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在為職工辦理完退休手續後,還應承擔什麼義務
目前,企業退休人員理論上在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其養老金、版取暖費由社保機構權通過指定銀行據實發放。當事人原單位沒有義務和責任再承擔其他方面費用、職責。只是完全實現社會化管理尚有較長的過程,社保機構一般是要求原單位承擔退休人員的管理職能,即便如此,原單位也沒有義務和責任再承擔費用。
㈡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公司一定要支付其補償金嗎
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已經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合同終止的;沒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是第四十四條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不屬於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范圍,結清工資即可,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國務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㈢ 企業退休人員工資原退休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嗎
理論上來說退休工資均由政府承擔的,不存在企業承擔的說法。
企業制定的政策是企業自己分配的一種方式,可以視為對2000年前進入公司人員的福利,不應屬於養老金的范疇。不違法。
如果感覺不公平的話,可以與企業協商解決,但和政府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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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員工退休時單位需要承擔什麼義務
第一,職工到達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的,單位協助辦理退休手續,單位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二,職工到達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足15年的部分,自己繳費,滿15年之後,自己辦理退休,和單位沒有任何關系。
㈤ 企業職工退休後企業還應當對其承擔哪些責任
企業職工退休後,原用人單位沒有法定責任。
退休職工社會化管理是法定要求專,企業職工退休後屬,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養老金,按規定支付醫療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沒有法定責任。但可以出於人文關懷予以關懷,可以逢年過節、疾病住院進行看望,去世前往弔唁,有條件的給予經濟和物質上的補助。
一般情況下企業有義務和責任幫助員工辦理退休手續,但是辦理完成後,除了醫療保險公司繳費部分外企業代社保機構管理退休人員,而沒有義務再承擔其他責任。
(5)職工退休後企業需要承擔擴展閱讀:
企業的責任范圍:
1、對政府的責任。企業應扮演好社會公民的角色,自覺按照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承擔政府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並接受政府的監督和依法干預。
2、對股東的責任。企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對股東的資金安全和收益負責,力爭給股東以豐厚的投資回報。企業有責任向股東提供真實、可靠的經營和投資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騙投資者。
3、對員工的責任。企業對員工的責任屬於內部利益相關者問題。企業必須以相當大的注意力來考慮雇員的地位、待遇和滿足感。
㈥ 企業為職工辦理退休,企業需承擔什麼費用
從企業退休後,只是涉及到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費用
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費用一般是由當事人和原單位共同承擔,各承擔50%。只有福利比較好的單位是由原單位全額承擔,但是這個其實一年也就200元左右。
㈦ 女職工到了50歲退休年齡,企業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女性員工到50歲可以申請辦理退休手續,企業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㈧ 員工辦理退休的手續和辦理完退休企業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企業有義務和責任幫助員工辦理退休手續,但是辦理完成後,除了醫療保險公司繳費部分外企業代社保機構管理退休人員,而沒有義務再承擔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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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對於退休員工單位還承擔哪些責任與義務
已經退休,現在各地都實行社區管理,和企業不在發生任何關系,如果沒實行社區管回理的,企業暫時代答替社會實行管理業務,比如退休職工死亡,喪葬費,撫恤金等代為申報,調整退休費報請批准等等,有的地方,調整退休費,都由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直接調整,現在企業管理越減弱,逐步實行社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