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檔案保存在哪裡
退休人員檔案分二部分管理,企業退休檔案基本是當地人社保門管理,事業單位一般都移交到當時檔案局。
2. 我到退休年齡,檔案丟了怎麼辦
檔案丟了應該想盡辦法把它找到,如果實在找不到,那隻能按照社保交費信息系統當中的相關數據來核算你的退休金了。
3. 辦理退休需要個人檔案嗎檔案找不到怎麼辦
辦理退休是需要檔案的,如果檔案找不到則應該及時補辦。
發現自己的檔案造成丟失之後,首先應該去進行補辦自己的學籍檔案資料,這些資料需要聯系畢業院校的老師,將資料補辦齊全。
去補辦學籍檔案資料前,要聯系好自己的老師,以免白跑一趟,另外去學校還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件,否則學校是不會受理的。
接著需要因為這些資料只有盡快才能夠補齊,大家如果說不想去補辦學籍檔案資料的話就有可能會導致我們補辦出來的檔案資料不完整。畢竟我們只有奠定了一個基礎,才能夠在這個基礎上去補辦其他的一些資料。
將學校的資料補辦齊全之後,還需補辦工作後產生的資料,這些資料就需要聯系之前的工作單位來補辦了。
資料補辦齊全後,再交給人才市場核實,他們在審核通過之後檔案才能夠正常使用,核實通過了會給我們重新裝進檔案袋並加蓋公章,這樣檔案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重新使用了。
4. 公務員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公務員退休後個人檔案會存放至組織部,或者普通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級別的人員的答案也會存發組織部,隨著今後退休公務員歸組織部管理,人社局將不再存放普通科員的檔案,具體情況存在省份差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 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5. 請問辦理退休後,檔案應該放在哪裡
摘要 您好親很高興為您服務,感謝您的耐心等待。退休後檔案存放各地有所不同,原則上仍由原單位保管,也有的轉移到當地社保部門,有的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移到社區保管。
6. 已辦了退休手續後,檔案還有用嗎
已辦了退休手續後,檔案有用的,檔案要一直保管著,一直有用的。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遇養老金調整,檔案是確認職稱待遇的主要依據如果幹部有高級職稱稱號或工人有高級技師稱號,檔案里應該有相關審批表。以此為據。目前有此職稱的退休人員,遇養老金上調不得低於當地的平均養老金標准。遇養老金調整,檔案是確認軍人待遇的主要依據。如果曾經是軍人。檔案里也應該有相應書面材料,以此為據。目前有此身份的退休人員。遇養老金上調,不得低於當地的養老金平均標准。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離休人員待遇以檔案為依據。與檔案里記載的相關履歷為依據。檔案是烈屬享受相關待遇的主要依據。以檔案里記載的烈士確認材料為依據。檔案可以做為退休後享受獨生子女補貼時,開獨生子女證明的依據,由檔案管理部門開具證明。退休後享受單位及社會待遇,需要檔案材料證明時,發揮證據作用。上山下鄉的知青及其家屬辦理相關事務,需要知青身份證明時。多以檔案為依據。退休後需要某些說法或辦理某些社會事務,需要出具檔案證明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第八條 國家檔案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檔案工作,負責全國檔案事業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制度,實行監督和指導。縣級以上地方檔案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7. 退休後檔案怎麼處理如何收費
退休後檔案仍然有在原來的地方,過一段時間都要交人事局存擋。是不收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