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收取退休人員社區化檔案管理費合理嗎
政府收取退休人員社區化服務費合理。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管理服務。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
2003年6月19日,中辦、國辦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各地加快了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步劃。各省市出台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實施辦法中,規定了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按各地發改委和勞動部門的規定,該項費用向用人單位收取。
近年來,根據國務院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已經相繼停止了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取。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市區停止向企業徵收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通知》
錫人社發〔2016〕74號
各區人社局,各委、辦、局、資產經營公司(集團),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根據省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蘇政發〔2016〕26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自2016年1月起,停止向企業徵收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
2016年4月7日
㈡ 企業移交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費是多錢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可按年度或者一次性向企業收取。其收費標准為:分年度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每年80元;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800元。對半停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減半收取;對實施破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
㈢ 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促進退休人員社會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第三條已依法參加本市社會養老、醫療保險,並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下列人員適用本規定: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單位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社會申辦退休人員;
(三)其他按照規定需要納入社會服務管理的退休人員。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經費。第五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財政、民政、文化、衛生、體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六條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健全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參與擬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參與指導、監督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的開展;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調研、情況收集、分析和報告,並組織檢查評估等;承擔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第七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下列服務管理事項:
(一)辦理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具體事務;
(二)提供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查詢和咨詢服務;
(三)提供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服務;
(四)幫助死亡退休人員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
(五)跟蹤了解特殊退休人員生活狀況,對生活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扶;
(六)提供健康教育和醫療保健服務;
(七)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八)指導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九)其他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事項。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開展上述服務管理事項。第八條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交,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由市、區財政予以保障。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的具體籌集、使用與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第九條經市、區政府批准關閉、停產、改制以及法院裁定破產的用人單位,其繳納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和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可以從其關閉、停產、破產、改制的清理維護費、破產財產或者其他自有資金中依法列支。第十條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
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
㈣ 下崗失業人員自己交的社保,在辦理退休時為什麼要收取600元的手續費,收這么多手續費合理嗎
收取的是移交社會化管理的服務費用,該項費用很多省市均已停止收取,但有部分地區依然在收取。
湖北省物價局 、財政廳
《關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各市、州、縣物價局、財政局: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申請核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函》(鄂勞社函[2006]278號)收悉。為切實推動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規范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收費行為,統一收費標准,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03]57號)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於同意設立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收費項目的通知》(鄂財綜發[2006]26號)的規定,現將我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收費標准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參加我省養老保險的企業向街道、社區移交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時,企業必須向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屬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
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可按年度或者一次性向企業收取。其收費標准為:分年度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每年80元;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800元。對半停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減半收取;對實施破產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
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單位必須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和公示收費標准,並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所收費用屬政府非稅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各收費單位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准,不得隨意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或者搭車收費。自覺接受物價、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本通知從二○○六年十月十日起執行。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省。
二○○六年十月八日
㈤ 企業參加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需要向勞動局交費嗎
㈥ 職工辦理退休手續須知有哪些
一、辦理退休前的預備工作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申請正常退休的,一般應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病退及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在達到國家規定的提前退休年齡前60日向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用人單位應及時提醒到齡職工辦理退休申請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職工本人的申請後(精神病人由其監護人提出),應在10日內對其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從事特殊工種簡歷等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天。
3、公示無疑義的,由用人單位或檔案託管部門每月3日—29日期間的法定工作日,按退休審批流程辦理審批手續。
二、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參保企業和檔案託管部門在辦理退休手續前,須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
1、繳費標准2007年1月1日後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每人1500元(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批准退休的中小企業退休人員按1000元/人繳納;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間批准退休的大型企業按1000元/人繳納),由退休人員所在參保企業承擔;2006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每人1000元,由退休人員所在參保企業承擔;以靈活就業身份辦理退休的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按照上述標准減半,由個人承擔。
2、繳費時間每月3日至29日期內的法定工作日。
3、繳費方式現金或支票。
4、繳費地點市企保中心財務窗口。
三、退休申報
1、申報時間每月3日至29日期內的法定工作日。
2、申報地點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
3、申報材料按規定裝訂成冊的退休人員檔案及《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申請病退人員還需提供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書》)。
四、待遇核定
1、單位或檔案託管機構在退休申報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手續要20個工作日)到市企保中心檔案接收窗口領取已審核的《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
2、單位或檔案託管機構持《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報審表》到市企保中心支付結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領取《參保人員退休(定期生活費)待遇核定表》,及《社會化管理服務通知單》。
3、經審核不符合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檔案及申報資料一並退還參保企業或檔案託管部門,有關原因在《檔案受理一次性告知書》中予以說明。已繳納的社會化管理服務費可以保留繳費額度,也可以退費處理。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㈦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有什麼規定要交的啊
這屬於亂收費,退休後沒有任何規定,收取任何費用,社會化管理這是政府部門應有的職責。
㈧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退管經費
1、財政撥款
2、企業移交退休人員時繳納
3、社會捐款、社會募集
㈨ 急急急有關退休人員事宜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版: 其中第二款是勞動者開權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所以這是屬於正常的合同終止,不用賠償。
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在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具體每條的內容參見《勞動合同法》,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裡面提到的情形。
㈩ 辦理退休手續要帶那些東西
1、如果您是有單位的,由單位勞資人員來我局為您辦理退休手續,需提供個人檔案、審批表3張、照片4張、個人申請、單位公示報告、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養老保險手冊等資料。 如果您是個人繳費的,需要在檔案託管機構辦理此手續,需提供個人檔案、審批表3張、照片4張、個人申請、單位公示報告、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養老保險手冊等資料。 2、按市府107號令規定,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醫保連續繳費年限不足部分,應一次性補齊。具體標准要根據您參加養老保險的時間確定,現在退休,2000年前參加工作的一般按10年的標准計算。 3、退休後的人事檔案還要繼續託管、交費。養老保險管理處嚴格按照省物價、財政廳關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標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6】210號文件精神,每位退休人員每年80元、一次性收取的每位退休人員800元。對半停產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減半收取;對實施破產改制的企業,經當地政府批准可以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