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務員犯罪如何舉報
舉報方法如下。
1、電話舉報。檢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為12309。
2、登錄最高專人民檢察屬院舉報網站舉報。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網址為www.12309.gov.cn。
公眾可通過電話或網路對公務員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
拓展資料
公務員犯罪是國家機關、公共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不盡職責、玩忽職守,侵害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一類犯罪。這類犯罪,根據中國刑法有:第8章規定的瀆職罪,包括受賄罪,行賄罪,介紹賄賂罪,泄露國家機密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郵電通信罪等等。
參考資料公務員犯罪_網路
⑵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可以辦理停薪留職嗎
要與單位協商,如果主管部門同意,那是可以辦理的。
1、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該合同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只適用於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二年。
2、其內容包括:
(1)停薪留職的時間。
(2)其間的工齡計算。
(3)是否繼續享受勞保福利待遇。
(4)停薪留職人員是否應定期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3、期間職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此合同需由職工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准後雙方協商簽訂。
4、職工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准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簽訂該合同的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停止對勞動者工資的發放。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後不得擴展閱讀
1、停薪留職是80年代初的事物,《勞動人事部、國家經濟委員會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停薪留職的時間一般不超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停薪留職人員在從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時,原則上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勞動保險金,其數額不低於本人原工資的20%。
2、停薪留職,是「中國特色」之一,准確地說,它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轉型的產物。在計劃經濟時代,包括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內的一群人,手裡端的是摔不破的「鐵飯碗」;而當市場經濟大潮來臨之時,其中一些人辭職下海了,或由於其它原因離開了原來的工作崗位。
3、可由於轉型沒有完成,計劃與市場仍處於交匯期,於是這些人的「鐵飯碗」還被保留著,計劃與市場兩頭好處都占著,雖然停了薪水卻隨時可以「上岸」,重新端起「鐵飯碗」。
4、而現在的情況已大不相同。現在各行各業的「鐵飯碗」已被打破,企事業單位用人實行的是合同制,黨政機關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這兩項制度意味著,在其崗必獲其薪,一個蘿卜一個坑;而不在其崗,則不僅要「停薪」,而且要「去職」,沒有空餘的崗位虛位以待,供「停薪留職」之用。
5、實際上,「停薪留職」使得很多人雖不在某個崗位上工作卻長期占著這個崗位,占著人員編制,大有「占著茅坑不拉屎」之嫌,對於那些無崗可上的人顯然不公平。在就業壓力如此之大,崗位競爭如此激烈的現實情況下,「停薪留職」理應被叫停;在經濟體制已逐步從計劃過渡到市場的今天,「停薪留職」理應退出歷史舞台。
6、實際上,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的用工制度,從一開始就完全按照市場模式運作,根本沒有「停薪留職」之說。而在某些國有企業,「停薪留職」制度目前還保留著,特別是一些事業單位和黨政部門,「停薪留職」現象依然集中。
7、這與這些單位或部門的「鐵飯碗」沒徹底打破(甚至有的至今沒有打破「鐵飯碗」)有著直接關系。
⑶ 國家處級幹部退休之後多少年不能從商
三年,具抄體規定如下: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廉政准則》第二條第六項所稱"離職",是指以退休之外的方式離開公職,包括辭去公職、被辭退、被開除等情形。「原任職務」,是指離職或者退休前最後擔(兼)任的職務。
在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的,依照《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3)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後不得擴展閱讀: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退休規定: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參考資料:網路-《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實施辦法
⑷ 領導幹部離職或退休後從業有哪些規定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退出現職、接近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有關問題的意見》、《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等有關黨員領導幹部職務後行為的相關規定有:
1、退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原則上不得在企業兼職,一般也不得安排到企業任職。
2、個別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任職的,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格審批。不得違反規定,擅自審批黨政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
3、經批准到企業兼職的,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獎金等報酬,不得獲取股權。
4、不再保留黨政機關的各種待遇。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回黨政機關辦理退休;在企業辦理退休手續後,也不得將行政、工資等關系轉到黨政機關。
(4)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後不得擴展閱讀:
1979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高級幹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中,將高級幹部住房稱為「宿舍」,首次規定一戶高級幹部的宿舍使用面積一般不超過120平方米。
此規定中的「高級幹部」適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正副職省部級幹部。
2001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部級幹部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確定了各職級領導幹部的購房補貼標准(按建築面積計算)。
⑸ 都說進國企難!社招進國企的難度多大
現在大家都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進入國有企業確實十分的困難,社會招聘國有企業工作有人的時候,難度特別大,主要是幾個方面的難度,看完大家就明白!
三、國有企業的試用期難度不小!
國有企業很多都有一個試用階段,主要是看一個應聘者能不能真正的適應工作,這個階段的難度很大,特別是一些沒有工作經驗的年輕人,幾乎不可能通過最後的試用期!因為試用期不僅僅有實際工作能力的考驗,還有人際關系的考驗!
⑹ 請問該如何辦理幹部轉工人退休
原幹部身份在工人崗位工作的按工人身份退休。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46條、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第二條規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內的全體職工統稱為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內,打破「幹部」和「工人」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
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按幹部身份退休;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工人身份退休。
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職工退休,一般按檔案資料確定身份,主要依據檔案中的勞動合同、獎勵申報表、處罰決定、任免職務通知、以及社保繳費登記確定。
各省都有具體規定,幹部身份轉為工人崗位的,需要在工人崗位二至三年才符合工人身份退休條件。
(6)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後不得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參考資料:網路-退休
⑺ 公務員原系領導成員的在辭去公職後什麼內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活動。
公務員原系領導成員的在辭去公職後三年內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內關的營利活動。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百零二條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