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幹部春節,中秋節發放福利違反什麼規定
發福利不違反,收福利就貪污受賄
㈡ 十月份退休中秋節發禮品該不該有
肯定該有啊。十月一號是中秋節,那個時候你還沒退休吧,應該和算正常人員對待啊。
話說回來,公司難道就差你一盒月餅嗎?太小氣了吧。
㈢ 退休了八月十五中秋節不發點東西嗎
中秋節是否發放過節費或者禮品由當地規定。
職工退休之後,實行社會化管理,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適逢中秋節,沒有法律規定給退休職工發放過節費或者禮品,是否發放,由當地政府或者社區、原單位自行確定。
從各地實踐,一些省市發放過節費或者節日慰問券,一些省市什麼都不發放。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
《關於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
中辦發〔2003〕16號
二、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
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採取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街道和社區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做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工作,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和各項查詢服務;跟蹤了解企業退休人員生存狀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幫助死亡企業退休人員的家屬申請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津貼;集中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組織企業退休人員中的黨員經常開展組織活動,加強企業退休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健康檔案,有計劃地開展健康教育、疾病預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組織企業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健身活動,指導和幫助他們通過各種形式的社會公益活動發揮余熱,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
《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標準的通知》
杭勞社退管[2011]7號
各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
經市政府同意,增發2010年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1000元,並調整2011年市區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標准為2800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增發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1000元。增發對象為2010年享受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待遇的人員。增發辦法:按照春節400元、端午節300元、中秋節300元的標准,根據退休人員2010年實際享受的節日慰問費對應補發。
2、2011年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標准調整為2800元。其中,春節1200元,端午節、中秋節分別為800元。
3、增加節日慰問費所需費用,按退休人員退休前單位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個體勞動者由市、區財政各負擔50%。
蕭山區、餘杭區按本通知要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節日慰問費標准並落實所需經費。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㈣ 中秋節老幹部發放禮品是否違紀
貌似文件上沒有提到不能給老幹部送禮品,這些其實算是為退休的老幹部送上一些回饋,不算是違紀,你可以送巴馬的亦舒堂火麻油不貴,還不錯,很適合做為禮品送的。
㈤ 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屬於違反什麼紀律的行為
這是屬於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
根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第三條 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單位,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個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屬於下列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給予處分:
(一)行政機關公務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處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的;
(二)超過規定標准、范圍發放津貼補貼的;
(三)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的;
(四)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並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的;
(五)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的;
(六)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06〕17號)等規定,擅自提高標准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七)超標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八)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的;
(九)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的;
(十一)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的;
(十二)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
(5)中秋節給退休人員發點福利是否違規擴展閱讀
違規發放補貼的原因
分析原因,除了客觀上存在的資金管理漏洞、監督管理缺失、執紀不嚴等,在主觀方面的認識誤區,也是重要原因。主要表現為:
思想認識不到位。「本以為發放補助是為了調動同志們的工作積極性,不是出於私心,我個人沒拿一分錢,沒想到還是違反了紀律。」因提議並促成給鎮里部分工作人員發放3萬元補助,河南省魯山縣趙村鎮黨委書記曹大偉受到了處分,他在反思問題時這樣說。
這是典型的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深刻理解中央狠抓八項規定精神落實的堅定決心和重大意義,依然用老觀念、老思維應對新形勢、新局面。
僥幸心理在作祟。「錢不多、事不大,不會引起紀委注意」,「我們操作得很巧妙,紀委也發現不了」,這些念頭經常出現在違規者的心中。
2013年10月,湖北省武漢市環保局機關組織職工運動會,該局下屬的武漢市車防中心以參賽人員每人1000元、不參賽人員每人500元的標准給全體工作人員購買了一批運動服裝,共花費3.2萬元。雖然他們遮蓋得很巧妙,但面對「升級換代」的黨內監督、無處不在的群眾監督等,最終還是「露出了尾巴」。
執行規定不堅決。「八項規定出台後,我知道發放過節費是違規的。但是考慮到我剛調任不久,一來就把單位慣例打破,大家對我會有意見,於是就同意辦公室造表,發放了中秋過節費。」江西省會昌縣皮膚病防治所所長劉健民向調查人員的「坦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按照「慣例」,經劉健民批准,2013年,該單位給職工發放了共計10250元的中秋節「福利」。明明知道不對,卻為了所謂的「慣例」,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拋諸腦後,慷公款之慨、迎下屬之好,等來的只能是紀律的追究。
㈥ 中秋月餅慰問退休老幹部可在行政列支嗎
算的。
行政單位每年中秋節給幹部職工發放月餅,應由單位工會組織負責發放。按總工會文件規定,每年節日發放福利總額不超過1000元,而且是工會經費開支,不得行政撥款或其他名目資金開支。更不能巧立名目由下屬單位開支。雖然中秋節是中國人的傳統節日,有關開支必須遵守財經紀律。
中秋節,又稱祭月節、月光誕、月夕、秋節、仲秋節、拜月節、月娘節、月亮節、團圓節等,是中國民間的傳統節日。中秋節源自天象崇拜,由上古時代秋夕祭月演變而來。中秋節自古便有祭月、賞月、吃月餅、玩花燈、賞桂花、飲桂花酒等民俗,流傳至今,經久不息。
㈦ 有沒有公務員退休後發端午、中秋過節費的政策
職工復退休之後,實行社會制化管理,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人員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管理服務。適逢中秋節,沒有法律規定給退休職工發放過節費或者禮品,是否發放,由當地政府或者社區、原單位自行確定。
㈧ 2019年中秋國慶退休人員補貼有否
中秋國慶是國家法定的正常節日,給退休人員發放補貼沒聽說有此規定。只是在節日期間有關部門或其工會組織會給退休人員發一些慰問品以示關懷。這個各省也是有明文規定的,許多省規定一年節日慰問費掌握在千元左右!
㈨ 濟南市對退休幹部中秋節春節發放福利有何規定
濟南市對退休幹部中秋節春節發放福利有規定,各單位在這兩個節日必須給離退休老幹部發放福利慰問品,禮輕情意重,具體數額由各單位自己安排。
㈩ 中秋節走訪慰問離退休職工是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八項規定主要是針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這樣情況可以正常進行,只要辦事的人不辦變味就屬於正常的活動。如果要去敬老院慰問年老的孤寡老人,誰能說是違規了?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是從嚴治黨的要求,並不是不要敬愛與關愛,還要注意廉政的政字,政則是行政、執政、施政的人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