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五年了沒交黨費如何補交
在本地把你黨員關系從退休單位轉到社區黨支部參加組織活動補交黨費,在外地那你只有回去再交了。
Ⅱ 我是企業退休人員,因外地養老十年未交黨費,怎樣處理
如果黨費有十年沒有繳納的話,是可以補交的,只要是向公司裡面的黨團組織補交一下就可以了。
Ⅲ 退休後不交黨費的後果
法律分析: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Ⅳ 黨員退休後不交黨費受處分嗎
黨員退休後不交黨費的人,應該在黨組織進行批評和教育,黨員要是連續6個月不激拿黨費的人,就自動放棄和脫離黨的組織。
Ⅳ 我退休了不想再交黨費這樣影響漲工資嗎
這個是不會有任何影響的。只不過不想交黨費的話,你的黨員身份就可能按照自動退黨來處理。
Ⅵ 對長期不交黨費不過組織生活的退休黨員,怎樣處理
都已經退休了,就好好的過去吧。
人老啦,經濟基礎也動搖了。
理論上可以自動退的。但是,真沒必要這樣。
開心快樂每一天!哈哈哈!
Ⅶ 年已66歲的黨員已退休,如果拒絕再交黨費會有什麼後果
繳納黨費是黨員的義務,如果拒不繳納,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其退黨。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將其除名,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支部大會應決定將其除名,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Ⅷ 對長期不交黨費不過組織生活的退休黨員,怎樣處理
按期交納黨費,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這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的起碼要求。黨組織對長期不交納黨費、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黨員,應當進行了解。如無正當理由,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幫助其改正錯誤。經批評教育,本人堅持不改,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應按《黨章》規定,作自行脫黨處理。
Ⅸ 長期不交黨費該如何處理
長期不交黨費會被自動退黨,會被黨組織除名。被黨組織出名後就沒有黨員資格了。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9)退休人員長期不繳黨費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二條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Ⅹ 退休人員不交黨費有啥後果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九條第三款: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