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青海省關於解決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申請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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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爾木退休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按青海省上年度退休職工月基本養老金支付10個月一次性撫恤金。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青海省財政廳
《關於建立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撫恤金制度的通知》
青人社廳發〔2014〕101號
各市、自治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為了妥善解決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撫恤問題,經省政府2014年第30次常務會議審議批准,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建立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撫恤金制度。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參加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以及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指導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3〕133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解決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0〕191號)規定納入養老保險范圍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遺屬可以領取一次性撫恤金。
二、撫恤金標准
撫恤金按退休人員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10個月標准計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布。
三、資金渠道
參加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一次性撫恤金,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2014年9月22日
❷ 青海省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多少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專職工月平均工資×屬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❸ 青海省退休職工增加退休金發放時間
2016年的養老金調整情況有點特殊,一直到現在, 全國除上海市外,都還沒有正式發布養老金的調整方案。因為我國剛剛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今年又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和企業退休人員同步納入調整范圍,因此調整工作變得非常復雜,需要做大量工作。
目前,除上海市已從6月15日起將漲幅略高於6.5%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外,全國其他的省、市、自治區至今未明確落實時間。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部已明確地方應盡快落實,但具體時間表並未確定。
估計在九月份前會落實到位。但不管何時落實,都是從今年一月份補起。
❹ 2017年青海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漲多少
肯定是會上漲的!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7月24日已下發《關於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回人員基本養老金答的通知》(青人社廳發〔2017〕88號),為201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已力爭在7月底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❺ 跪求!青海省企業退休金計算方法拜託各位.
如果你確實是1975年參加工作的話,跪求實在擔當不起,1975年我還沒有出生,呵呵。
我找到青海退休養老金的發放及計算方法的通知,你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自己做計算。
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印發青海省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1998]78號)的規定,現將《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與青政[1998]78號文一並貫徹執行。
附件: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1999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的職工,從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下列公式計發基本養老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州、地、市,以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算基礎養老金的基數(下同)。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辦法為:以職工本人1994年至退休上年的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其同一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比率的平均值,乘以退休上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公式為: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4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4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995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5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996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1996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n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n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n-1993)}×n年當地或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n指職工退休上年年份)
——調節金:近幾年退休的人員中,按新辦法(青政[1998]78號文規定,即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項之和)計算的養老金如低於老辦法(即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的計發辦法,其中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算到1998年底)計發的養老金,按低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增設調節金。隨著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增加,調節金將逐步沖銷。
因某種原因單位和個人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補繳;未補繳的,在計算調節金時,每累計欠繳一年,按老辦法計算的養老金比例相應降低一個百分點。
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超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10%的,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0%計發月基本養老金。
示例一: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某職工,1964年參加工作,1999年退休,其間1994、1995、1996、1997、1998年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分別為375、450、486、535、525元,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為415、479、557、590、630元;假設該職工退休時上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那麼,該職工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75/415+450/479+486/557+535/590+525/630]÷5]×630=560.7(元)
示例二:月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1.甲職工,1964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標准)工資為419元,各項補貼67元,1999年6月退休,個人帳戶儲存額為2773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經計算為560.7元。該職工退休時工齡為34年另7個月,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31年另1個月,1998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預計為630元(高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
(1)按青政[1998]78號文規定的新辦法計算: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630×20%=126(元/月)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2773÷120=23.11(元/月)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560.7×1.4%×31.08=243.97(元/月)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26+23.11+243.97=393.08(元/月)
(2)按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計發辦法計算:
1995年底基本(標准)工資×退休費比例+各項補貼+1998年底個人帳戶儲存額÷120=419×95%+67+20.08=485.13(元/月)
新辦法比老辦法低92.05元/月,該職工基本養老金在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92.05元/月的調節金,即: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126+23.11+243.97+92.05=485.13(元/月)。
2.乙職工,1968年6月參加工作,1995年底的月基本工資為465元,各項補貼64元,2003年6月退休,個人帳戶儲存額為6700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經計算為772元。該職工退休時工齡為35年另1個月,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7年另7個月,202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預計為765元(假定高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1)按青政[1998]78號文規定的新辦法計算: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765×20%=153(元/月)
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120=6700÷120=55.83(元/月)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4%×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772×1.4%×27.58=298(元/月)
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153+55.83+298=506.83(元/月)
(2)按青政[1996]4號文規定的1998年底前退休人員計發辦法計算:
1995年底基本工資(標准)工資×退休費比例+各項補貼+1998年底個人帳戶儲存額÷120=465×100%+64+22=551(元/月)
新辦法比老辦法低44.17元/月,該職工基本養老金在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基礎上,再增加44.17元/月的調節金,即: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153+55.83+298+44.17=551(元/月)
❻ 2017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多少
每個人情況不一樣,所以其養老金自然是有差別的,這個不是固定、統回一的數字答,並不能一概而論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❼ 青海省西寧市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退休金的計算公式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例如:
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平均繳費指數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數繳納,而社會當年平均工資2000那你的當年指數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來平均,很容易,到時候你自己都可以計算多少養老退休金的.關鍵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單位是按照什麼基數給你繳納的,就容易算了。另外網路上搜索個養老金計算器吧,那個算著方便。
❽ 2017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還調整養老金嗎
為何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單獨增發養老金,以下供參考。 北京市從2014年開始,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多發」養老金 今年本市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取消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政策 今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已於2月底發布,一些退休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時發現了一個細節問題——以往的調整方案當中都有一項是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怎麼今年這一項傾斜政策被取消了? 調整 高級職稱養老金傾斜今年取消 記者了解到,本市自2001年開始,基本養老金調整已連續十多年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比如2013年的養老金調整,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級政工師及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而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一項要求,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取消了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再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 在今年北京市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當中,沒有單獨針對高級職稱人員設定傾斜政策,只是規定: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解讀 數年調整退休待遇已大幅提升 對於這一政策調整,相關負責人表示,過去國家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專門要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考慮到應該專門為這些退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同時過去由於體制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其待遇和從企業退休者還有一定差異。 近年來,情況有所變化。養老金調整政策已經連續數年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傾斜,而這些人員同時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面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退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退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退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目前人社部已經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列入頂層設計,本市也將統籌考慮完善養老金的調整政策
❾ 青海省企業職工養老金那一年開始繳的
全國都是八七年。
❿ 青海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全稱即為:社會職工的平均工資。
簡稱回被稱為社平工資。每答年各地都會根據統計的結果調整社平工資的數額。
據查:青海省2012年度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發布,3541元,養老金最低繳費基數2125元。漲幅14.3%,如果個人用最低基數繳納養老金,5100元,我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