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返聘的領導都能有哪些權利
返聘人員不可以擔任主要領導,不是正式的管理者。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B. 退休返聘能否擔任黨群辦主任
否。
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擔任主要領導,不能作為正式的管理者,退休返聘人員只可以牽頭負責某項工作,成為事實上的領導。
C. 退休返聘回來的人員還能在政府部門當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嗎
1、是不可以的。
2、退休人員與聘用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勞動者一般是指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活動而獲得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依據法律或勞動合同的規定,在用人單位從事相關勞動活動並獲取相關勞動報酬的自然人。在勞動者達到一定年齡後,其身體健康、勞動技能等各方面都有下降,發生勞動風險的機會則有上升,已不適合繼續從事勞動,故在達到一定年齡後就應該強制退休。在強制退休之後,為保護退休人員的利益使其生活有保障,國家建有離退休制度,可領取養老保險金。就法定退休年齡各國規定不一,有的國家(如美國)沒有退休制度,只要勞動者身體健康許可,均可以繼續工作。我國由法律直接規定退休年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涵義的復函》(勞社廳函[2001]125號)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的正常退休年齡,即: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該規定為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允許更改或違反。
3、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勞動者年老後勞動能力下降,雖然法律承認勞動者退休後仍能夠發揮余熱,但其已不再具備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資格。從社會保險關繫上看也是如此,員工退休後即無須繼續繳納社保,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一般而言,社保機構不接受一個退休員工一面享受養老保險,一面又繼續購買工傷保險(當然,我們國家有些地區允許購買工傷保險)。
4、因此,企業聘用退休人員的,不成立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及其他勞動法規調整,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
D. 國有企業退休返聘人員能否擔任單位總支書記
不可以。
對於返聘回原單位工作的人員,只能從事技術與專業性管理工作,而不能從事行政領導工作,更不能擔任行政領導職務。在《工會法》第18條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以我的理解工會主席應是和單位構成勞動關系的人員擔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返聘人員應該不能擔任工會主席了。
E. 企業單位領導退休後還可以繼續擔任原企業的領導職務嗎
當然可以了,只要企業需要,並且返聘你,你就可以繼續擔任原企業領導職務。
F.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返聘可以擔任部門正職嗎
摘要 你好,不可以的,行政事業單位返聘回來的原單位職工不能擔任任何領導職務。只有在職的在編人員才可以
G.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可擔任工會主席
您好。我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擔任工會主席。
相關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
《中華全國總工會公布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試行)》。
H. 領導到了退休年齡還繼續擔任領導職務,合法嗎
法律沒有規定到齡不退就是違法,正常情況應該退,不退可能是因為暫時的工作需要吧。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