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蘇省社保廳2018年上半年退休的職工退休工資上調政策
2018年調整退休金范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2018年退休人員不在調整范圍。
② 2018江蘇企退工人加工資細則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回的企業和機關答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江蘇省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③ 2018年江蘇退休職工漲工資
全國除了上海2018調整退休金已經落地,其他省市退休金調整方案還在人社部、財政部上報審批中,最近已有幾個省市陸續公布調整方案了,你耐心等待吧,到你看到你當地媒體報道2018江蘇調整方案時,你就知道怎樣調整了。
④ 江蘇省2018年教師企業退休人員上調工資文件
2018年江抄蘇省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江蘇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還在制定報批中,可能在7月份前後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⑤ 江蘇無錫2018年企退工人養老金增加細則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江蘇省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⑥ 2018年江蘇省退休職工認證幾月份開始
一般4至12月之間都可以,退休之時社保都會給你一張
⑦ 在江蘇2018年,退休金1857元,增加之後,應該拿多少
現在問2019年能增加多少退休金還為時過早。因為2O19年如何上調養老金國家尚未公布框架政陵陵內策,一般說三容四月份才會有消息正式公型汪緩布,只有國家公布框架政策卜模後,各省市才會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並操作運行。發到手最早也得到五六月份以後了。按照網上媒體報導的繼續上調5%左右的話,1857元的退休金也就是上調100多元,有望調至20O0元。耐心等待吧!祝你好運!
⑧ 江蘇南通2018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具體細則出來了嗎
還沒有,看看別的參考參考
上海2018年加工資方案, 5月18日到帳
每人加60元
去年工資*0.021
2.0元x 工齡
男65以上,女60以上另加20元
供你參考
上海2017年加工資方案,
加60元
去年工資*0.025
2.5元x 工齡
男65以上,女60以上另加20元
江蘇方案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
2.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空橘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高虧畢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增加。計算戚芹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 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⑨ 2018江蘇啟東企業單位退休調怎樣計算資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蘇人社發〔2018〕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兩部批准,現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根據國家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繼續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事項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於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8年7月1日起,參照本通知相關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五、組織實施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增加傾斜對象的地區,將予以通報問責,並相應扣減省級調劑補助資金。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