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南企業退休工人漲工資新的政策出來了嗎
河南退休人員2017年調整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補發到位。2018年如何調整,政策還沒有出台。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豫人社〔2017〕4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部門,中央駐豫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和《關於做好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7〕21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我省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2. 8%計算增加。
2016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3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直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中,已完成參保登記並實行征繳發放單位的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在資料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尚未完成參保登記或沒有實行征繳發放的單位,可暫由退休人員原單位發放,隨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要清醒認識組織實施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確保7月底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同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提高基金支付能力,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各地落實情況請於2017年8月25日前書面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執行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❷ 退休職工漲工資規定范圍
退休漲工資規定:
1、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都可漲;
2、漲的幅度為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3、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第一條
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第四條
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❸ 河南省09年退休職工漲工資的標準是什麼
據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介紹,今年調整的人員范圍和時間是:從2009年1月1日起,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下同)增加基本養老金。
調整的標準是:為調整范圍內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和30元,在此基礎上,再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2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按上述標准增加養老金後,對符合相關條件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一是1949年10月1日(不含)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按豫勞險〔1996〕7號文件規定平衡過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8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是截至2008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8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三是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批准組建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具有正高級或副高級職稱、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或30元。
四是退休前由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各類高級技師,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能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五是退休前沒有取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但在1986年1月24日職稱制度改革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並被聘任在企業技術管理崗位上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❹ 退休人員漲工資漲多少的標準是怎樣的
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標準是國家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漲到每人每月70元,並且未來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水平合理調整機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❺ 07年1月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嗎,如果不漲那是為什麼呢,是不是已執行了07年的標准呢
07年7月一日增加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06年12月31日以前的退休人員,07年1月的企業退休人員要到08年的7月才能漲。
❻ 河南省水利一局退休職工漲工資情況
河南省省人社廳和財政廳的安排,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統一調整。
調整范圍: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調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礎上,再按退休人員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2015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3.5%增加。
三是適當傾斜。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再增3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再增3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再增4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再增45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再增50元;年滿90周歲再增60元。這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根據工作安排,我市為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並補發到位。
❼ 07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可漲多少錢
這個要看你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單位的,退休前的職位是什麼,都不一樣的!企業單位少一點,事業單位多點!
從去年7月開始算起的,應該已經發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