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
3、火化證,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加上10個月的工資;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上蔡縣退休工去世領喪葬費要啥手續
上蔡縣隸屬河南省駐馬店市,提供駐馬店市的規定,供參考。
河南省駐馬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指南
《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核算》
一、辦理流程:
(一)參保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單位應及時申請辦理死亡待遇手續。申報材料無法及時備齊的,應先書面或電話向待遇科申請停止發放死亡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二)單位應在申報材料齊全後,報送待遇科,辦理死亡待遇。(三)經辦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且手續齊全的,按有關規定計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等待遇,經復核人員復核、副主任簽字批准後,確定其死亡待遇,於下月發放。(四)手續不全的, 經辦人員將全部申報材料退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全部材料,待補全材料後,再到待遇科辦理。(五)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告知不能辦理的原因。並退還全部申報材料。
二、申請材料:
填寫《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申請表》和《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計算單》,並按要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一)醫學死亡證;離退休人員死亡所在醫院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對於居住在偏遠地區或死亡在家的離退休人員,其家屬無法提供醫學死亡證明的,須提供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二)火化證明;戶口在火化區的, 提供當地殯葬機構出具的火化證明;戶口不在火化區的,提供戶口所在地縣(含縣)以上民政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根據民事發[1999]17號文規定,回族、維吾爾等10個少數民族的士葬習俗應予尊重。離退休人員為以上少數民族的,死亡後提供當地宗教事務委員會或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民族原因土葬證明。(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四)領取人身份證;
三、辦理時間:每個月5-25日為辦理業務時間,節假日或其他特殊情況,辦理時間調整時,以通知為准
四、收費情況:不收費
五、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退管科0396-2814794
六、監督投訴電話:0396-2880253
七、政策依據:
(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等問題的通知》(豫勞社養老[2007]36號);(二)《關於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喪葬補助費計發辦法的通知》(豫勞社養老[2007]58號);(三)《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同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問題的補充通知》(豫勞社養老[2008]13號);(四)其它有關政策規定。
3. 2020年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2020年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法律依據:社保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去世後撫恤金、喪葬費計發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撫恤金以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或退休費)為基數,病故發20個月;因公死亡發40個月;烈士發80個月。
喪葬費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正常死亡發6倍;因公死亡和離休人員發10倍。
4. 退休職工去世喪葬費是多少
喪葬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需要賠償給死亡人親屬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後事的費用。該項賠償項目的賠償標准法律採取了確定化的具體標准,統一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為基數計算6個月,其總和便是喪葬費總額,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因此,不管實際辦理喪葬事宜花費是多是少,也不管受害人生前是生活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對於喪葬費的賠償標准上是沒有任何差異的,都按照同一標准予以確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喪葬費的支付主體不是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的,而是其他第三人支付的,則請求權主體就是支付該費用的第三人了,該第三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該費用,但侵權人已經支該費用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侵權人已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5. 河南省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因工死亡的,喪葬費按本企業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發給,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凡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付給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死亡職工生前二十個月標准工資。因病死亡的,喪葬費按本企業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發給,低於500元的按500 元發給,撫恤金按本人生前十個月的標准工資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6. 企業退休人員死了以後有多少喪葬費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有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7. 河南退休職工喪葬費和撫恤金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8. 駐馬店退休幹部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怎麼計算
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安葬費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