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後再打工 被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退休廣後再打工,就應該屬於零時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只能屬於雙方協議,解除協議後辭退是沒有經濟補償的,除非老闆講人情,才會給予一點經濟補償,沒有具體數據,也沒有法律規定。
Ⅱ 45歲在原單位辦理退休後再就業辭退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一般情況不賠償。看當地勞動局是不是辦事認真。
Ⅲ 退休返聘人員被辭退有賠償嗎
退休返聘人員和臨時打工者是一個性質,單位需耍就去干,不需要就走人,不存在賠償這一說法。
Ⅳ 退休人員,再就業被辭退有沒有經濟補償
對於退休人員再建立勞務合同關系而被辭退的,沒有法定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Ⅳ 退休返聘人員解聘有賠償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除法定情形外,應當給予一定的勞動經濟補償,但是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解除關系時,則不享有此經濟賠償。退休的員工不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不能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執行。發生爭議的,若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其應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