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人員因突發病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是否能提前退休
職工因病不能夠從事工作的可以病退。詳細情況可到勞動部門詳細咨詢。
⑵ 下崗工人因為身體殘疾,能申請提前退休嗎
這里的提問者給出了兩個具體條件,一個是「有殘疾證」,一個是「下崗」,如果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我們可以提前退休嗎? 其實也不一定。 退休年齡的規定是法定的。 特殊情況不準提前退休,特殊情況下允許提前退休,視情況而定。 下面我們來詳細說一下:
顯然,並非所有殘疾人士都能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前提之一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這樣才能允許他們提前退休,而「裁員」根本不是提前退休的條件,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⑶ 因病退職和病退在退休待遇上有什麼區別
1、病退是指企業的員工因病不能參加工作提前5年辦理退休手續是國家承認的退休職工的待遇;而退職是指徹底和企業脫鉤而由於退職企業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退職後不在屬於企業的退休員工;
2、按照我國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因病退休與退職,在養老金(病退職或稱病殘津貼、生活費)的計算方法上並無區別,但病退職職工往往繳費年限較短,個人賬戶儲存額較少,實際領取的養老金一般較病退休職工少。
3、病退職較病退休的養老金最低保障數額要低,國家統一調整養老金的時候定額增長標准一般也要低檔次。
工作與生活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工作可以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則是工作的目的。人如果不工作的話,生活不僅沒有保障,還會碌碌無為,失去價值和樂趣。但如果只工作的話,就沒有時間享受生活,這樣的經歷是不快樂的。
"工作狂",這個詞彙大家不陌生,印象中這是當代產生的一個極新的詞彙。它指的是對工作極度投入、近乎痴狂的一種人,這種人大概是不會"生活"或顧不得談"生活"的。
其實這樣的人很早就有,當然也遍及各地,只是未曾使用這個詞罷了。似乎每一個堪稱偉大的人無不是忘我工作的人。我們暫時把這種人說成是:工作第一、生活第二的人。甚至是人生中只有工作的人。
再就是所謂追求極致生活的,他們不一定非常富有,對工作也有熱情。只是他們認為工作是簡單又簡單的,在他們的世界絕不容許將生活說成是"日子"。應該說這樣的人過的是極度瀟灑和愜意的,他們的生命的意義在於此。這種人算是: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人。
還有一種人最最理想、數量很多。那就是將工作和生活嚴格分開,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們的原則和願望,從不混為一談。他們認為工作和生活是同樣重要的,工作是他們的需要,生活是他們的追求。
我還想說起這樣一種人,生活無疑是他們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實他們內心也沒有關於生活的概念,他們只是有這樣的邏輯:工作是為了生活,或者說,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工作就不能生活。
這時候的生活的概念好像只是"活著"或"生存"。其實不然,它是一種意識。我覺得在我國傳統里有這樣的意識,所有人或者說絕大多數人的思路是受到這種邏輯的限制的。
我們當然不能忘記這樣一群人,他們是一群快樂的人。在他們的世界裡,工作和生活都是藝術化了的。他們從不思考活著是為了工作還是工作是為了活著的問題。在他們的每一天里,都是享受的。
還有多種多樣的人,有的是我們無法形象地形容的。
生活是一個人一生的全部過程,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一樣,沒有了工作,就是一點殘缺,便不完滿。終於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人為了工作而暫時放棄生活另一部分,生活不只是活著,但是活著是生活的基礎,只有生活起來,才算是真正地活著。
掌握好工作和生活的關系,是有利於我們的身心愉悅和成長的。
⑷ 交了三年養老保險因病喪失勞動能力能辦病退嗎
可以
根據國家政策有關規定,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辦理退休。先向所在單位提出辦理病退申請,並提交病情診斷證明、檢查化驗報告、病歷等資料,由單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申報,鑒定委員會將組成專家組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鑒定標准進行鑒定,最後由勞動能力鑒定...
一、辦理病退(職)的基本條件:
1、凡是在個人窗口參保的下崗失業人員符合因病、非因工緻殘的,竟本人申請均可辦理。
2、病退年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上。
達不到上述年齡因病可以辦理退職。
概要:企業職工病退如何操作的?需要哪些相關條件?答: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
企業職工病退如何操作的?需要哪些相關條件?
答: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
1、辦理病退的條件
(1)經本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達到規定年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工齡)滿15年。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職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病退申請,由用人單位於每季度第一個月持本人身份證、病歷資料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個人繳費的,應委託社會保險服務公司辦理。同時符合病退三個條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條件(1)、條件(3)但不符合條件(2)的參保人員,可以辦理退職。
2、需提交材料
辦理病退需提交材料
①職工身份證;
②個人檔案;
③退休審批表;
④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⑤醫務技術鑒定結論;
⑥欠費企業職工退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退休職工本人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寫明出生年月以及是否同意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待遇。
3、病退辦理程序
①材料審核:由企業或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機構提供相關材料,經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審核符合退休條
件的,通知申報單位進行公示;
②辦理公示:由申報單位在顯著位置對擬退休人員的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退休類別、工種及待遇情
況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③辦理退休審批手續:公示期滿無異議,由企業紀檢、工會、勞資人事部門聯合出具公示證明,並持退休
審批表到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科辦理職工退休審批手續。
問題二:我還想請問一下,病退後的待遇與在職時的待遇有什麼變化嗎?
回復:病退人員養老金待遇
1、病退職工計算養老金待遇時,取消新老辦法對比,使用新辦法計算。計算公式: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①)×(1-提前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過渡性養老金」是指按職工1995年以前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等推算的儲存額除以120計算的養
老金。「調節金①」是指按省規定的當年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乘以5%,乘以職工1997年底前繳費年
限,再除以職工全部繳費年限計發的調節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病退職工在養老金調整時可享受退休人員待遇;男不滿50周歲,
女不滿45周歲的病退職工只能享受每月領取生活費的標准;
3、1998年7月1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不滿10年、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病退職工養老金實行一次性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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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能辦病退嗎
法律分析: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能辦病退,但要達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硬性規定的病退年齡。根據國家政策有關規定, 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以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⑹ 哪些病可以辦理病退
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病退,否則,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
目前為止更具體些:企業職工申請病退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周年,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後滿1年;
惡性腫瘤、尿毒症、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後醫療期滿;
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後年滿5年,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
病退標准: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沖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者;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7、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至4級者。
⑺ 大病辦退休有年齡限制嗎
根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可辦理退休。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可辦理退休。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可辦理退休。
⑻ 民營企業職工可以申請病退嗎
法律分析:民營企業職工可以病退。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均可以申請辦理病退。病退條件如下: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二、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三、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病退,否則,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⑼ 病退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辦理病退手續如下:(1)首先要有經單位簽字蓋章的職工本人書面申請;《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身份證復印件1份;1寸免冠近照1張;可採信的病史資料。(2)用人單位須對職工的申請進行初審,同時將初審情況在本企業公示1周,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方可在《職工因病、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鑒定表》上簽字蓋章,以及連同職工的其它資料報送縣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3)申報參加企業職工因病退休(職)鑒定的職工資料經縣勞動鑒定委員會和相關部門(社會保險局)審查後,市勞動鑒定中心根據各區縣的申報人數統一安排鑒定時間和地點,由縣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統一通知鑒定單位。(4)等取得參加鑒定資格的職工在接到鑒定資格通知後,到縣勞動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繳納元鑒定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⑽ 什麼重大病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者。
並沒有規定什麼病是可以提前退休的,但是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