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離退休養老保險161號文件
目前政抄策,退休以後的襲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2. 重慶女參加職工養老保險161個月,後來靈活就要買養老保險,50歲能退休嗎
50歲,只要交滿了15年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休的,沒有繳滿的話肯定要補足相應的標准。
3. 企業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是什麼
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新規定更新了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的規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團體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 退休職工年齡是多少呢
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回應該辭職的答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5. 男性職工退休年齡對照表
企業男職工退休年齡是60周歲,具體介紹如下: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5)161退休職工擴展閱讀:
國外退休時間
德國1989年將退休年齡提高到64歲,現提高到65歲。
丹麥把男女退休年齡提高到67歲。
美國計劃將正式退休年齡從現65歲提高到67、68或70歲。
英國已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到65歲。
烏拉圭的男性勞動者的退休年齡從55歲提高到60歲。
利比亞的男性勞動者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到65歲。
6. 上海退休工人2009年7月加工資的加法是怎樣計算的
不知道你問的是不是這個:
一、本市2009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每人每月增加90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月。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100元的,補足到100元。
二、2009年12月底前年滿70周歲,且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2000元(含按滬人〔2001〕161及169號、滬府辦發〔2003〕49號、滬人〔2007〕8號文件規定增加的「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5年1月1日~1939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30年1月1日~1934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上述人員按照本條規定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後,其中按照企業辦法計發並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7. 今年退休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關於2007年調整本市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滬勞保養發(2007)33號
各部、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為切實保障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1號)精神,經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城鎮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本市2006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二、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2007年6月底年滿70周歲且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2000元(含按滬人〔2001〕161及169號、滬府辦發〔2003〕49號、滬人〔2007〕8號文件規定增加的「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1932年7月1日~193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1927年7月1日~1932年6月30日期間出生)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周歲及以上(1927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中按照企業辦法計發並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四、按照上述辦法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不超過4628元,現月基本養老金已達到4628元及其以上的人員,此次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五、按本通知規定提高待遇所需費用由城鎮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8. 單位到閉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沒交到規定年限,應該怎麼辦
職工符合退休(職)條件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達不到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辦理一次性補繳。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除因單位欠繳造成繳費年限不足的部分,補繳費用由單位和職工本人按規定比例共同負擔外,其它原因造成繳費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負擔。因單位欠費原因繳費年限不足的,補繳期間予以補記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醫療費補報按青勞社[2003]161號文件規定執行;因其它原因繳費年限不足的,補繳後不補記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不補報醫療費。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不足且辦理退休(職)手續時未按規定補繳的,退休後不得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退休(職)後又要求辦理補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允許其補繳,並從辦理完補繳費用後的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補繳前的個人醫療帳戶金不予補記,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9. 2016年最新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標准一覽表,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2016年最新國企職工退休工資標准一覽表」,沒有你說的這種表。
養老回金不是固定數,也答沒有標准。是把個人社保所有數據套進規定公式內計算的,如:繳費年限、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算出多少是多少,上不封頂、下不保底,多的幾千元,少的幾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