實施應有檔案部門的參與。各業務系統應有生成電子文件自動歸檔功能的模塊或介面。(各業務系統與檔案管理系統的關系參見附錄B)
8.5 檔案管理系統軟體的要求
8.5.1 應具備數據管理、整理編目、檢索查詢、數據統計、安全保密、系統維護等基本功能,並能輔助實體檔案管理及根據需求增擴其他相應功能。
8.5.2 應與各信息系統之間銜接,並能接收和兼容各信息系統生成的電子文件。
8.5.3與企業信息化建設相適應,可逐步從單機版向網路版發展。
8.6.1 電子檔案可參照紙質檔案的分類、整理。
8.6.2 電子檔案應存儲到離線載體上。
8.6.3 本標准推薦採用的載體,按優先順序依次為:只讀光碟、一次寫光碟、磁帶、可擦寫光碟、硬磁碟、快閃記憶體等。
8.6.4 離線存儲電子檔案的載體或裝具上應貼有註明載體序號、全宗號、類別號、密級、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內容的標簽,電子檔案載體應設置成禁止寫操作的狀態。
8.6.5 存儲在離線載體上的電子檔案應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異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8.6.6 存儲在離線載體上的電子檔案保管除應符合紙質檔案的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a)歸檔載體應作防寫處理。避免擦、劃、觸摸記錄塗層。
b)單片載體應裝盒,豎立存放,且避免擠壓。
c)存放時應遠離強磁場、強熱源,並與有害氣體隔離。
d)環境溫度選定范圍:17℃~20℃;相對濕度選定范圍:35%~45%。
8.6.7 存儲電子檔案的磁性載體每滿2年、光碟每滿4年應進行一次抽樣機讀檢驗,抽樣率不低於10%,如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恢復措施。
8.6.8 對磁性載體上的電子檔案,應每4年轉存一次。原載體同時保留,時間不少於4年。
8.6.9 超過保管期限的電子檔案的鑒定和銷毀,按照紙質檔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確認銷毀的電子檔案應有銷毀文件目錄存檔。
9 檔案工作設施、設備配置
根據檔案工作需要,配置設施、設備。
9.1 設施要求
檔案工作用房應集中設置在企業管理工作區域內。
9.1.1 檔案庫房
9.1.1.1 檔案庫房應遠離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安全的場所,不適宜設置在地下樓層或頂層。
9.1.1.2 檔案庫房樓面應滿足檔案及其裝具的的承重要求2。
9.1.1.3 檔案庫房符合防火、防盜、防高溫、防潮濕、防光、防塵、防蟲、防有害氣體等有關要求,庫房照明應採用冷光源熒光燈。
9.1.1.4 檔案庫房面積應滿足檔案工作發展的需要,留有存儲空間。
設立檔案館的庫房應滿足今後二十年檔案存儲需要。
9.1.1.5 檔案館建築應符合有關標准要求。
獨立的檔案管理樓宇或檔案館,可視工作需要設立檔案接收、整理、裱糊、消毒、復印、數字化、縮微以及安全監控等用房。
9.1.5 陳列室(展覽室)
陳列室(展覽室)應設置在適於觀覽的場所。
9.2 設備要求
企業應配置滿足工作需要的檔案裝具、庫房保護設備、日常管理設備。
9.2.1 檔案裝具
9.2.1.1 檔案櫃架應牢固,具有防火、防盜、防塵作用。
有條件的可採用密集架。
9.2.1.2 磁性載體檔案宜採用防磁櫃存放,其它非紙質載體檔案應保存在專用櫃、架、盒中。
9.2.1.3 檔案的卷盒、卷夾應採用無酸製品,其規格、式樣和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准。
9.2.2 庫房保護設備
9.2.2.1檔案庫房應配置滅火器材、溫濕度監控儀、防光窗簾、防盜門窗等必要的設備。
9.2.2.2 根據庫房管理需要配備空調機、去濕機、加濕器等設備。
9.2.2.3 獨立的檔案管理樓宇或檔案館還應配置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溫濕度自動調控等設備。
9.2.3 日常管理設備
9.2.3.1 檔案整理所需要的裝訂機、列印機等設備。
9.2.3.2 庫房管理需要的除塵器、消毒櫃、去濕機、加濕機、去酸等設備。
9.2.3.3 檔案修復、利用需要的照相機、攝像機、復印機、閱讀機、裱糊機等設備。
9.2.3.4 現代化管理需要的計算機、掃描儀、光碟刻錄機等設備。
9.2.3.5 根據需要配備CAD繪圖儀、工程圖紙復印機、縮微機、縮微閱讀復印機。
6.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員工從單位退休後員工檔案統一在當地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保管,如果個人要查詢本人檔案,可直接持本人身份證去人社局退休人員擋案室查詢
法律依據:《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准。要加強對居民身份證和職工檔案的管理,嚴禁隨意更改職工出生時間和編造檔案。
7. 退休後檔案要怎麼處理
當辦理退休後,社保局會根據退休人員不同的身份以此分類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業的退休職工,這類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原工作企業進行辦理結束社保手續,然後將個人檔案返還原企業繼續由其為其保管。
這個要根據不同情況來說明。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人員,那麼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員是領導崗位退休的話,那麼檔案會在相應的組織部檔案室內,當到達退休年齡辦理相應的退休手續後,檔案還會回到原本存檔的檔案室內保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規范檔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檔案信息化建設水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服務,制定本法。第九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確定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中央國家機關根據檔案管理需要,在職責范圍內指導本系統的檔案業務工作。第十九條 檔案館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應當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便於對檔案的利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適宜檔案保存的庫房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確保檔案的安全;採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的現代化。
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安全工作機制,加強檔案安全風險管理,提高檔案安全應急處置能力。第三十三條 檔案館應當根據自身條件,為國家機關制定法律、法規、政策和開展有關問題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檔案館應當配備研究人員,加強對檔案的研究整理,有計劃地組織編輯出版檔案材料,在不同范圍內發行。
檔案研究人員研究整理檔案,應當遵守檔案管理的規定。
8. 在企業里人事檔案如何管理呢具體的操作是怎麼樣的請高手指教!
一、 人事檔案資料收集要健全
人事檔案管理系統,對人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要健全,基礎資料收集是很基礎但又不能輕視的工作,它是員工在企業中能否獲得發展的重要依據。能否做好員工檔案的管理,也是檢驗一名HR的基本功是否扎實的重要指標。一般情況下,這些資料應該包括:
基本個人信息:姓名、學歷、專業、年齡、籍貫、過往工作經歷等信息;
入職後工號、稱職、入職日期、勞動合同、五險一金及薪酬狀況等信息;
入職後的培訓資料、培訓合同等信息;
工作中的獎懲記錄、晉升、調職、績效考核情況等信息。
要確保可以掌握員工從進入公司到現在的整個發展過程,如有沒有晉升、獎罰、績效考核的業績、受過什麼培訓等。
二、 簡單易操作的人事檔案管理系統
想要將紙質資料完全轉化為電子資料,僅靠手工錄入的方式,不光工作量極大,效率低且容易出錯。此時,挑選一款靠譜好用的檔案系統,才是企業邁進數字化創新的正確方式。
首先,安全性是第一要點。人事檔案既是員工個人的私密信息,同時也是企業的機密資源,一旦泄露會使員工個人和企業的利益受到侵害。
其次,為了減輕工作量,電子檔案的建立要更加高效快捷。所以,檔案系統的功能是否足夠強大,能否幫助我們快速建立電子檔案,也將成為我們關注的要點,這就是「好用」的重要性。
一款好用的電子檔案系統,應該具備智能化和延展性兩個特點。智能化是為了解決我們低效的手工錄用,能夠通過掃描和解析功能,高效地將大量的紙質版檔案轉化為電子版檔案。再者,也能夠通過檢索功能,快速和精準地查找、調用員工檔案。而延展性指的是,系統的功能具備延展性,不僅是當下能夠滿足紙質資料轉換成電子數據的需求,往後也能夠建立在線填寫資料的表單,為企業全面推行數字化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
三、紙質、電子檔案集中統一管理
一般而言,當原始的紙質檔案已經轉移到電子檔案庫進行儲存,那麼這些紙質檔案在往後的任何時間進行處理都可以,但正如前面討論到的安全性問題,如果這些紙質資料需要丟棄,那就要進行妥善的銷毀和粉碎,確保信息不會對外泄露。當然,如果這些原始的紙質檔案,與企業現有的電子檔案不構成重復或者替代的記錄,那我們仍需要妥善地儲存好這些紙質資料。
9. 人事檔案怎麼管理啊
(1)材料歸檔制度。新形成的檔案材料應及時歸檔,歸檔的大體程序是:首先對材料進行鑒別,看其是否符合歸檔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屬性、內容,確定其歸檔的具體位置;再次,在目錄上補登材料名稱及有關內容;最後,將新材料放入檔案。
(2)檢查核對制度。檢查與核對是保證人事檔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檢查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對人事檔案材料本身進行檢查,如查看有無霉爛,蟲蛀等,也包括對人事檔案保管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查看庫房門窗是否完好,有無其他存放錯誤等。
檢查核對一般要定期進行。但在下列情況下,也要進行檢查核對:
1、突發事件之後,如被盜、遺失或水災火災之後:
2、對有些檔案發生疑問之後,如不能確定某份材料是否丟失。
3、發現某些損害之後,如發現材料變霉,發現了蟲蛀等。
轉遞制度。轉遞制度是關於檔案轉移投遞的制度。檔案的轉遞一般是由工作調動等原因引起的。
(9)國有企業退休人事檔案整理方法擴展閱讀:
檔案八大功能。
其一、取消暫緩就業後,保留幹部身份,大學畢業後由學生身份轉為幹部身份;
其二、不需要辦理暫住證,並可以申請入住公租房和申購經濟適用房;
其三、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可以提供身份證明;
其四、南方人才市場檔案掛靠可在廣州辦理各種職稱評審及考證;
其五、辦理社會養老、工傷、失業、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
其六、連續計算工齡,對需要廣州戶口的崗位將不再失去競爭機會;
其七、辦理工作調動時需要個人檔案;
其八、身份證、港澳通行證和出國護照等可即時在廣州辦理。
檔案的作用
真正能證明你學習經歷的就是你的檔案。檔案裡面有你各個時期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還有你的黨團材料。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復制。檔案雖然「光輝不再」,但並不等於是隨處可丟棄的「雞肋」,專家建議:應屆生應關心自己的檔案,免得未來不必要的麻煩。
檔案與工齡:很多大學畢業生找到工作後,沒有及時辦理參加工作手續,工作幾年後仍然是學生身份,從而影響了自己的轉正定級,也影響到工齡和退休金的計算。
檔案與福利:畢業生在個人辦理養老保險、繼續深造(如出國、考研)、考公務員等事關個人切身利益的問題時,都要用到檔案。
檔案與因公出國政審:因公出國政審也必定要依據人事檔案進行政治審查,如果檔案材料不全,政審機構就會拒絕審查。
補辦檔案與原始材料:雖然現在有的單位可以補辦新檔案,但以前的經歷、工資、職稱等歷史原始材料將不復存在,勢必造成一定損失。
10. 企業移交退休人員檔案前如何整理退休人員檔案
答:企業辦理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前,要整理規范退休人員檔案。企業已經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檔案,保持原有的分類和裝訂順序。尚未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的退休人員檔案,要按照履歷材料、各類鑒定材料、各類學歷和評聘技術職稱材料、政審材料、加入黨團組織材料、獎勵材料和其他材料等七類分類裝訂。特別是其他材料中,包括招工、入伍、入學、分配審批表、工資調整審批表、出國審批材料。退休(職)審批材料、工齡審批、認定材料必須完整。對檔案材料不全的,特別是影響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的有關審批手續,企業在辦理移交時,要專門寫明缺少材料的原因和具體審批表名稱,由企業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