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不給在職職工辦退休手續這合法嗎
看具體情況,職工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應該辦理退休手續。
以雲南省為例,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能按時辦理退休手續的,按《關於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細則》第五條規定執行;城鎮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人員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人員未及時申請退休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州(市)、縣(區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嚴格按政策審核職工退休資格,對不按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審查職工提前退休資格或違反政策辦理參保人員退休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將在各類考評、養老保險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等方面作相應處理。
對職工正常退休,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實行審批,由縣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規定核發退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和計發基本養老金。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人員申請辦理提前退休時,須提供州、市級或省級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相關的病歷資料,鑒定結論與病歷資料不相符或鑒定結論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不得提前退休。
根據雲勞社〔2006〕11號文件的精神,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男年滿50周歲,女在管理(技術)崗位年滿45周歲、在生產(工勤)崗位年滿40周歲的,須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滿5年方可申請按本辦法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提前退休。
(1)不給職工辦退休手續合法嗎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退休時間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或登記之月起計算,次月享受退休待遇。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錄入資料庫時,應按規定審查相關資料。對已入在職人員資料庫後批准退休的,應於次月將有關數據轉移到退休人員庫。
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退休政策,因用人單位或個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虛假資料辦理了退休手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通報批評;
對直接責任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或個人冒領的基本養老金除如數追回外,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用人單位及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
Ⅱ 公司不給員工辦理退休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不辦理退休手續,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分情況具體處理:(1)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職工,應要求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2)對符合退休條件,未辦理退休手續,應認定該職工仍屬用人單位的職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Ⅲ 單位不給辦退休手續怎麼辦
法律分析:單位不辦理退體手續,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分情況具體處理
(1)對符合退體條件的職工,應要求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2)對符合退體條件,由於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給職工辦理退體手續,並致使職工未能在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應認定該職工仍屬用人單位的職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該職工與其他職工同等的待遇。
(3)對符合退體條件,由於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給職工辦理退休手續,職工繼續在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應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4)對於經調查確認職工未辦退體手續,企業應支付而未支付職工工資超過3個月的,可以適用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中能否適用部分裁決問題的復函》,裁決企業先支付職工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離退休入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Ⅳ 特殊工種55歲可以退休,可是單位不批,這合法嗎
不合法。
單位沒有權利不批准。在職工到達退休年齡的時候,需要單位的工作人員去當地社保部門辦理退休,他不具備審批的資格,特殊工種是有明確規定的,只要符合特殊工種,能拿出相關的證件並有齊全的檔案資料就可以在社保部門申請55歲退休單位不能幹涉。
如果出現單位不批准退休的情況,可以直接去舉報或者投訴他,申請當地社保部門介入,並把自己的個人檔案和社保交費證明以及特殊工種的證明全部提交給社保部門,直接讓社保部門對自己的退休申請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就能順利辦理退休手續,並能按月領取退休金。也就是說。申請退休的時候單位批不批不重要,根本不管用,只有社保部門批准審核通過以後才能順利退休。
Ⅳ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退休違法嗎
法律分析:違法。辦理退休屬於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機構辦理,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事先報社保機構審批,如果單位不報,社保機構是不會管的,也希望退休推遲,這樣能少支付養老金。所以關鍵在於單位,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工資,要麼給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七條 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的提前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退職。
Ⅵ 單位沒有及時給員工辦理退休怎麼辦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不給員工辦理退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可以到當地的區勞動仲裁部門通過仲裁解決。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Ⅶ 符合退休條件社保中心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退休條件的,可以退休並享受退休待遇。
具體操作起來,一般是單位攜帶職工檔案到當地社保局辦理退休審批。社保局批准退休後會計算職工可以享受的退休待遇,然後職工簽字確認,最後發放退休待遇。
如果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手續,明顯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與單位協商,講明自己的立場。如果單位拒不辦理,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