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退休職工喪葬費
法律分析: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生前工資15個月,喪葬費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屬或子女領取(須由所在地村委會出具證明確定具體領取額待遇人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2.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數額一般是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撫恤金標准:病故的,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準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補助標准為每人3100元。各縣區可參照上述文件制定當地的喪葬費補助標准。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
從2004年10月1日起,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病故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
3. 北京喪葬費2021年是多少錢
北京喪葬費為2000元。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由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如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會辦理綠色調檔證,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將讓死者的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一張收據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收據等結算一次性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核對數據,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需要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對喪葬費的計算標准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 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業在職職工,退休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喪葬費為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一次性撫恤費為8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或生前本人月養老金,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離休人員死亡喪葬費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標准為死者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費當月來辦理的,由死亡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到單位領取。企業在職職工、退休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喪葬費為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一次性撫恤費為8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或生前本人月養老金,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離休人員(含建國前老工人)死亡喪葬費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標准為死者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
供養直系親屬是指其主要生活來源依靠供給的下列人員:
(1)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經地級市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下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死亡職工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無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3)死亡職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4)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死亡離退休人員辦理遺屬撫恤費時需要攜帶: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以及遺屬身份證、死亡職工檔案。農業戶口的需攜帶鎮(鄉)、村、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費當月來辦理的,次月20日左右支付到死亡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移交社區管理的,支付到退休人員所在街道的銀行帳戶上),由死亡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到單位(街道)領取。
法律依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5. 北京市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待遇
1、喪葬費
依據《北京市統一調整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開支標准》,從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不分職務級別,將職工喪葬補助費的開支標准從800元調整為5000元,同時取消遺體告別費用報銷和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路費補助。
2、撫恤金
根據《關於北京市機關在職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機關(含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下同)工作人員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
因公犧牲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加本人生前 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病故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 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
法律依據:《北京市統一調整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開支標准》從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實行喪葬補助費包干使用辦法,不分職務級別,將職工喪葬補助費的開支標准從800元調整為5000元,同時取消遺體告別費用報銷和直系親屬來京辦理喪事路費補助。
《關於北京市機關在職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北京市機關(含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下同)工作人員及離退休、退職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
因公犧牲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倍加本人生前 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病故人員的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 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退職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