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如何發放
法律分析: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河南省對於農村退休工職人員宅基住房如何安排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Ⅲ 農村離退休人員 住房安置問題
能。分房地是以戶口為准。
Ⅳ 退休村幹部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1、連續擔任村幹部7—10年(包括1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2、連續擔任村幹部11—15年(包括1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1.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3、連續擔任村幹部16—20年(包括20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4、連續擔任村幹部21—25年(包括25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從批準的下月起領取退休金,其標准為每工作一年領取2.5個月的支部書記工齡工資(按本村支部書記現行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八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幹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於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九條 離休、退休幹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幹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
第十條 離休幹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負責解決;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安置的,由接受安置的地區負責解決。確需修繕、擴建或新建住房的,由接受安置的省、市、自治區列入基建計劃統一解決。
退休幹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單位負責解決;回中小城鎮安置的,其住房由接受安置的地區盡量從公房中調劑解決;確實不能調劑解決,需要修繕、擴建和新建住房的,也由接受安置的地區列入基建計劃統一解決;回農村安置,住房確有困難的,可以由原單位給予適當補助。
離休或退休的幹部確需修建住房的,其住房面積和標准,應當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家庭人口和當地群眾住房水平確定,不要脫離群眾;自己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不得另建新房。
第十一條 幹部離休、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用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離休、退休、退職幹部本人,可以享受與所居住地區同級幹部相同的公費醫療待遇。
第十三條 規定發給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單位負責;易地安置的,分別由負責管理的組織、人事和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第十四條 幹部離休、退休、退職,由所在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批准。
Ⅳ 我是一名退休人員,戶口不在農村但在農村有住房(有產權),今年劃入征地拆遷范圍,請問能否得到安置。
你只能得到房屋的補償,宅基地等其他補償是村集體的。你的親戚在沒有你的授權委託的情況下,無權替你代簽。另外我認為,因為你不是農村戶口,對你來說,貨幣補償是比較好的。
Ⅵ 上世紀80年代退休回原籍安置如何解決住房問題
現在的退休人員基本上沒有房子的都是自己購買商品房,如果收入偏低的,可以申請廉租房。
Ⅶ 退休人員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後,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未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住房補貼的計發 為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對不滿 20 年工齡的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計發,按照杭政 [2003]13 號文精神執行,即按照退休人員實際工作年限與按 20 年計發標準的差額,按比例發放一次性住房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Ⅷ 離休老幹部住房標准
國發[1983]193號中的規定:嚴格控制住宅建築面積標准。從我國經濟能力和嚴重缺房的實際情況出發,在近期內,我國城鎮住房只能是低標準的。全國城鎮和各工礦區住宅均應以小型戶(一至二室一套)為主,平均每套建築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一類住宅,平均每套建築面積42~45平方米;二類住宅,平均每套建築面積45~50平方米,這兩類住宅適用於一般職工。三類住宅,平均每套建築面積60~70平方米,適用於縣、處級幹部及相當於這一級的知識分子。四類住宅,平均每套建築面積80~90平方米,適用於廳、局、地委一級和相當於這一級的高級知識分子……在全國住房分配標准未頒發之前,上述標准可暫作為分配控制標准。
另外,各地還有自己的規定。
如江蘇省的 關於印發《江蘇省省級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發放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機房改[2000]21號)
2、一次性補貼的標准。
(1)職工購房補貼額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補貼面積之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參照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標准執行。1998年度至2000年度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為610元。
(2)購房補貼面積指該職工的職務(職稱)和級別所對應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
一般幹部、職工為75平方米
科級幹部為90平方米
處級幹部為110平方米
廳局級幹部為1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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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同我的看法,本人在此表示感謝,如不認同我的看法,你就當我胡扯好了)
Ⅸ 公務員退休住房安置標准
1、安置原則
第一,堅持以就地安置為主的原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對離退休人員的安置去向,本著有利於控制大中城市人口增長的精神,作出了一些規定。實踐證明,對離退休人員過多地進行異地安置,不僅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不利於離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特別是隨著住房、醫療等制度的改革,異地安置矛盾更加突出,安置費用耗資巨大,往往有許多難以解決的困難。
第二,對少數退休公務員就地安置確有困難的,應體現適當照顧的原則。如對在邊遠、高原、沙漠等特別艱苦地區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其退休安置地點,可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照顧。
2、安置條件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一般應當就地安置。這是因為,國家公務員的職業相對穩定,在一個地方長期工作,對環境比較適應,也有一定的生活基礎就地安置後,方便生活,方便管理。
少數退休公務員,就地安置確有困難,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可異地安置,但要從嚴掌握。這部分人主要是指隻身在一地工作,或夫婦同在一起、但身邊無子女照顧的;由內地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身體確實不適應繼續在當地生活。到京、津、滬和其他大城市安置的,要從嚴掌握,分別由國家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3、安置待遇和手續
退休公務員異地到其它城市安置的,原單位可發給一定數額的安家補助費。到農村安置的,可發給一定數額的建房補助費。
退休公務員異地安置時,本人及隨遷家屬前往居住點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等,由原單位按差旅費報銷。
異地安置的退休公務員的戶籍、組織醫療及經費關系等轉換手續,應由原工作單位和接受安置地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Ⅹ 我父親是退休人員,現戶口在農村,無房無地,能享受安置補償嗎
很明顯,該抄問題的意思是:搞清楚在房屋拆遷後,無房、無地的農村戶口的人,是否具有享有安置補償的權利。
這種情況,國家沒有明文規定。沒有規定,並不等於不具備這個權利。
首先,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同時,也是一項權利。
無房、無地的父母跟隨子女,天經地義。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必須保證相關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的居住條件不變。所以,無房、無地,具有農村戶口的人員,有權享受拆遷安置補償。也可以在《拆遷協議》簽字之前,增補與之相關的條款。也可以,由村委會按照統一標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