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們民營企業上班50發就不好找工作還要延遲退休怎麼辦
退休辦理手續抄:
根據《國務襲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⑵ 延遲退休轉變為靈活退休,大家支持嗎
如果能將延遲退休轉變為靈活退休,那一定是所有還沒退休人員共同的期待,我本人非常贊同支持靈活退休。
我們單位有一個男師傅,前幾年就覺得身體狀況不是很好,但是沒有到退休年齡,不得不繼續上班,他從事的工作是倒班性質,好不容易等到60歲退休了,40多年工齡的他退休工資很高,原本打算回家安享晚年,可是退休後不到三個月就不幸去世。
如果靈活退休的方式能實現,大家根據自身情況各取各需,比起延遲退休這樣讓人覺得有點冷冰冰的政策要溫暖太多,這樣的政策一定會成為能理解且一定被支持的決定。
大家說說,你們支持靈活退休嗎?歡迎留言。
(文章圖片來自網路)
⑶ 延遲退休觸發網友神經,中老年人的身體是否足以支撐到退休
按目前國情來看,中老年人的身體是可以支撐到退休的,但就是會感到很吃力。而我也很能理解網友們的爆發點,畢竟延遲退休都不是大家所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