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返聘退休人員,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專個人所得稅。
舉例屬:
中國公民王先生2016年2月退休,每月領取退休工資3200元,這部分收入為免徵個稅; 4月份被一家公司聘用,月工資4600元,應按照工資薪金繳納個稅:
應納稅額=(4600-3500)×3%=33元
(1)退休返聘人員企業所得稅擴展閱讀(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個人所得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的規定精神: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Ⅱ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Ⅲ 我是北京正式退休人員,又在一家公司返聘,工資是2000元我要繳納稅嗎繳多少稅
<關於復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製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Ⅳ 企業退休人員反聘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法規定:
1、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2、按現行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 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工資、薪金所得適用3%-45%的超額累進稅率。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每月收入額 - 減除費用標准3500元)×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Ⅳ 公司僱用退休返聘人員,公司雖然不要為返聘人員購買社保,但是公司要交什麼稅嗎
不用,他們進來之前都跟公司簽訂合同,不負承擔任何責任,出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